浅议通过标签查找“问题”农药
2019-10-21严玉英
种子科技 2019年17期
关键词:问题
严玉英
摘 要:针对“问题”农药危害大和监管难等问题,以标签为对象,研究建立了一种查找“问题”农药的方法。该方法具有成本低、易于普及、克服检测仪器谱库不足、发挥基层各方力量进行监管等优点。与检测技术结合使用,可以弥补各方不足,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
关键词:标签;“问题”农药;核查与识别
1 农药标签内容
1.1 农药名称
单制剂应使用通用名称;复配制剂可以使用简化名称,如吡虫啉、阿维·吡虫啉等[1]。
1.2 农药成分及含量
标签应标明产品中有效成分的名称、含量;混配制剂应标注总有效成分含量和各有效成分名称及含量。
1.3 剂型
标签上标注的剂型应与农药登记证上的一致,有关剂型代码可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进行查询。
1.4 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
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必须在登记的有效期以内[2]。
1.5 生产许可证号或生产批准文号
农药生产许可证是针对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件。编号规则为:“XK13-XXXXXXX”,农药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自证书批准之日起为5年。
农药生产批准文号是针对尚未颁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而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号。其编号规则为“HNPaaxxx-b-yyy”,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生产有效期为5年,加工及复配制剂为3年,分装产品为1年[3]。
1.6 产品标准号
进口农药可以不标注产品标准号。
1.7 企业名称、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指生产厂家的名称,联系方式包括邮编、电话、传真和地址等。进口农药产品应当用中文标注原生产国(或地区)名称、生产者名称及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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