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改革对中国的影响及对策*
2019-09-21刘一展张海燕
区域经济评论 2019年5期
刘一展 张海燕
2019 年4 月10 日,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宣布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生效①。条例不会取代或统一成员国现行的审查机制,成员国对是否限制某项外国直接投资仍保留最终决定权,但条例提供了一个信息交换、双重审查和合作协调机制。依照该机制,如果欧委会认为某一成员国境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可能影响一个以上成员国的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可能影响欧盟利益,欧委会有权对该投资发表意见,成员国须最大限度地考虑欧委会的意见,成员国如不遵循其意见,需向欧委会做出解释。
欧盟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目的地。2008年以来,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持续上升。2017年,中国对欧盟28国直接投资流量首破百亿美元(102.67亿美元),同比增长2.7%,是2008年对欧盟27国投资流量的22倍。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对欧盟的投资存量为860.15亿美元,是2008年的27倍。近年来,中国在欧洲的大型投资项目不断涌现,如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希腊最大港口比雷埃夫斯港67%股权、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曼彻斯特机场空港城项目、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收购英国泰晤士水务公司8.68%股份和伦敦希思罗机场10%股份等。然而,依据条例,欧盟将加大对能源、运输等关键基础设施和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关键技术领域的投资审查,同时将投资者是否受第三国政府控制或重要资助作为考量因素。作为自由市场的先驱,欧盟出台条例基于何种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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