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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挽歌与城市孤独

2019-09-10钟琼

文学教育 2019年12期
关键词:乡土

内容摘要:邓一光的小说《我们叫做家乡的地方》讲述了一个令人沉痛的农村家庭悲剧故事,它让我们看到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在城市文明挤压下的农村家庭传统伦理的崩塌,让我们看到城市化所带来的个体生存的荒诞和孤独,也让我们看到乡村的不断失语、城市人身份认同的焦虑和传统价值观的断裂所凸显的精神困境。作者在小说中表达出对中国农业文明与精神的眷恋及其逝去的无奈。在此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我们叫做家乡的地方》这篇小说是一曲哀悼中国农业文明的挽歌。

关键词:乡土 城市挽歌孤独 邓一光

《我们叫做家乡的地方》是深圳作家邓一光创作的短篇小说。小说以在深圳打工的两兄弟聚在一起商议由谁回老家给母亲收尸这一事件而展开叙述。这是一个令人沉痛的农村家庭悲剧故事,它让我们看到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在城市文明挤压下的农村家庭传统伦理的崩塌,面对沉重城市压力的农村进城务工青年的无可奈何,也让我们看到城市化所带来的个体生存的荒诞和孤独。

一.荒诞背后的深切孤独

“她好像不相信车就这么开走了,不相信我们,她的两个儿子就那么离开了她,茫然地站在飞扬起来的尘土中,有点不知所措。有一只刚出生的小狗在她脚边歪歪倒倒地嗅着什么,但是一眨眼她和小狗都不见了。”[1]这是小说的开篇引文,一个母亲目送自己的两个儿子离开,茫然而不知所措,孤独而有点荒凉。这种深切的孤独感始终萦绕在整篇小说当中。

小说中的“姆妈”是一个传统的中国母亲,她一生辛劳,将两个儿子养大,却因为贫困而无法实现大儿子继续求学的愿望,也因此导致了大儿子对她的怨恨。两个儿子都离开了她去了城市工作。兄弟两人都努力工作,希望扎根城市。就在兄弟二人的愿望看似快要实现的时候,他们的母亲却选择了去死。是什么让她做出这样的选择呢?这也是小说荒诞的一面。母亲不是自然死去,而是要自杀,母亲也并非得了绝症,她本还可以活得更长一些的,可是她选择了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更让人觉得荒诞的是,在两个儿子知道母亲要以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时,他们没有劝说和阻止母亲,而只是为了谁去给母亲收尸而发生争吵。

“姆妈”是孤独的,她的孤独是无法言说的。“这期间我和姆妈没有说话。她也没和我说。有时候她走到我身边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但到底没说,站一会又走开了。”[2]3而当她想对自己的大儿子说点什么时,“她走近她的老大,看上去想对他说点什么,但她的老大没有理她,系上裤子拉链,穿过她的身子径直走掉了。”[3]31

“姆妈”的形象不免让人联想到卡夫卡《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姆妈”就是那个变形的格里高尔,一生为了家人付出,当自己无法适应城市生活,为了不拖累儿子,她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她在做出这样的选择时或许没有责怪和痛苦,但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更深切地感受到这背后的孤独和悲哀。

小说通过这场两兄弟之间的谈判的荒诞,表现了在客观的残酷且荒谬的生存环境下人的挣扎与无奈。无论怎样选择, 他们都无处遁逃, 无力逃脱。

二.乡土文明的凋敝

城市化带来了乡土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化,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日益强大的城市文明和日益凋敝的乡村文明。

城市文明以其强大的吸引力将年轻一代纳入其中。小说中的“我”和哥哥都不再愿意回到偏僻、破败的农村。为了能留在城市,拿到城市户籍,拥有一个城市人的身份,哥哥靠着个人纳税、参保、办公司、做义工,甚至不停地去献血站献血的方式为自己差不多积满了入户的分数。而“我”为了在这个城市有更好地发展前途,准备接受公司的派遣,去土耳其安装光纤通信设备,这是“我”晋升为公司骨干层的重要机会,所以“我”必须要抓住,这也是“我”不能回家为母亲收尸的原因。“我”和哥哥都迫切地需要得到城市的身份认同,我们不顾一切地追寻“成功”的机会,因为唯有凭借“成功”,才会更容易为城市接纳。

如果说哥哥不愿回家乡给母亲收尸有怨恨的因素存在,那作为最值得母亲依靠的“我”,却也因为个人的事业发展不能帮母亲实现最后的遗愿。我们无法简单地将“不孝”的帽子戴在“我”的头上,这背后的无奈或许是现代城市每一个正在打拼的年轻人所共同面临的。进城后一旦失败,便无处可逃,乡土的凋敝使家乡已经成为无法归还的去处。“父亲死了,姆妈也要死了,那栋早已破旧的木头房子很快就会被野草和爬虫类动物占领,很快就没有人再会找到它。要是这样,我就真的回不去了,回去也没有意思了,那个和我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地方,那个我们叫做家乡的地方,就彻底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4]32“我”所面临的处境已经不像《人生》当中的高加林,还乡依然可以成为理想失败后的精神安慰。“我”唯一能做的便是向城而生。

“姆妈”在小说中是乡村文明的代表,她也曾试着融入城市文明。她住在了小儿子那里,但是狭小的居住空间让她局促不安,陌生的生活方式常常让她不知所措,她鼓足勇气走出家们,却在迷失在迷宫般的城中村中,找不到回家的路。她没法融入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差一点因为忘记关煤气而酿成大祸,忘记带钥匙而差点让自己饿死。“我”的第三任女朋友也因此而离开了“我”。这也成为了压倒“姆妈”的最后一根稻草。她为自己无法给儿子帮助而感到自责,她执意回到了老家,最终做出了提早结束自己生命的决定。“姆妈”融入城市的失败也代表着乡土文明在强大的城市文明面前的失语。

三.精神家园的无处寻觅

“大量的农民或是出于对城市的向往,或是由于失去土地,由于贫困所迫,背井离乡涌向城市,这里表面上看是一个个体生活的空间位置的变化,但实际上却是意味中一种生存、伦理、价值和文化的巨变”[5]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伦理追求在“我”和“哥哥”身上已经出现了断裂,甚至血缘亲情都出现了淡漠。小说中的“我”和哥哥虽然同在深圳,相隔甚近,但是竟有9年未见,若不是因为母亲这个事情,或许会更久不见。“我认为我们只不过是兄弟,各活各的,谁也不欠谁,见不见的没什么。”[6]4城市化打破了传统的以血缘为关系的聚居方式,也带来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冷漠。

小说中的哥哥是一个被异化的城市移民。这是一个奇怪的城乡文明结合物。他身上保留着乡土的陋俗,为了生一个男孩,他找了代孕女。同时他也染上了冷漠的城市病,他对于自己的兄弟和母亲没有表现出一丝情感。他对城市生活无比向往,极度渴望成为一名真正的城市人。尽管他的目标在他的努力之下已经非常接近,但他并不幸福。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他把生活的焦虑和压力发泄到无辜的妻子身上,把生活的不如意都归结到他的那条瘸腿上。“他把一块虾肉拣进嘴里,吮吸一下吐到脚边,用脚碾,好像那是一块突然活过来的基因突变物,是他自己。”[7]9哥哥似乎就是城乡结合的一个基因突变物。小说最后,“我”决定把自己存的錢拿出来借给哥哥,兄弟两人用城市人的方式完成了这场谈判和交易。

乡村的不断失语、城市人身份认同的焦虑和传统价值观的断裂凸显了乡土的精神困境。《我们叫做家乡的地方》让我们看到中国当代乡村在走向城市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生存形态和问题,在更深的层面上呈现出时代变革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荒诞、孤独、情感无归宿及由此所带来的无奈、困惑、眷恋。小说中“姆妈”这一人物的宽厚、仁爱代表着传统中国乡土文明精神,“姆妈”的死也代表着乡土文明的消逝,作者在小说中表达出对中国农业文明与精神的眷恋及其逝去的无奈。在此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我们叫做家乡的地方》这篇小说是一曲哀悼中国农业文明走向终结的挽歌。

参考文献

[1][2][3][4][6][7]邓一光.深圳蓝[M]花城出版社,2016年,第1、3、31、32、4、9页

[5]张清华.底层生存写作与我们时代的写作伦理[J]文艺争鸣,2005年第3期

(作者介绍:钟琼,广东科技学院基础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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