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的形成:企业生命周期视角
2019-08-13宋建波苏子豪张海晴
财会月刊·上半月 2019年1期
宋建波 苏子豪 张海晴
[摘要]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探究生命周期各阶段企业僵尸化的内因和外因。制度的完善和改革的深化能够切断僵尸企业形成内因外化为不良结果的路径,自然清除僵尸企业。但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发挥企业的能动作用,激发企业活力,即重视僵尸企业形成的内因。短期内,解决僵尸企业问题的首要任务是考察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企业的生命周期特征,做到“一企一议”。
[关键词]僵尸企业;企业生命周期;企业活力;政府干预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9)01-0108-5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以来,产能过剩、杠杆高企的僵尸企业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危害逐渐得到重视。2018年,发改委等部门明确要求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抓手,当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僵尸企业长期亏损,并具有吸血性和绑架性的特点。其不仅占用社会稀缺资源,生产率低下,造成产能过剩的问题,而且对于非僵尸企业投资存在严重的负外部性,大幅降低了区域整体的经济活力。
生产率低下的僵尸企业得以存续是企业内外部多方利益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破产清算会严重影响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发展和控股股东的二次创业能力。地方政府保障就业、银行避免大规模金融危机爆发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不当干预等外部力量的共同作用促成了僵尸企业的“僵而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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