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1965年内蒙古地区工业调整述论
2019-08-13王利中
阴山学刊 2019年4期
王 利 中
(内蒙古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大跃进”运动造成的失误,中国国民经济水平严重下滑,经济形势严峻。中共中央不得不从1961年开始,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提出了“调整、整顿、充实、提高”的方针,到1965年,国民经济得以恢复。在这一时期,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国民经济恢复情况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至于工业领域的调整,略有提及。本文将依据历史文献资料专门探究内蒙古地区在这一时期对工业经济调整的情况。
一、内蒙古工业经济调整的背景
内蒙古地区的国民经济经过了三年“大跃进”之后,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出现了不少问题,有些甚至严重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由于片面强调工业的高速发展,忽视了农业生产,造成了工农业生产比例严重失调。工业在工农业产值中的比重由1957年的36%猛增至1960年的63.3%(见表1)。三年间,“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比例由3∶1锐减到1.67∶1,而每一农业人口平均生产粮食只增加45.5斤,即使在粮食高征购的情况下,自治区内粮食纯购进仅增长47.2%,粮食供应人口却增长近一倍,从而使城乡粮食供应普遍出现困难。”[1]100在工业生产中,以钢为纲,片面强调重工业,忽视轻工业,造成轻重工业比例失调,轻重工业产值比由1957年的55∶45变为1960年的33∶67(见表1),轻工业生产受到重工业的挤压,轻工业原料缺乏,运输不济,直接影响轻工业生产的发展,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必需品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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