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2019-08-01全文军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18期
全文军
摘 要: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在于维护被害人权利和打击刑事犯罪,被害人既是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又是亲历者,让他们更多地参与到刑事案件的侦查、诉讼等环节中,对于收集更多被告人的犯罪证据和更好地维护被害人权益都有积极作用。针对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就如何通過立法完善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权利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诉讼参与权;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8-0196-01
一、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难点
1.被害人的参与权偏少。作为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被害人不仅要享有与其他当事人平等的诉讼权利,而且要更多地参与到侦查等环节中,这也是被害人进行自我维权的一种有效渠道。但是就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来看,却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了过多的限制。例如在刑事侦查中,只允许侦查人员全程参与,而被害人的参与权则受到限制。
2.被害人申请赔偿难度大。我国现行法律是支持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也就是说,被害人除了能够根据刑事诉讼结果获得相应的赔偿外,还可以在附带的民事环节提出经济补偿申请。法院判决通过后,被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刑事和民事两方面的赔偿。但是现阶段办理刑事案件时,检察机关并没有明确地告知被害人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而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公民来说,由于对这一方面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就错过了申请附带民事赔偿的机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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