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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的含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完善建议

2019-08-01刘文明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18期

刘文明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认有罪。”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而无罪推定则保证了司法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对被告人的权利进行了有效的保护[1]。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无罪推定的适用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介绍无罪推定内涵的基础上,分别从给予被告人沉默权、细化证明标准等方面,就如何完善刑事诉讼法中无罪推定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无罪推定;刑事诉讼法;沉默权;人权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8-0195-01

一、无罪推定的内涵

刑事诉讼过程本质上可以看作是公权力与个人权利对抗的过程,而被告人则明显处于被动地位。无罪推定作為一种保证被告人正当权益的有效机制,应当贯穿于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无罪推定的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不需要提供自身无罪的证据,而控方则必须要搜集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除了要保证搜集证据的程序正当、手段合法,还需要证据资料充分、翔实。如果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让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则被告人无须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其二,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不得被区别对待,不得有任何体现“假定有罪”的特殊对待。例如在出庭过程中,被告人不得被强迫穿着看守所的特殊服装等。

二、无罪推动在刑事诉讼法中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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