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动分析
2019-07-26王跃生
社会科学研究 2019年4期
王跃生
1978年改革开放政策启动,中国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多项重要政策推动之下,中国农村的生产经营模式、劳动力就业领域和空间、人口年龄结构等开始发生深度变化,进而出现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这都在很大程度上触及民众的居住方式或家庭结构。那么,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家庭结构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特征是什么?受到哪些具体因素的影响?本文拟对此进行考察。
一、研究主旨及数据说明
(一)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社会发生了哪些对家庭结构具有影响的变革
1.集体经济制度下的集体经营方式结束,家庭重新成为生产单位
1956年我国农村普遍建立了高级社这一集体经济制度,1958年转化为集体化程度更高的人民公社制度,进而形成三级所有(生产队、生产大队和人民公社)、队(生产队)为基础的管理和经营模式。农民个体家庭是生产队这个集体经济组织下的一个家庭户,其劳动力只能参加生产队统一组织的经济活动,获得报酬和食物资料,即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的功能不存在了。需要提及的是,在1958年至1960年的一段时间内,不少农村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公共食堂,家庭的炊爨生活功能也被取消了。公共食堂起初实行不加限制或较少限制的就餐方式,浪费严重,导致食物资料紧缺,难以为继,短暂实行后不得不取消,家庭的生活功能被恢复。
客观而言,集体经济制度抑制了农民家庭可能出现的贫富分化现象。家庭劳动力在集体耕作之外没有其他出路或发展空间。……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