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负担比较下大学生创业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探究——基于所得税的视角
2019-07-13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创业学院向东辉
中国商论 2019年7期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创业学院 向东辉
随着国家双创战略的提出,以及各级政府各种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出台,大学生创业俨然成为了时代热潮,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依托校内创业园、孵化器等各种平台开始创业或应届毕业就自主创业,创办各种企业经营实体。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数据信息,自2012年以来,中国大学生毕业即创业率从1.6%上升到了2017年的3.0%。以去年790多万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总量计算,年创业大学生的数量超过了20万(相关数据信息详见中国就业网:http://www.chinajob.gov.cn/EmploymentServices/content/2017-06/23/content_1332824.htm)。如此多的大学生创业者们在创业之初横亘在他们面前的首要难题就是选择何种最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大学生创业者需要清楚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与其承担的税负紧密相关,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一样的,本文仅讨论所得税,这将直接关系到初创企业者投资回报率的大小。因此,大学生创业者在企业初创时期,就要对不同企业组织形式所得税情况进行认真研究,精心选择和安排企业组织形式。
1 四种常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组织形式
1.1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解释,是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经营实体。一般来讲,个体工商户注册程序简单、经营灵活,但经营人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2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以其独有资本举办企业的一种经营实体,在这里,创办人须以其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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