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代会:保障基层民主不“断层”
2019-07-08陈胡南王海燕
公民导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基层
陈胡南 王海燕
2019年3月27日,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选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拉开帷幕,街道57名选民代表齐聚一堂,讨论街道的钱怎么花,并票选2019年度上马的民生实事项目……
推荐代言人、共商民生事、齐心抓落实,2018年,椒江区探索建立了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通过选民代表开展议事协商、民主评议、票选民生实事项目等形式,加强对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监督,深化基层民主建设。2018年,全区各街道共票选产生街道民生实事项目46个,组织选民代表开展视察、调研3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201条,为基层治理、凝聚民意提供了制度保障。
初衷:
补足街道体制性监督“缺位”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台州市撤地建市,椒江区下辖各个乡镇除大陈海岛镇外,陆上行政区域转为8个街道。自此,街道成为椒江区基层政权组织的主要形式,担负着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诸多职能。
“由于街道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无论是从街道办事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层面,还是从群众反映意愿层面,都缺乏一个平台和渠道。”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尚权介绍,椒江区在2007年制定了街道人大工作规则,并在2015年根据中央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但街道层面的人大工作、基层民主参与,在较长时期内仍存在一定的“缺位”。
在此情况下,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发展,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要求,解决街道层面体制性人大监督、民意反映、民主渠道“断层”的问题,成为椒江区人大常委会新时期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