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大工作不应缺位
2019-07-08汪娟
公民导刊 2019年6期
汪娟
1984年,国家批准设立首批开发区,距今已经35年。目前,全国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数量已经达到2543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19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6个),省级开发区达到1991个。开发区已经从最初的经济功能区向多功能社会城区发展,逐渐成为产业、人才、科技、资本集聚之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但是,开发区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却相对滞后,一些开发区先行先试,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但由于立法缺位等原因,未能很好发挥出人大制度的作用。同时,设立开发区的政府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开发区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等职权的履行较为薄弱,不少地方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导致开发区“经济高地、民主洼地”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些开发区先行先试,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但由于立法缺位等原因,未能很好发挥出人大制度的作用。
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为适应开发区的转型发展要求,部分开发区积极探索实践,相继建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开展了人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存在四种形式。一是开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上海市浦东新区2000年8月就建立了完整的一级地方政权。二是人大开发区工委。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开发区采取这种组织形式,如河南省洛阳高新区、辽宁省鞍山开发区等。三是开发区党工委内设人大工作联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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