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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规律的违反与赵氏小品中的幽默

2019-06-17邓梦兰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9年6期
关键词:幽默

内容摘要:赵本山小品意味深长,家喻户晓,打造了一张中国喜剧小品的王牌,被誉为赵氏小品,幽默是赵氏小品的灵魂。赵氏小品中存在着大量的对逻辑规律的进行违反的现象,使其语言获得了深沉的幽默,逻辑规律的违反是指在语言运用过程中对逻辑的四条基本规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超越或背离,通过对逻辑规律的变异而又辩证的妙用,能产生幽默,既令人发笑,又耐人寻味,这是赵本山喜剧小品幽默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关键词:逻辑规律 违反 赵氏小品 幽默

幽默本来是人类思维逻辑发展的产物,然而其思维方法又恰恰同人类正常的普遍的思维逻辑背道而驰。这种思维方法有人称之为‘理性倒错。这种理性的倒错就是指一切与人们的习惯习俗、常情常理相悖谬的东西。揭露这种悖谬东西,就是制造幽默的主要艺术手段。”[1]正所谓“理儿不歪,笑话不来。”本文讲的逻辑规律的违反是指在语言运用过程中对逻辑的四条基本规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超越或背离,赵氏小品通过对逻辑规律的违反,使其语言获得深沉的幽默,既令人发笑,又耐人寻味。下面我们作具体分析。

一.违反同一律

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同一律可以用公式表示为:“A是A”或“p→p”,表示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概念或判断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性。(其中,A表示任何一个概念,p表示任何一个判断。)具体地说,在概念的运用上,同一律要求人们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同一,不能任意变换;命题必须保持同一,不能随便转移。在赵氏小品中对同一律的违反是指自觉或不自觉地混淆概念、转移论题,前后不一,而导致滑稽可笑。

(一)混淆概念

一般情况下,在言语交际中应使概念保持同一。所谓概念保持同一,是说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概念内容不变,其内涵、外延必须确定,既不能随便变换某一概念的含义,也不能把不同的概念加以混淆。然而赵氏小品却常常有意使某一思想不同一,变换、混淆概念,以收到特殊的喜剧功效。如:

(1)毕:老哥!老哥!

赵:哎呀!我的妈呀,这下好,刚下飞机啊!一年多了。

毕:哦!对,一年多了

赵:挺好的,是吧?

毕:挺好、挺好!你气色挺好呀,哦,家里多温暖嘛?

赵:是啊,地球都在暖!

毕:哦! (《就差钱》)

老毕和鸭蛋爷爷又见面了,都很激动。鸭蛋爷“一不小心”把概念给混淆了,他把家里的“温馨,温暖”中的“暖”这个形容词,混淆成了动词。而且概念也从本义、引申义兼有的范畴缩小到只取本义,违反了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因此,“地球都在暖”话音刚落,观众便哄堂大笑。在《昨天今天明天》中的“赵:别巴瞎,当时还有一样家用电器呢!崔:还有家用电器呀?赵:手电筒嘛!”作品把手电筒混淆为家用电器,通过概念的混淆,令信息接受者获得幽默诙谐的审美快感。在《钟点工》中“赵:大妹子,说心里话。我都六十岁了,我这一进城左右邻居谁都不认识我,突然自己变哑巴了不知道咋玩儿了?宋:你就拉倒吧,你就搁家,整个网,上网呗!赵:我多年不打鱼了,还哪有网呀?恁多年了。”老人家把上网的因特网混淆为打鱼的鱼网,也是混淆概念,酿造出很浓的喜剧效果。混淆概念是无意识地违反了同一律对概念确定性的要求,而显得滑稽荒唐。当然编剧是有意运用混淆概念进行逻辑背离来制造幽默的。

(二)巧换论题

所谓命题必须保持同一,就是说,在运用命题进行推理的时候,或者在论证某一问题时,所使用的命题,必须保持它自身的同一,不能用另外的命题代替它。而在赵氏小品中却特意违反这一要求,在推理、论证时,或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违反逻辑规律,以获取幽默。

(2)刘:请继续听题:历史上,谁跑得最快?

宋:曹操!……说曹操,曹操就到,跑得比谁都快!

赵:嘛啦,曹操哪是运动员哪?!

刘:就是!

宋:人家没说运动员哪!人家说历史上谁跑得最快,那历史人物咧!

赵:那孙悟空比曹操还快呢真是……  (《火炬手》)

既然是选火炬手,那么主持人的问题肯定是在历史上,运动员谁跑得最快,而白云為了战胜黑土,不加思索抢先作了一个离题十万八千里的回答,显然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违反了同一律对“论题前后应当保持同一”的要求,转移论题,以制造笑料。偷换论题是通过偷梁换柱的手法,故意把论证的论题,改换成另外一个论题,它是有意识地违反同一律的“论题应当保持同一”这一要求。黑土说的“那孙悟空比曹操还快呢”,是故意把论题“历史上谁跑得最快”偷换成了“神话传说中谁跑得最快”,这样,当然是孙悟空了,令人忍俊不禁。

二.违反矛盾律

矛盾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为真,必有一假。矛盾律可以用公式表示为:“A不是非A”,或“‘(p∧‘p)。矛盾律的基本逻辑要求是:在思维过程中,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向面、对同一个思维对象不能作出两个相矛盾的认识;或者说,我们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违反矛盾律,就要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在特定的环境中,矛盾所暴露的是人对同一事物的既肯定又否定的矛盾态度,违背了矛盾律的基本要求,而导致的言行不一、言语前后冲突、行为相互抵触的情形,却能产生一种强烈的喜剧效果。在赵氏小品中故意的自相矛盾、前后不一,以求正常思维无法比拟的奇妙效果。

(3)范:哎,大爷大爷大爷,一提毛驴子,让我想起来了。

赵:想起谁呀?

范:你把这毛驴用来用用吧!

赵:干啥呀?

范:帮助我去拉车呀!

赵:你太单纯了,干一天活了,让它休息休息吧!

范:你让它给咱加个班吧?

赵:你当是司机呢,说加班就加班哪!

范:这?

赵:我告诉你,这条驴是我和我老伴的心肝宝贝,平时在我家的地位比我还高,让老伴给它惯出毛病来了,你让它驼200斤,拒载,100斤以上,我还得替它扛一把,老伴更心疼驴,有一次,买雪盐就买20斤,回来路上啊,看到驴驮吧,就心疼了,不让驴驮了,自 己就背上了,我老伴,骑驴回来的。

范:哈哈…… (《三鞭子》)

赵大爷两口子都很心疼驴,大爷他舍不得用驴去帮司机拉车,说出了一个让司机和观众都开怀大笑的理由:他老伴心疼驴,为了不让驴驮20斤的雪盐,自己把盐背上了,然后骑驴回来的。这种内心里的想法与行动上的矛盾,让人啼笑皆非。

三.违反排中律

排中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排中律的公式可以表示为:“A或者非A,或者“p∨‘p”(P或者非p)。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如果对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既不承认这个,又不承认那个,就违反了排中律,产生“模棱两可”的错误。因此,在思维过程中,对于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就必须承认其中有一个是真的,给予明确的肯定,不能对两者同时加以否定。不能含糊其词,模棱两可。然而,幽默却不理会这些,它常常有意骑墙居中,对排中律进行违反。

(4)范:我说你这个人儿不讲究儿,你不按套路出牌啊,出脑筋急转弯你得按3哪,那既然这样的话,我也咨询个问题。

赵:你说。

范:过年了,

赵:嗯!

范:我们家什么年货也没买,就剩下一头猪和一头驴,你说我是先杀猪呢还是先杀驴呢?

赵:那你先杀…… 给你们俩个机会:

徒弟甲:驴肉好吃,先杀驴。

赵:先杀驴!

范:恭喜你答对了,猪——也是这么想的。

赵:合计点儿。喂——

范:小样儿!

赵:嘿,哎呀悲哀,真让我替你感到悲哀,眼看就要独闯江湖了,这怎么能让我放心得下?

徒弟乙:师傅,先杀猪好了。

赵:那驴也是那么想的,我告诉你,就这个问题你先杀谁都不好使,我为什么没回答呢,就因为我考虑它是有问题的,哎呀,看见没?他已经从当年的一根筋,现在成长到两头懂了。

徒弟甲:师傅,他太厉害了,咱回去吧?

赵:不能回去,卖拐把他忽悠瘸了,卖车把他忽悠苶了,在十分钟之内我要不把他摆平,我就没法儿给你们俩儿当教师爷了。     (《功夫》)

已几次被大忽悠捉弄的范厨师,这回动起了脑筋,设计了一个两难的问题来“报复”大忽悠:“先杀猪呢还是先杀驴?”,这个题目的巧妙之处在于:如果回答说先杀猪的话,那驴也是这么想的;如果回答说先杀驴的话,那猪也是这么想的,肯定其中任意一个都会挨骂。大忽悠采取的办法是,把这个问题抛给了他的两个徒弟,并且否定了徒弟的答案,还把他们狠很地批了一顿。他自己却不回答,让他的话说是“我为什么没回答呢,就因为我考虑它是有问题的”,即他想在“杀猪”与“杀驴”之间,既不肯定,又不否定,回避明确的表態。实际上是在这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面前,不置可否,企图骑墙居中,很显然,是对排中律的违反,幽默也油然而生。

四.违反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和论证过程中,一个思想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充足理由的。充足理由律可以表述为:p真,因为q真,并且由q能推出P。

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要求主要有两条:

第一,理由必须真实;

第二,理由与推断之间要有逻辑联系。

在特定的语境中,却反其道而行之,违反充足理由律,以获得“无理而妙”的幽默效果。在赵氏小品中,主要表现为强推和谐辩。

(一)强推

强推就是前提和结论之间毫无联系,完全是说话人主观地将它们扯在一起,故意强行地作出推论。[2]

(5)范:我是天天找,月月找,足足找了你一年哪!

赵:非常——对不起!别激动,我们做好事从来是不留名的!

范:我激动个屁我激动,你把我坑苦了知道不知道,啊?我老婆也跑了,工作也炒了,走,找个地方说理去!走!

高:兄弟,别,兄弟,那啥你把拐给我们,把钱给你,咱们回家吧!

赵:你别跟着掺和,过来!请问,这副拐回去拄多长时间?

范:我拄什么拄,我压根没病!

赵:完了,完了,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

高:你说当初我就不让你卖拐,你不信话,你看这咋整?

赵:媳妇儿,他完了。你看看,变化多大这一年。往上看:

高:你要说有变化嘛,好象脑袋比去年更大了!

赵:你看看,连我媳妇儿都能看出来了。你知道因为啥吗?由于你一年没有坚持拄拐,你的病毒往上转移,已经到了大脑。你两条腿有两根大筋,就好比两条高速公路,病毒以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向前飞速前进,现在你完了,无情的病魔正在吞噬着你的大脑健康细胞儿,一个崭新的植物人即将诞生。 (《卖车》)

大忽悠把范厨师的“好象脑袋比去年更大了”的原因归结为范厨师一年没有坚持拄拐,病毒往上转移,已经到了大脑,结论和前提没有必然联系,非常荒谬。后面又把范厨师两条腿的“两根大筋”,比作两条高速公路,病毒以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向前飞速前进,会导致一个崭新的植物人即将诞生,违反了充足理由律,使人觉得滑稽可笑。在《卖拐》中的“赵:别着急,你呀,小的时候,崴过腿。范:没有啊,我这只崴过呀?赵:转移了!不知道吧,后来你的职业对你很不利,原来你不是颠勺,你是切墩,老是往这腿上使劲,就把这条腿压的越来越重,越来越重……轻者踮脚,重者股骨头坏死,晚期就是植物人!”范厨师明明一双好腿却被大忽悠(赵)忽悠瘸了,“瘸了”的原因很荒唐,是因为范厨师的职业使然,切墩时,老往腿上使劲,就把腿压得越来越重,越来越重……导致“轻者踮脚,重者股骨头坏死,晚期就是植物人”,真让人笑掉大牙,大忽悠所说的“腿瘸”与“切墩”之间没有任何因果联系,强行地将这一前提和结论拉扯到一起,荒唐可笑至极。尽管这样堂而皇之的推理貌似有理,但前提和结论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完全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细想之下使人觉得滑稽可笑。

(二)谐辩

所谓谐辩,就是为了争胜或逗趣,说话人用歪理为自己辩护,因而显得荒唐可笑。[3]在赵氏小品中主要是为了逗趣,以制造喜剧效果。

(6)赵:说一个醉汉,喝醉酒拿起这么一块大石头,照电视砸去,只听“咔嚓”一声,电视一点没坏,为什么?

范:因为电视质量好。

赵:错!

高:因为没砸着!

范:你没砸着,咋还“咔嚓”一声?

高:“咔嚓”一声,砸地板上嘛。

赵:咳!就你这智商!

高:你可快回家吧! (《卖车》)

既然是砸电视机,电视一点没坏的理由却是“没砸着”,这显然是一个荒诞不经的理由,几分诡辩,几分狡黠,让人开怀。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赵氏小品中逻辑规律的违反,并非颠覆逻辑进行诡辩,而是通过对逻辑规律的超越或背离来获取幽默,以激起受众的共鸣,成了赵氏小品幽默的重要依据和手段。言语幽默对逻辑的使用具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特点,即孙绍振所说的“逻辑错位”。[4]因此,逻辑的这种变异运用正是幽默发人深思的机智所在。这种违背往往引发听话者思考其背后的言外之意。幽默言语正是游走于对逻辑的这种运用和违背之间,是对逻辑规律的一种变异而又辩证的妙用。

参考文献

[1]陈克守.幽默与逻辑[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3:31.

[2]陈宗明.逻辑与语言表达[J]转自高胜林.幽默修辞论[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11.

[3]高胜林.幽默修辞论[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272.

[4]孙绍振、汤化.幽默学全书[M].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98:7-8 .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南省教育厅项目《赵本山喜剧小品言语幽默的语用研究》(编号:12C1212)阶段性成果。

(作者介绍:邓梦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中文副教授,语言文字学硕士,研究方向:语用学、管理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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