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非法行医”案件引发的思考
2019-06-13刘映丽吴振荣李建平
健康大视野 2019年12期
刘映丽 吴振荣 李建平
【摘 要】 2018年5月,深圳市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与其他部门联合行动时发现一起“徐XX非法行医”案件。通过这宗“非法行医”案件,引发笔者对大鹏新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现状的分析及相应对策的思考。
【关键词】 非法行医;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R71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0019(2019)12-024-02
非法行医,不仅扰乱正常有序的医疗市场,同时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大鹏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对非法行医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并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非法行医成本低、收益大,一些心存侥幸的非法行医者依然在偷偷摸摸从事非法行医活动。笔者通过对工作中遇到的“非法行医”案件进行梳理和总结,谈谈大鹏新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现状以及对策。
1 徐XX“非法行医”案件
2018年05月,深圳市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联合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派出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丰社区工作站及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出租屋管理站在打击非法行医巡查时,发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XX号二楼201房内存放有药品、注射器、医用剪刀、使用过的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输液管等医疗废物,租用人徐XX未能出示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本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经进一步调查,证实徐XX自2016年7月起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共收入16000元。
徐XX的此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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