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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现实审视、理性思考与应然出路

2019-06-11毛素芝

教育与职业(上) 2019年2期
关键词:创业精神协同治理创新创业教育

毛素芝

[关键词]高职院校 创新创业教育 创业精神 资源平台 协同治理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9)02

2015年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提出了我国已经进入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并明确表示“双创”是推进中国技术革新及产业结构变革的重要路径。同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明确提出高校要大力开展“双创”教育,鼓励教师、科研人员及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引领社会创新创业潮流。近几年来,创新创业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各个院校开展了大规模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高职院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是否正确解读了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是否全面落实了创新创业思维,还需要重新审视,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

一、我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审视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得到了高职院校的积极响应,而职业教育本身具有跨界属性,集教育性和职业性于一体,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具备一定的天然优势。在“双创”氛围的推动下,2015年底,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宣布成立;2016年初,首批12个国家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挂牌。可以说,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高职院校中正快速开展。整体而言,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主要有五种形式:第一,参加各级政府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通过集合全校的力量,组建参赛师生科研团队,积极开发新的创业项目。这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形式。第二,建设创新创业园区或创新创业基地,以此引领学生实习实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这种形式通常是在各级政府的专项经费支持下得以推进,不具有普遍性。第三,开设创客空间,为高职院校各专业学生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推进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意向、思想、创造力等方面的交流。第四,组建专门的创业学院,采取“2+1”模式,学生在院系专业学习2年,最后1年通过考核转至创业学院学习。第五,在各个专业、院系开设创新创业课程,逐步推进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相结合。这五种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形式,充分反映了高职院校对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探索,在现實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主要集中于创新创业项目的竞赛和比拼,忽视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过程;第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普遍游离于专业教学之外,没有实现与专业教学恰到好处的融合。从这个层面上看,当前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还是“两张皮”,脱离了专业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无法实现深入持续的发展。

当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也在笔者对河南省高职院校的实地调查中得到了印证。笔者调查发现,河南省部分高职院校教师和学生对于“创新”这一概念的理解存在较为严重的偏差。其中,将创新理解为“发明了一种新型计算机”的师生占比分别达到了60%和70%,将创新认为是“一种新型疾病治疗方法”的师生占比分别达到了51%和42%;还有占比分别为35%和48%的师生,认为创新是“改善工厂及其运转效率,创造新的生产方式”。在对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态度调查中,笔者发现,感兴趣的师生占比分别为55%和43.2%,而明确表达不感兴趣或没有意义的教师有3%,学生有12%。对于高职院校毕业生是否应该选择创业,只有60%的教师表示支持,而且认为高职院校毕业生通过创业可以推进社会创新,另外40%的教师认为高职院校毕业生进行创业的意义不大,创建一个小型企业对于社会创新也不会产生太大的推动作用,甚至认为这是对创业资源的浪费。

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对创新创业教育观念的认同感不强,在高职院校师生中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从这个层面看,必须加强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认知,消除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误区。

二、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性思考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心是创新,不是创业

在厘清创新创业教育重心之前,需要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概念,如创新、创业、创意、创客等。只有厘清了这些基本概念,才能明确创新创业之间的内在关系。

创新凸显的是能力与行为,是以创意为前提的。所谓创意,是个体带有的创造性的想法,凸显的是思维和意识。创意是一种敢于打破常规、突破传统束缚的思维和意识模式。任何人,只有具备了创意,就有可能产生创新的想法,进而实施创新行为并产生结果。而创新是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知识储备,在特定的条件下将理想化的想法、意识和思维转化为能够满足社会需求,进而改进社会生产、人们生活的路径,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创造出新的事物、方法或某种要素,并通过这些事物、方法或要素来获得相应的结果。促成创新行为及结果产生,个体的能力是关键。个体能力在创新过程中实际上表现为一种创造力,而创造力是基于认知、发展、差异的多维度能力,决定着个体行为能否成功。从这个角度而言,创新是创业的核心和前提,没有创新就无法实现创业。同时,创新也是创客存在的基础,当创新成为个体的兴趣和爱好,甚至是生活习惯时,创客会逐渐形成;当创新能够顺应市场需求,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创业行为就会产生。

创客是将创新作为兴趣爱好的人,创客的创新行为大多源于玩乐,而不是基于市场需求。在英文里,创客是Maker,是指不以盈利为目标,只是努力将各种创意转化为现实的个体,也可以指热衷于创意、设计、开发甚至是制造的群体。简而言之,创客就是面向玩乐开展创新的人。当然,如果创客们开发出的产品或相关创意能够被市场或客户看中,也有可能实现向生产的转化,其创业行为同样会由此产生。

创业的动力来自市场,是顺应市场需求的创新。创业是社会生产的基本方式,是一种需要创业者综合运用组织、服务、技术进行思考、判断的行为,是创业者将市场商机或需求转化为具体的劳动形态,进而获得利益并实现自身价值的行为。

由此观之,创意、创新、创客、创业等概念带有明显的递进关系,只要是外部条件成熟,这些概念是可以发生转换的。创意是创新、创客行为、创业活动的源泉和前提。当某个个体具有创造性的想法并将之转化为实际的能力,创意就可能变为创新。而创新是创客行为和创业活动不可缺少的条件,但创新转化为创客行为或创业活动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如果持续这一过程仅仅是为了满足爱好和兴趣,个体(群体)就会成为具有创新精神的创客;而如果这种持续的过程符合市场及社会生产需求,创新则可能转化为创业活动。当然,创客们的创新成果如果符合市场需求,在条件成熟之际,也可以成为创业者。

明确了上述四个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再来看创新与创业。首先,创业是个体在社会生存的一种基本状态,而创新则是个体能够在社会上得以发展的一种能力。具备创新意识和思维,但真正能够进入创业状态的人毕竟是少数,而创新是每个社会个体在社会中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心理品质和行为能力。尽管创新和创业分属于不同的学科,也是不同层次的概念,但两者之间具有天然的联系。创业是创新的最终载体和具体展示,创新则是创业的动力和前提。严格而言,创新是创业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

其次,社会个体能否进入创业状态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甚至远远超出了创新创业教育的范畴。但是,一个人在教育中提升了能力,获得了创新的机会,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只要外部条件成熟或符合创业的要求,就会水到渠成地转化为创业状态。创新是个体的品质,也是民族崛起的动力,教育的重点是将这种品质内化在每个个体身上。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一项革新行动,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心并非创业,不是教导学生去创办企业或市场实体,而是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并将这种精神和意识内化为个体的能力和品质。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是创业精神培育,不是创业行为孵化

创业作为一个名词,有着悠久的历史。英文里的“entrepreneurship”,不是指创业行为,而是指创业精神或企业家创业。从这个名词的本质要义出发,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创业教育重视的是个体创业精神培养,而不是创业行为孵化。创业精神不但可以激励学生创业,也可以运用于学生就业。第二,企业家精神的主旨是主动创业,而不是在就业困难时被动创办企业。被动创业也可以称为自我雇佣(self-employment),自我雇佣与主动创业是有本质区别的。由此可见,创业本身就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运用创新思维,创造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服务,进而体现自身的劳动价值,这种创业可称为外创业;还有一种是内创业,是企业内部或具体岗位上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行为,因此也可称为岗位创业。每个个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通过改进方法和工作方式来提升工作效率,都是一种创业行为。从这个角度看,内创业或岗位创业是更高质量的创业,与每个个体的联系更为密切,更加符合创业教育的宗旨。

在明确了创业的内涵和类型之后,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至少需要在两个方面予以澄清:第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而不是孵化创业行为。创业精神是每个个体都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也是社会各行各业需要发扬的精神品质。不管工作岗位多么平凡,都需要劳动者的创业精神。可见,创新创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并不矛盾,强调创业的行为并不会弱化学生就业;相反,通过创业精神培养,反而能够提升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的创新能力。第二,创业尽管可以分为专业导向创业和非专业导向创业,但高职院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时,还是应该鼓励学生实施前者,而不是自我雇佣的低技能创业。只有这样,创新创业教育才能够符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才能够顺应智能化时代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可见,只有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创业精神,才可能避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步入歧途。

(三)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实施,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

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耗费极大的人力物力,不仅需要投入资金支持,还需要进行课程开发和设计,聘请相关的专业教师,甚至要联系企业进驻。在创业周期特别长的情况下,已经毕业的学生也可能要留在校园几年,占用相对较多的校内资源,以孵化其创业行为。高职院校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教育机构,其目标是培养高技能人才,教育公平是高职教育的内在追求之一,保证每个学习者享有平等的入学机会,是实现职业教育公平的根本要求。从这个角度看,高职院校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少數“精英学生”的专利,不能将有限的资源用在少数学生身上,而应该倡导普适性教育。

就当前形势来看,高职院校开展创业的学生毕竟是少数,院校通过内部资源支持其创业孵化以及后续创业行为是可行的,但一旦这个比例不断扩大,那么仅仅依靠高职院校的力量则难以承受。当然,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显然并不只是自己的事情,而应该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创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构建制度框架,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需要社会资源的广泛集聚,涵盖了政府、社会、市场、企业、社区、院校等多个主体。从这一角度看,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不应该大包大揽,而是需要全社会广泛支持。从国外的经验看,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政府、市场、企业、社区等主体的支持力度都很大,充分调动了高校的积极性。而我国目前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系统性,需要各级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搭建良好的教育平台和机制,整合相应的资源,做好系统的谋划,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持续发展。

三、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应然出路

(一)回归创新创业教育本质,明确创新创业教育内涵与重点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应该关注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激发与培养,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和所有专业,形成“广谱式”的教育活动。因此,高职院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需要鼓励各种创业行为和创新项目,但核心思想是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学相结合,将创业意识、创新思维培养与所有专业相融合。这种融合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程体系。围绕各个专业确立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按照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及课程特征,引导学习者从规范思维走向创造思维,将创新能力培养作为课程教学的任务,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开展创新精神、创新思维训练。此外,还可以按照各个专业集群建设的要求,开设跨专业的相关课程,培养学生更为开阔的创新视野,进而实现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的无边界教育理念。第二,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职院校的评价体系。教育评价体系是教育教学过程的指挥棒,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评价体系,才能真正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比如,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绩效考核制度,要求学习者在每个学期或每个学年提出1~2个创新项目、创业想法,并对此进行优化调整,通过考核之后可以计入总的评价成绩。第三,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创新创业需要尊重个性,体现差异,鼓励不同思想的碰撞与合作。因此,高职院校在校园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尊重和体现个性与差异,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活动,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第四,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真实的项目开发体系。创新创业教育应按照高职院校各个专业实习实训的教学要求,面向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勇于承接中小企业的研发项目,在这个过程中,建立师生创新团队,以项目驱动为纽带,强化各个专业之间的互补,在整体上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由此观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应该通过专业学习来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将创业行为作为提升创新能力的可能性结果,进而使创新创业教育走向专业导向发展之路。

(二)明确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分层次分类别实施

“广谱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面向所有专业、所有学生,但这种方式并不是要求高职院校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全面铺开。全面铺开的无差异对待并不符合创新创业教育的宗旨,也无法实现不同专业的针对性教育效果。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需要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利用不同专业的优势资源分散实施。具体而言:

第一,分群体实施。按照学生的不同需求及实际情况分群体、有针对性地实施。对于所有学生,可以在全校开设素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将创新创业作为一种核心素质来培养;对于部分有创新兴趣的学生,可以组织创新创业社团进行培育;对于有创新创业兴趣且有一定创新基础的学生,可以设立创客空间;对于有初步创业成果的学生,可以在创业园区实施创业成果孵化。第二,分专业实施。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专业设置,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已经与市场、产业实施了全方位的对接,这也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优势所在。但是,每个高职院校的专业种类不同,专业特征各异,因此各个院校有必要按照专业特征与种类对创新创业教育予以规划。比如,对于制造专业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应该侧重于工艺创新与技术创新;对于服务专业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流程创新方面;对于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而言,因为创业相对容易,可以通过专业教学来实施创业孵化;对于农林类专业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点则在于技术革新、流通程序创新等。第三,分阶段实施。对处于创新创业不同阶段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方法和重心也应有所不同。比如,对处于创新阶段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要强化技术支持;对处于创客阶段的学生,要注重经费、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对处于孵化创业阶段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需加强经费、人员、资源、法律、财务等方面的支持。通过分阶段、分层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可以确保学生能够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获得足够的针对性支持,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实效。

(三)立足区域优势,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主要依赖于院校自身。从对河南省高职院校的实际调查情况看,创新创业教育规模的急速扩大以及高职教育资源的相对有限,使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难以独立支撑,需要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欧盟委员会在2008年成立了旨在推进区域合作的欧洲创新工学院,强化欧盟地区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支持,极大地推进了欧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就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国家层面除了提供政策、法律支持之外,很难形成区域范围内的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因此,需要架构各个区域不同的资源体系,构建服务于区域范围内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协作平台。对于高职院校而言,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推进其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基础,这也是高职院校重要的资源优势。因此,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可以借助企业的力量,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在这方面,新加坡理工学院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该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过程中,将核心教学与企业真实项目研发紧密结合,面对企业的技术难题开展创新,同时跨专业形成了较多的创业项目和创新团队,极大地提升了学习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如此看来,高职院校与企业行业之间的合作的确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除了企业行业的支持,政府部门还可以牵头聚拢各方资源,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企业、高职院校、行业组织、社会机构的优势互补作用,力争实现多方主体合作共赢,更好地服务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

(四)明确政府作用,构建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协同治理体系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社会、企业行业、市场等多元主体提供资源支撑,更需要各方主體建立协同治理体系,共同推进教育实施。为保障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些支持政策,但比较零散,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的治理体系。相较而言,欧盟在2013年9月发布的《2020创业行动计划》,特别提出注重政府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发挥作用,要求各国政府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育体系之中,并为社会个体创业提供融资、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我国也需要立足于战略高度,从顶层设计出发,为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积极完善法规政策,提升各个主体积极参与治理的意识,协调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努力提升各个主体的治理能力,进而构建高效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协同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1]陈烨,贾文胜,郑永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理性反思与模式构建[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8(2).

[2]匡瑛,石伟平.职业院校“双创”教育辨析:基于现实审视与理性思考[J].教育研究,2017(2).

[3](美)彼得·德鲁克.创新和企业家精神[M].蔡文燕,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

[4]舒杨.新常态下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困囿、成因及路径[J].职业技术教育,2016(29).

[5]邵月花.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效融合路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10).

[6]陈娟莉.基于供给侧改革的高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探析[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7(4).

[7]李海.创新创业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改革分析[J].成人教育,2017(4).

[8]赵恒.职教新常态下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问题、成因及改革路向[J]. 教育与职业,2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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