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GONE理论的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探析

2019-05-22彭俊英

中国农业会计 2019年2期
关键词:连城公司财务舞弊

彭俊英

关键字:农业上市公司;GONE理论;财务舞弊

一、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面临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资源环境“硬约束”加剧等新挑战,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中明确指出,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强化对农业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积极落实农业金融支持政策,合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也是国家与政府大力支持的产业。

农业上市公司是指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或以其为依托,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上市企业,是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先驱者。截至2017年7月,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3541家,其中农牧饲渔板块、木业家具板块以及园林工程板块共有农业上市公司121家,仅占比3.42%。然而,在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中,竟有4起为农业上市公司造假案,分别是辽宁振隆特产财务造假案;康华农业、步森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参仙源财务造假案;连城兰花、福建金森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此前的银广厦、蓝田股份、绿大地、万福生科、新中基等在资本市场有着极其恶劣影响的农业上市公司舞弊案件更是不一而足。在借助资本市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进程中,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频发,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本文结合2016年证监稽查的4起典型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分析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并基于GONE理论探究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在此基础上,从降低审计风险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思考与建议,以期为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识别与审计风险的控制提供些许借鉴。

二、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一)虚构“种养加”生产环节,转换销售标的物

“种植、养殖、加工”是农业企业最为主要的生产环节,然而其生产与工艺流程具有技术强、专业性高、复杂程度大的特点,这无疑给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带上朦胧的一层面纱,形成一道行业天然的审查壁垒,为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振隆特产、参仙源、康华农业正是利用农产品“种养加”生产环节真实性难以审查,通过虚构“种养加”生产环节,转换销售标的物,虚增销售价格,从而实现虚增利润的不法目的(见图一)。

图一:虚构“种养加”生产环节财务舞弊流程图

其中,振隆特产通过虚构南瓜籽仁、松籽仁、开心果等存货的生产、加工工艺及技术,将直接采购、未经加工的南瓜籽仁、松籽仁,虚报成所谓采取破壳加工工序生产销售,将直接采购、未经加工的开心果,虚报成经加工的开心果销售。参仙源通过隐匿野山参采购合同,虚构野山参抚育协议,将直接采购、未经种植、培育的野山参虚报为自产野山参销售。康华农业虚构流转土地,将直接向农户收购的水稻虚报为公司流转土地自产水稻销售(见表一)。正是由于农业企业“种养加”生产环节的技术强、专业性高、复杂程度大的特点,其真实性难以验证,给了农业企业财务舞弊的空间。

(二)利用存货、生物资产操控利润

农业企业存货及生物资产与一般企业存货及生物资产存在着显著的区别。总量庞大、难以盘点、价值评估专业性高、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对特定环境的依赖性等是农业企业存货及生物资产的主要特点。振隆特产、参仙源、康华农业、连城兰花均是利用农业企业存货及生物资产的特殊性,审计核查难度大,肆意利用存货、生物资产操控利润。

2014年振隆特产账面列示了约1.5万吨南瓜籽、松籽等存货。通过不在账面确认已处理霉变存货损失虚减支出,2012-2014年振隆特产共虚增存货7630万元。其中,2012年虚增存货数量为568.57吨,金额为1962万元;2013虚增存货数量1328吨,金额2979万元;2014年虚增存货数量1356.6吨,金额2689万元。参仙源在2014年《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利用近8万亩林地中条件适宜的林地种植野山参,种植面积达3.6万多亩;公司拥有8.5亿株参苗保有量,保守预计产成品保有量将会在6000万株以上。由于野生人参种植面积广泛,无法全部查看;同时,野生人参生长于地下,无法核实野生人参的存活率和数量;此外,10年生以上采的野山参种子与参仙源一再提及的15年的野山参成品难以区分等原因,参仙源轻易实现了隐藏真实的野山参采购成本,并虚构人参抚育协议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以此少计成本,虚增利润。康华农业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显示,自2008年成立以来,康华农业与广西桂林市周边的临桂县、平乐县、灌阳县、全州县和灵川县的农户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共涉及5个县12个乡6万多名农户。截至2014年4月30日,康华农业共流转13.25万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康华农业通过虚构土地流转协议,虚构自主管理的生产基地,虚构存货的产销量,从而操控利润。根据福建金森发布的收购报告书显示,连城兰花的资产构成中存货占的比例非常大,截止到2014年9月末,存货余额高达4.12亿元,占到公司总资产的60%以上。连城兰花所拥有的兰花数量高达上百万株,占到连城兰花销售收入20%以上份额的春兰品种,在2014年前三季度的产量多达133.82万株。此外,连城兰花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的兰花品种当年采购单价大于或等于800元/株时,分类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其余分类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存货中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折旧。连城兰花虚构存货,进而虚构销售业务,从而实现虚增利润。

表一:销售标的物转换表

(三)虚构销售合同,虚增应收账款

如前文所述,由于农业企业利用存货及生物资产特殊性,虚构存货,转换真实采购的存货标的物极为便利,这也为其虚构销售量,进而虚增销售业务提供了虚假的产量支持。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设客户,不合理地确认应收账款,是企业虚增销售收入,操控利润常见的舞弊手段。振隆特产通过虚构与各个境外销售客户出口销售合同,虚增应收账款,从而虚增收入。2012年-2014年累计虚增收入8268万元。其中,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虚增收入662万元、1813万元、5792万元,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振隆特产当期账面收入总额的0.84%、2.91%、10.42%。康华农业通过虚构8家客户的应收账款,虚构销售合同,虚构与7个客户的销售业务,2011年-2014年上半年累计虚增收入61031万元。其中,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分别虚增收入14752万元、18311万元、23840万元、4128万元,虚增收入金额分别占康华农业当期账面收入总额的34.89%、36.90%、42.62%、44.25%。连城兰花通过虚构与经销商的销售合同,编制虚假的发货单据,并由相关经销商签字确认收货,2012年-2014年9月累计虚增收入7785万元。其中,2012年、2013年、2014年1月至9月分别虚增收入为2825万元、2746万元、2214万元,虚增收入金额分别占连城兰花当期账面收入总额的15.93%、14.76%、13.96%。

表二:虚增收入及利润税务成本表 单位:万元

(四)伪造资金流,掩盖造假事实

为了掩盖造假事实,维持企业财务报表的合理性,部分企业高明地为虚假的交易伪造相应的资金流。此类财务造假隐蔽性极高,审计难度非常大。振隆特产充分利用其产品境外销售的优势,采用第三方汇款,通过第三方汇款冲抵应收账款,以此缩短账龄,掩盖虚增销售收入。参仙源通过虚构人参抚育合同,并支付抚育合同款,掩盖真实的野山参采购款支付。此外,参仙源利用关联方参仙源酒业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以不公允的内部转移价格实现虚增销售收入的“合理化”。康华农业通过伪造银行进账单,使用自有资金体外循环等手段,虚构应收账款回款,并利用关联方漓江银行虚构银行询证函回函,虚构相应的银行存款。连城兰花公司通过销售人员分次将个人银行账户的资金转入7个经销商的个人银行账户,上述经销商每次收到上述款项后,原额或扣除约100元后,作为采购款转回连城兰花银行账户,以此实现伪造采购资金流的目的。同时,连城兰花通过编制虚假的发货单据,并由相关经销商签字确认收货。连城兰花财务部门根据上述虚假的单据编制会计凭证,虚增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再根据7个经销商虚假销售回款冲减应收账款,以此实现伪造销售资金流的目的。

综上,四家农业企业其财务舞弊手段都是利用农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虚构存货产销量,虚构经营活动资金流,从而肆意操纵利润。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农业企业财务舞弊手段更为隐蔽,审查难度更高。

三、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探究

GONE理论是著名企业会计舞弊与反会计舞弊的理论,又称为舞弊四因素论。该理论认为企业会计舞弊行为的四因素为贪婪(Greed)、机会(Opportunity)(Need)、需要(Opportunity)、暴露(Exposure)。四因素相互作用,密不可分,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GONE理论最通俗的解释是当舞弊者有贪婪之心且又十分需要钱财、自尊时,只要有机会,并认为事后不会被发现,他就一定会进行舞弊,导致被欺骗者的钱、物、权益等离他而去。下面本文基于GONE理论探究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

(一)贪婪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贪婪主要体现在对资金的渴求。振隆特产IPO拟募集资金40500万元,康华农业借壳上市拟募集资金76285.20万元。毋庸置疑,资本市场巨大融资利益,对于企业及股东而言是一项致命的诱惑。无论是振隆特产的IPO造假,康华农业的借壳上市,连城兰花利用资产重组曲线上市,还是参仙源的保牌之举,事实上都是出于企业及股东对资本市场资金的渴求。

表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行政处罚表

(二)机会

财务舞弊的动因机会不仅源于企业内部治理,还源于外部监管惩罚机制。如果公司治理机构完善、就会减少舞弊的可乘之机。当外部监管惩罚力度不大时,舞弊成本较低,舞弊行为者就会以此为契机实现自己的不法行为。(洪荭,胡华夏等,2012)。从企业内部治理来看,振隆特产、参仙源、康华农业、连城兰花4家农业公司都存在内部治理机制缺位,公司各部门联合供应商、客户、关联方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以连城兰花为例,连城兰花董事长饶春荣授意销售部、采购部、生产部、财务部相互配合,并与经销商串通,完成虚构经销商业务。系统性财务舞弊性质极其恶劣,影响十分严重。从外部监管惩罚机制来看,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效率较低、力度较弱,一直为行业所诟病。例如,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罚,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顶格处罚是对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几十万元的处罚与动辄上亿的上市募集资金不可同日而语。

此外,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本低、财务舞弊机会大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即税收优惠。国家与政府为扶持农业企业的发展,给予农业企业诸多税收优惠,使得其虚增收入和利润的税务成本极为低廉。以参仙源为例,参仙源在其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013年参仙源虚增收入7373万元,应交增值税为0元。合计虚增利润12911万元,应交所得税为0元,财务舞弊总的税务成本为0元。这就意味着利用税收优惠,通过财务舞弊,无需付出任何现金流,即可实现利润虚增。

(三)需要

综合来看,企业财务舞弊的具体需要主要包括:上市、保牌、配股、保增长。而这些具体需求细化来看,无非是企业对于资本市场资金的需求,上市可获得大量低资本成本的融资;对于企业声誉的需求,上市后企业声誉资本、社会资本增加;对于大股东利益的需求,上市后大股东财富随股价上涨而增加;监管的需求,此外,对于已上市的企业,为迎合证监会监管的需求,实现保牌、增发、配股的硬性规定,也易发生财务舞弊行为。农业上市公司除了资金需求、声誉需求、大股东利益需求以及监管需求之外,还存在一项特殊的需求:政府政绩的需求。农业企业是国家与政府大力扶持的产业,农业上市公司作为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其发展对于当地政府促进农业发展的政绩而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6年草原兴发案发之后,卖壳平庄能源,内蒙古地方政府仍然为草原兴发寻求战略合作,以期促进当地农牧业经济的发展(胡海川,张心灵等,2013)。连城兰花作为连城县的标杆企业,在连城兰花的上市路上,连城县政府还于2008年成立了连城兰花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鼓励与帮助其进入资本市场。

(四)暴露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暴露的概率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农业企业本身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为其财务舞弊行为筑就了一道天然的行业审计壁垒;另一方面,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未保持应有关注,未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等原因而引起的审计失败。

农业企业本身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生产环节的生产与工艺流程具有技术强、专业性高、复杂程度大的特点,农业上市公司可以轻易虚构生产环节,转变销售标的物,虚增收入与利润。②存货与生物资产具有总量庞大、难以盘点、价值评估专业性高、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对特定环境的依赖性,农业上市可以肆意虚构存货产销量,操控利润,粉饰业绩。③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活动所涉及产供销等各个环节,均会有农户、个人经销商以及农村合作社等小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参与,且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农户、个人经销商及农村合作社等组织通常缺乏完整、规范的业务单据、财务资料,这就导致农业上市公司产供销环节的业务真实性审查难度极大,进而导致农业上市公司虚构客户、虚构合同、虚构资金流行为的发生。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也是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难以暴露的重要原因。由于农业企业本身审计难度大,加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未能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关注,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来降低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农业上市公司时极易发生审计失败,面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四、思考与建议

结合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与财务舞弊动因的分析,不难发现农业上市公司审计风险较高领域集中于存货与生物资产、收入确认以及货币资金真实性。会计师事务所要降低农业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必须严格把关高风险环节的审计工作的实施与质量控制。

(一)存货与生物资产

农业上市公司存货与生物资产总量庞大,监盘难度非常大,自然增值过程价值难以评估,对专业性要求非常高,这些因素都导致存货与生物资产审计风险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应保持职业谨慎性,避免在存货监盘过程中的形式主义。主要的应对措施如下:首先,存货与生物资产审计应重视控制测试与风险评估程序,关注存货、生物资产与其他业务循环的关系,合理利用分析程序,评价存货与生物资产产销量的合理性、存货与生物资产质量的合理性。其次,在监盘程序中,利用突击检查、更严格地检查包装箱中的货物、存货堆放方式应对存货舞弊风险。再次,合理利用专家或专业机构的工作,评估存货与生物资产的真实标的、存货与生物的状况及其真实价值。最后,从企业外部获取存货及生物资产产销量的相关数据,如实走访、书面函证客户与供应商等。

(二)收入确认

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活动所涉及产供销等各个环节,均会有农户、个人经销商以及农村合作社等小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参与,且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加之农业上市公司与供应商、客户串通舞弊,其业务真实性审查难度极大。然而,百密总有一疏,以振隆特产为例,其在虚构出口销售合同时,缺乏必要的合同要件,且合同格式大致相同。因此,在收入确认环节的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主要的应对措施如下:首先,重视内部控制与风险评估程序,对企业提供的内部审计证据保持职业怀疑精神,如对销售合同、出库单、入库单的真实性进行详细的审查。其次,必须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函证审计程序及其替代程序,对选择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以及发出和收回询证函保持控制。最后,间接获取佐证,证实销售收入与存货产销量的合理性。如结合运输费、仓储费、仓储面积等数据来分析存货销量的合理性以及销售收入的合理性,结合行业的相关指标来分析存货销量的合理性以及销售收入的合理性。

(三)货币资金真实性

几乎所有的财务舞弊行为最终都会以货币资金不实反映出来。企业可以通过伪造销售合同、应收账款回款来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利润,然而真实的货币资金无法虚构。货币资金的真实性以及合理性审查,最常见也较为有效的审计程序就是函证。会计师事务所货币资金审计失败的最大原因是函证程序未执行到位。例如,过度信赖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直接得出审计结论、未亲自发出银行询证函、未对全部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等。首先,会计师事务所应从具体业务层面和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层面去规范货币资金审计,银行询证程序的实施有效,获取可靠的审计证据。其次,对于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回函等重要的审计证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性,对于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一定要追加审计程序,以确保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最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不仅要关注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流,还应结合企业投融资活动,分析货币资金余额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五、结论

农业上市公司本身的特殊性,使其财务舞弊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审计风险较高。本文通过分析2016年证监稽查的4起典型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舞弊手段,并基于GONE理论探究其财务舞弊动因,发现农业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高发于存货与生物资产、收入确认、货币资金等环节,会计师事务所应从保持职业怀疑精神、合理质疑内外部审计证据,严格审计程序的执行,确保审计证据的可靠性以及完善质量控制等途径,降低审计风险,规避行政处罚。

猜你喜欢

连城公司财务舞弊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及治理研究
浅谈财务舞弊与防范
舞弊行为人特征分析
食品公司财务分析方法优化策略
连城拳 传习千年 远播海外
关于加强房地产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的思考
浅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及其防范
和猫狗一起做游戏
高考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