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刑事诉讼中“以审判为中心”理念的分析与解读

2019-05-13陈晓霞

法制博览 2019年3期

摘 要:目前国内的诉讼制度正处于改革阶段,并且引入了“以审判为中心”理念,强调了证据裁判原则,旨在提升诉讼证据質量,保障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可靠性。本文主要以刑事诉讼中的“以审判为中心”理念为研究内容,阐述其理念解读的一些误区,并站在刑事诉讼视角对“以审判为中心”理念进行解析。

关键词:刑事诉讼;诉讼制度;以审判为中心;诉讼证据

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220-01

作者简介:陈晓霞(1984-),女,汉族,甘肃兰州人,法学学士,任职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以审判为中心”理念实际上代表着整个诉讼制度会围绕着“审判”来进行建构,同时整个诉讼活动也会围绕着“审判”来展开。在审判过程中,涵括了控诉、辩护以及审判等三个诉讼中心结构。在“以审判为中心”理念指引下展开审判活动,实际上就是要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以保障司法公正。这是尊重司法规律的体现,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革除诉讼制度弊端的重要举措。

一、走出“以审判为中心”理念解读的误区

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完善“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这一建议被提了出来,如今已经成为国内刑事司法改革的主线之一,要求国内要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整体效能。但是在“以审判为中心”这一理念的解读过程中,也容易存在一些误区,影响着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成效。……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