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买卖不破租赁及其例外
2019-05-13季珂飞
法制博览 2019年1期
关键词:效力
季珂飞
摘 要:“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民法领域的一项重要的原则。通过分析”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法律依据,宪法条件,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及买卖的例外情况,不破租约。从发生到发展,发现了原理的缺陷,为改进原则提出了合理的条件。
关键词:买卖;租赁;效力;例外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2-0104-02
一、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概述
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是什么?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是指承租人承租房屋在先,买受人购买房屋在后,买受人的物权不得对抗承租人的承租权;再从字面意思上引申扩大是指财产出租后,因所有权的移转,譬如赠与、遗赠、继承遗产、买卖、添附、合同等。十九世纪初期,商品经济的发展还没有现代社会的繁荣和快速,为了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应运而生。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商品经济的发展,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承租人不一定总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一味适用合同法229条的规定,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市场经济的流通,不利于公平公正。制度是人定的,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制度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与改变。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条件及法律效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条件
1."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标的物,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一般而言和买卖标的物的范围相同,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是动产应该限于依法需要登记的特定的动产,不动产应该限于合法的房屋。[2]2.租赁合同必须合法有效。[3]当租赁合同非法无效,被撤销或者当事人一方依合同约定而解除合同时,承租人想溯及租赁合同的效力时就无权向出租人主张租赁权,也没有充足的法律理由向受让人主张其租赁权,更无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旧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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