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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视角下合同审查的“流程再造”

2019-05-09李霞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2期
关键词:流程再造

李霞

摘 要:本文主要基于法务视角下,对合同审查的“流程再造”相关内容展开了剖析,其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合同审查行为更加符合当下企业发展需求。

关键词:法务视角;合同审查;“流程再造”

社会经济发展,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牵涉到大量的合同文件,同时合同也是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企业的发展需求,需要对合同进行必要的审查,由此保证企业效益。然而在合同审查过程中,由于流程的不规范,直接造成了合同工审查质量不符合要求,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基于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效益。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如今的社会主义市场中,企业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企业运转稍有不慎,将会出现巨大的运转状况,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因此,现如今的企业需要基于法务视角下,注重合同审查的“流程再造”,保证合同审查质量,保证企业合法效益,为企业的发展夯实基础。鉴于此,本文对“法务视角下合同审查的“流程再造””展开更深层次的剖析具备一定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一、合同审查的一般流程与行为反思概述

1.合同审查的一般流程分析

合同审查与合同管理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合同审计,主要是指对已有的合同或者是协议的初始文件文本进行修改、补充以及完善,最后形成一个规范的合同定稿。然而合同管理,指的是合同定稿以及合同签约稿进行审批、签发与流转、履行监督以及文档保管的一个系统过程[1]。因此合同审查与合同管理流程不一致。然而在现实中,有着大量的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将合同审查与合同管理混为一谈。基于这种认识,直接影响到合同审查工作的开展,即使在日常工作中得以有效开展,但是依旧在方法上适当,影响到合同审查质量。

大部分有关合同审查的书籍与文章中,都有一些合同审查的方法与流程。各种书籍或者是文章中在语言描述上虽有所不同,但是其本质内容具有一定的类似性。笔者将其加以总结与提炼,可以发现,一般流程:首先,了解合同的商业背景;其次,审查合同形式,包括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合同结构的清晰性、合同语言的准确性、合同形式规范性、合同排版的美观性等,上述内容可以通称为合同表述问题的审查;最后,合同实质审查,主要是结合合同的具体内容,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格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需求的满足性等,也可以统称为合同法律问题审查[2]。

上述流程与方法,涉及到了所有合同审查的观察视角。这一方法,学名可称之为“属性法”,具体言之,主要是将一份完美的合同,之后按照合同具有的属性,进行一条一条的陈列出来,需强调的是在陈列时,需要保证内容的完整性[3]。之后由合同审核人员以这些属性为目标,审查合同。关于如何达到这些完美的目标,或者是这些属性目标是否符合企业的内在需求,并没有相关人员对此做出相应的解释。也正是因为上述两个问题,在审查过程中,没有完美解决,直接造成合同审查缺乏可操作性与实用性[4]。基于本质角度而言,一份日常运行的企业合同,是否真的以满足完美属性为标准,还是存在其他更实在的目的,需要建立在大众如何认识合同审查行为的基础上。

2.合同审查的行为反思

实践审查工作中,合同审查人员的操作一般流程为,在初始拿到合同时,将合同内容整体通读一遍,然后逐条提出意见,或者是修改用词,亦或者是调整顺序,再亦或者是删除条款,又或者是批注提示,最后将修改版发挥送审人员或者是转到下一环节[5]。纵观整个过程,合同审查工作,主要是审查人员将待审和合同与自身头脑里已有的合同知识与审查经验系统进行综合比对,一旦存在出入,给予相应的纠正,这种反思,对于合同审查有着积极意义。然而在法务视角下,合同审查的“流程再造”需要将上述的对比再深入思考。

合同审查作为一种对比行为,与什么对比?如何对比?对比的尺度是什么?基于这个角度,我们便可以可以对合同审查流程再造。

首先,合同审查对比的是审查人员自身大脑当中拥有的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每一位法务人员大脑当中都有着自己的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需强调的是不同的法务人员均是个体的存在,相应的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也是有着一定的差异[6]。同时,不同级别、不同行业的法务人员所拥有的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也是有着一定的差异[7]。此处一直强调的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内容。例如合同法律知识、合同商业知识、合同技术知识以及相对应的经验与技能等。正是如此,不同的合同审查人员有着不同的经验系统,在具体的合同审查过程中,合同审查意见也有所不同。例如房地产行业的法务,在审核就安设工程总包合同,在知识对接的情况下,可以顺利完成合同审查工作,然而让其面对互联网行业平台合作协议,法务必然会茫然[8]。此刻需要先去了解相关合同知识,并形成经验系统,才能应对此类问题。否则将会难以顺利进行合同审查。

其次,法务审查合同,主要是将待审合同展现的结构与模块,与自己的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进行比对。待审合同展现的结构与模块指的是合同内容呈现的交易结构与合同文字组成的模块。例如一份商品买卖合同中,就存在商品的买卖双方。合同组成模块,主要涉及到主体、数量、质量以及争议解决协议等,主要与商品有关。与经验系统的对比,之后,通过增、删、改以退等。整个过程中,一旦待审合同展现的结构与模块与合同审查人员的合同知识、经验系统存在出入,或者是两者之间有一个任何不清楚、不明确的地方,将会出现审核问题。

最后,对比的尺度,主要是以企业的真实需求为主。具体言之,合同的交易背景与商业目的决定了对比的程度。合同审查所提出的各项意见,主要依据企业的商业目的或者是经营目的。在对比过程中,审查人员需要时刻以企业的商业目的作为参照物,才能保证审查人员提出的意见符合企业商业需求[9]。针对合同审查过程中,专家们提出的合法性、有效性等字眼,在审查人员大脑中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并存在审查人员的经验系统中,用于合同審查过程中,可以快速判断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二、法务视角下合同审查的“流程再造”

1.梳理合同的交易模式

合同交易模式主要由交易目的、交易背景以及交易结构等组成。合同的基础,主要有合同交易目的与交易背景,这也是合同审查基础。例如一份委托书设计服务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一旦在没有协商好设计成果交易时间,作为甲方法务,一旦在没有明确相关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就提出一个明确的设计成果交易时间,将会造成设计部的质疑[10]。

企业常见交易与合同,例如合同采购,销售。法务自身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早就拥有了相关方面的知识。在具体的审查工作中,由于法务自身全部熟悉,便可以体现出不同交易母的与交易背景。一旦交易与合同是全新的,此时法务需要与相关人员及时沟通,掌握交易背景与交易目的,才能给予相应的输出意见,一旦缺乏这一过程。即使法务人员具有丰富的合同知识与强大的经验系统,也无法从合同中快速把握重点内容,极有可能出现严重失误。尤其是一些合同存在表明目的与背后目的,均需要法务人员进行甄别。

合同交易结构是合同内在逻辑,也是判断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主要内容。同时交易结构也需要进行梳理,保证相关人员浏览之后,可以快速明辨。通常情况吓,基本的交易结构有着超过十种基本结构类型,关于复杂合同结构或者是新型合同结构,主要有多种基本结构重合形成。

2.划出合同的组成模块

不同合同,在模块组成上也有着一定的差异,需要结合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倡导性条款主要有8个模块、保密等通常有10个模块。需强调的是模块不是不可以缺少的,需要结合不同合同,在不影响买卖双方的意思的表达的情况下,缺少部分模块也是可以的。同时这些条款模块,而不是每一个合同,都是将其整齐归为一类,有可能散落在每一个条款当中,与其他模块交至在一起。例如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工商局修改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分为14个模块,主要有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交付、税费相关规定、附件以及签署等。除此之外,每一合同的组成模块均有着自己的特点,将合同划分成不同的模块,有着两方面的目的。首先,促进法务深刻认识合同框架,并熟悉全部模块的标准化表述,由此增强法务“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能力,进而使得法务在具体的审查中,能够高效、高质量完成审查工作。其次,基于审查人员相关帮助。结合模块,审查人员仅仅需要将审查放到反映合同目的的关键模块上,由此可以提升审查工作效率。例如,在审查过程中,一旦确定数量、质量等之后,需要重点关注履行方式等模塊。这样一来,审查效率自然会有效提升。

3.增、删、改、退

在上述工作完成的前提下,合同的审查基本动作就剩下了增、删、改、退等。首先,增。具体言之,就是将合同条款补充完整,具体结合商业目的,在审查中发现合同中存在漏洞,需要补充完善合同条款。例如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A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否则视为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项条款,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国家相关标准,没有加以具体说明。其次,删。删除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删除,主要原因在于这项条款存在违法、矛盾或者是不可操作等问题,换言之此条款表述不清晰,建议删除。合同当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对等的条款,有利的一方,经常会拿此条款做文章,直接损害了条款另一方的利益,其可以直接要求删除此项条款,法务人员可以直接选择删除。有一种情况下,是可以选择不删除的,就是合同双方有了更好的表述方式。三是,改。就是修改合同中部分条款的表述,作为合同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审查动作。改条款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条款陈述的内容不能完全让人接受,或者是条款模块本身就存在,只是在表述过程中,倾向某一方,直接影响到了合同一方的利益。最后,退。审查人员对合同进行提示与建议,让承办人员进行核实、修改或者是重新送审。之所以出现这一操作,是因为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此条款内容存在疑问,需要确定,主要采取批注形式表现。除此之外,审查人员认为条款不符合公司内部规定,或者是不符合商业目的,就需要法务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重新梳理。

4.合同能力评估

合同审查行为的核心就是合同内容与审查人员合同知识与经验系统的对比,对比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的出入,并提出相应的意见。不同的法务之所以对合同审查有着不同的意见,是因为不同法务自身经验系统存在差异。然而合同审查流程,就基于提高这两方面的流程而设计的。但是在实践中,合同审查工作并不是给予了审查意见,就意味着审查结束了,还需要进行最后一环节,就是合同履行之后,查看经得起纠纷的考验。基于此,合同审查最后一环节,需要对合同的能力进行必要的系统评估。

合同能力评估主要是在合同审查结束之后,履行之前,对合同双方面能力的检查,具体包括履约能力与胜诉能力。检查工作的开展,主要是基于假设角度。通过假设合同进入履约阶段,依据现有合同相关条款,双方是否可以顺利履行,己方是否可以顺利履行,一旦发生诉讼,己方的胜诉的可能性是否超过对方。履约能力评估。这一能力的评估,主要是针对合同是否关注了双方履约能力以及内部履行流程。一旦发现存在内容缺陷,就需要进行审查优化。另外,胜诉能力评估。反映的是合同审查中的核心模块,审查人员一旦在违约金设置上,即使胜诉也无法挽回经济利益,或者是部分挽回,这就需要重新修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加大违约金的比例。

三、结语

综合所述,合同审查作为维护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之一,在传统的审查方式下,尚未明确合同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合同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基于法务角度下,对合同审查进行必要的“流程再造”,由此使得合同审查质量得以进一步提升,为保证企业效益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恺.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J].现代国企研究,2018(10):149-151.

[2]丁梅,罗中根,汤大俊.疾控机构合同签订与审查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及对策[J].职业卫生与病伤,2018,33(01):54-56.

[3]韦凤霞.合同内容注意点及如何审查合同[J].中国集体经济,2018 (06):123-124.

[4]张海燕.合同审查思维体系与实务技能[J].中国律师,2018(02):90.

[5]关迎霞.浅谈依法治校视域下高校合同的审查[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31(06):64-66.

[6]程平,姜亭杉,冯珺.数据视角下基于财务云平台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审计——以重庆海事局为例[J].财会月刊,2017(35):91-96.

[7]蔡昌鑫.律师如何做好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审查[J].法制博览,2017(17):174-177.

[8]彭曾泓.施工企业合同审查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6(10):69-70.

[9]李贵兴.从合同的缺陷谈合同的起草与审查[J].办公室业务,2016(14):5-7.

[10]张莹,李晓霓.试论如何做好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以某医院经济合同审查工作为例[J].中国卫生产业,2016,13(1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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