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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互联网+督查”系统建构及运作研究

2019-04-28聂凯龙王斌

重庆行政 2019年2期
关键词:督查政府信息

聂凯龙 王斌

在当前国家加快推进“互联网+”的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为应对传统督查的不适性,积极响应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信息化推动督查体系和督办能力现代化,促进互联网技术与督查督办的融合发展,引入“线上”督查机制,构建“互联网+督查”系统已成为大势所趋。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报告时也指出,各级政府要让干部从文山会海、迎评迎检、材料报表中解脱出来,把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压减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施“互联网+督查”。因此,探讨如何让地方政府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构建专业完善的“互联网+督查”系统,创新督查管理办法及考评机制,保障系统的高效平稳运作,形成新型有效的督查体系迫在眉睫。

一、传统督查模式的不适应性

传统督查是由各级地方政府内部的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受政府主要领导委托,围绕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和政府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以电话、面谈、走访等线下方式开展工作。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国政府正处于历史的关键节点,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各级地方政府近年来工作量不断增加、工作标准显著提高,而传统督查在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的同时仍旧办事效率低下、督查覆盖面狭窄、事中事后监管弱,以至于在日常“线下”督查中逐渐显得“捉襟见肘”,无法及时准确对接上下级督查工作,有效监察重点工作及决策事项进度,确保各级地方政府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切实提高各级地方政府执政能力。因此,当前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督查”系统势在必行。

二、“互联网+督查”系统的时代价值与优势

构建“互联网+督查”系统的时代价值主要体现在对各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促进、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地方服务型政府及优化各级地方政府督查工作。

(一)“互联网+督查”的时代价值

1.促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和“互联网+督查”都是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共同目标。首先,“互联网+督查”系统自身的构建本就是政府内部机构改革的一部分,其革新了传统的人冗事杂的线下督查,实现了精简实时高效的线上督查,是对政府政务督查室这一机构的有效改革。其次,通过“互联网+督查”系统的实时大数据分析,各级地方政府可以纵向透视整体政府架构内各级单位运行状况,清楚地分析出同级横向各组织机构贡献率,可为地方政府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合理配置机构权力、稳步推进改革提供参考价值。

2.推进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互联网+督查”系统牢固树立了以民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基层民众可以通过开放的互联网参与到“互联网+督查”系统中来,使督查工作“下接地气”,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官本位”向“民本位”的思路转变,促进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督查互动,有效提高了各级地方政府的服务供给效率。同时,在“互联网+督查”系统考评机制中通过互联网深入拓展了人民的满意度这一评估维度,并将其纳入日常考核,在做好政务督查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对民情民意的搜集,强化“互联网+督查”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对建设人民满意的地方服务型政府具有较大现实价值。

3.优化地方政府督查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借助“互联网+督查”系统这一政务督查新平台可以让更多的业务行为从“线下”走到“线上”,扩大督查业务覆盖面,实现即时在线督查反馈,更精准地抓落实、抓推进、抓督查,确保各级机构组织权力运行有序、有效,重要任务进展明晰、准时,督查督办结果公正、公开,彻底转变“线下”督办偏弹性的困境,弥补传统督查事中、事后监管不足的问题。通过“互联网+督查”系统依次传导压力,优化各级地方政府督查工作,提高各级地方政府机构办事效率,打通基层任务落實的“最后一公里”。

(二)“互联网+督查”的突出优势

“互联网+督查”新模式在压减和规范督查考核事项、优化地方政府督查工作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其相较于传统督查模式,整体优势突出,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信息获取高效,任务落实到位。“互联网+督查”新模式的运用,一是可以减轻基层重复工作压力,去除逐层汇总的繁文缛节,极大优化信息采集手段,实现无纸化上传信息资料,破除信息时空壁垒,缩减信息汇总流程,信息类别均由系统自动识别,便于领导随时获取。同时其采取的多级任务分解模式,使得任务划分更细微,个人工作更明确,责任归属更明晰,可以及时进行工作提醒,避免项目漏报、任务错失。

2.工作进展形象,线上跟踪便捷。依托“互联网+督查”系统可以实现工作进展判别智能化,任务进度展示可视化,系统自动记录项目完成情况,以百分比形象化展示项目进度,颠覆传统展板的单一性。同时可以在线对政策项目所在区域、牵头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效率和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对应负责人等信息进行一键查询,进行实时“线上”督查,整体把控项目工期,利于督查人员及时处理重要信息,根据时间节点进行合理跟踪,确保工作任务正常推进。

3.实时监察预警,精准考核评估。借助引入的“红黄绿灯”管理机制,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时监察,根据任务进度进行亮灯预警,及时提醒对应任务执行人及上级督查人员做出相应调整动作,确保任务准时高质完成。通过“互联网+督查”系统集成多元数据,实现多维度综合分析和多形式报表展示,即时掌握领导聚焦,精准诊断项目瓶颈,科学考核评估绩效,及时进行奖惩,倒逼项目负责人强化自身责任感和执行力。

三、如何构建“互联网+督查”系统

各级地方政府要构建一个优势突出、功能完备的“互联网+督查”系统,必须盘活现有督查机构资源,面向全地区进行力量整合,统筹规划内部结构,设定相应系统功能,积极获取外部支持,完善软件支持及硬件设备,实现上下贯穿、横向联动,优化兼容原有“互联网+政务”平台,构建一个包含“立项-转办-录报-核验-办结反馈-评价考核”六位一体的信息化、开放式的地区“互联网+督查”系统。

(一)“互联网+督查”系统的内部构成

地区“互联网+督查”系统内部构成包括一个平台APP,两个信息端,三个协同数据库,四大功能模块,多个共享专栏五个区块。因此,在构建“互联网+督查”系统时应着重注意达成以下五个区块的建设目标。

1.统一平台APP。研发专用的平台APP,与“互联网+督查”系统无缝衔接,实现对重点项目的全流程、一站式管理。

2.实现两端同步。切实开展电脑端和移动端双信息端平台APP建设,支持IOS/Android系统安装下载,构建安全快捷同步的移动督查。

3.应用三库协同。即协调同步项目储备数据库、滚动计划数据库、重点项目数据库,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对比分析功能,形成动态实施的储备机制和闭环管理的良性循环。

4.划分功能模块。一是信息索引模块,用户通过关键词或代码进行即时查询搜索具体工作任务相关信息。二是线上督办模块,负责在线任务分解、交接、动态跟踪并反馈进度。三是效能考评模块,其为内设的综合考评分析系统,基于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自动评分,并定期公示结果。四是督查咨询模块,承担由下至上的信息交互任务,是下级部门进行实时在线咨询,反映问题的模块。

5.开设多个专栏。构建包括“要闻通告”“经验交流”“公众参与”在内的多个网格栏目,主动共享政务信息,提供督查经验交流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互联网+督查”系统的功能设定

在构建“互联网+督查”系统时应充分考虑其功能设定,要保证其能发挥所具有的优势,“互联网+督查”系统理应具备以下五大功能。

1.信息传输功能。信息传输是最为基础也是最不可或缺的功能,通过“互联网+督查”系统,可以实现无纸化上传文本资料,即时收发任务文件,线上传输数据信息,极大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及信息交互频率。

2.縱向督查功能。通过“互联网+督查”系统,确保下级执行机构按时录入任务执行的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上级督查部门在线查验其具体政策落实状况,实时掌握进度,实现纵向督查。

3.人员管理功能。编号录入工作人员电子档案,设定个人账号,安排相应任务,监察工作进度,并定期考核评级,实行相应奖惩,统一网络公示,合理进行人员管控,充分激发政府督查及执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数据分析功能。通过效能评估模块量化各执行机构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自动对比同级同类机构,跨域对比同级政府,进行大数据分析,核算时长标准,调整考核指标,改进工作安排。

5.宣传服务功能。对社会公众热切关注的政策等问题,通过“要闻通告”专栏及时公布,文字与数据资料并举。在“公众参与”专栏,提供专家在线互动解答,主动回应公众重大关切,提高督查服务水平。

(三)“互联网+督查”系统的外部支持

各级地方政府要构建“互联网+督查”系统必须结合地区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积极获取外部支持,深谋远虑,稳步推进。

1.提前规划统筹。规划早期必须充分做好预调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具体分析地域差异、用户认知水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同时制定细节安排,统筹“互联网+督查”系统建设。

2.依托专业组织。为保证“互联网+督查”系统建设的专业化、标准化、效益化,必须外聘专业互联网人才组成专业机构或将业务外包给专业电子政务建设公司。

3.获取财政支持。当前构建一整套“互联网+督查”系统的均价在百万元以上,在拟定预算时必须在财政上得到地方政府的充分支持,拨付专项建设资金。

4.依法合理赋权。各级地方政府必须依法赋予“互联网+督查”系统相应的查办督促监察权、直接处置权、建议奖惩权、参会阅文权和否决权等五项特权,真正开锋“互联网+督查”这把督政“利剑”。

5.培训管理人员。“互联网+督查”系统建成伊始,各级地方政府应及时组织督查办公室、各执行机构及基层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差异化培训,塑造专业化运行管理能力,提高系统操作熟练度,为今后的系统运作提供人员支持。

四、如何运作“互联网+督查”系统

各级地方政府要顺利实现传统督查模式向“互联网+督查”模式的转变,仅仅具备系统软件支持及硬件设备只是初步基础,还应该积极推出配套机制维持“互联网+督查”系统的稳定有效运作,实现“1+1>2”的聚势效应,充分发挥“互联网+督查”系统的突出优势。

(一)加强党委领导打造多部门大督查

各级地方政府始终要突出党领导一切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党委领导,通过“互联网+督查”系统实现地方政府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打造党委领头、统筹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督、动态监管、实时督查的多部门线上“大督查”格局。

(二)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全面推进

各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需要成立专门的协调领导小组进行优先表率、高位统筹。特别是在“互联网+督查”系统的实际应用上,要做好带头作用,优先安装使用对应平台APP,通过系统下发工作任务,统筹推进“互联网+督查”系统的全面普及应用。

(三)双向监督检查延续扁平化分级管理

依托“互联网+督查”系统的时效性及统一性,全覆盖地方政府所有内部机构及基层办事处,坚持原有的分级负责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定期向系统内上传个人数据信息,主动接受来自上级和下级的监督,实行双向监督检查,缩减项目督查流程,实现扁平化分级管理。

(四)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实现闭环管理

各地方政府利用“互联网+督查”系统,即时录入政府重要会议部署工作及重大决策,并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在线层层细化分解,拟定工作计划,制作任务时间表,实行分阶段督办,闭环销项管理,全程跟踪把控,定期汇总梳理,按时考核评估,责任自上而下、压力纵向到底,真正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五)积极融合社交软件拓宽信息渠道

在优先确保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促进“互联网+督查”系统的客户端与QQ、微信等大众社交平台的兼容互动,同时实现其与视频会议系统、网络电视系统的互联互通,广泛采用图形、照片、视频配文公告方式,拓宽信息接收渠道,形象表述文本内容,方便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选择自己熟悉的社交软件,直观浏览信息通知,及时接受工作任务。

(六)建立奖惩机制严肃考评结果运用

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建立完备的奖惩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督查”系统的人员管理功能,将效能考评结果记录在个人账号,同其自身综合考核、职位升迁相挂钩,对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检查不严,工作安排滞后的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责任,对勤劳实干、绩效突出的个人,及时进行表彰,统一在“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严肃考评结果运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作  者:聂凯龙,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王 斌,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刘小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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