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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农村“三社”改革 提升农业“三链”效能

2019-04-28刘晟

重庆行政 2019年2期
关键词:供销社农户农民

刘晟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重庆市在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产权改革、循环农业、特色农业方面有着扎实成效,但按照现代农业的标准看,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方面受限于农业生产方式,农业产业链条组织衔接程度低。表现为以家庭农业单兵作战为主,规模化程度不高;传统农业生产科技化程度不足;生产农业因循守旧,资本化程度不够;单功能农业多为一产,融合化程度不深。另一方面局限于农业经营载体,农业供应链条组织运行成本高。其表现为优质品种稀少,优势产品供给差,产品销售渠道窄。同时还制约于农业资本投入,农业价值链条延伸拓展不高效。表现为农业生产成本“地板”与价格“天花板”两板挤压,生产要素配置错位,服务体系配套缺位,产品加工滞后,营销手段落后等等。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要破解以上农业农村难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农村供销社、信用社、专业合作社“三社”改革,促进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提升,这对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切实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发挥合作社作用,促进家庭生产向社会化生产转变,提升产业链

探索成立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和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将合作社资产委托“村公司”经营管理,搭建资产运营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基础。

(一)以合作社为载体,统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和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明晰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及债权债务,明确配股对象。推动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清理核查、确权颁证、评估认定,有效盘活集体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使用权,探索个人技术技艺、劳动力、知识产权等协商折价为技术股、管理股,入股经营主体,实现共享收益。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生产发展类、农业生态修复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类资金整合,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股金,采取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等方式,投放到效益较好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形成股权。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形成农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实现稳定收益。坚持农户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按照“分子分母”确权、人地因素配股、二次时点配股、增设集体股等方法,鼓励引导农民自愿成为股权投资人,参与分红,有效转变农民投资、创业、就业和增收方式。让农户成为产业链、資金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参与者和受益人,最终形成以股份合作为核心,以股权为纽带,采取“保底分红+收益分红”等方式,让农民从资源资产中获得财产性收入,变身成为“股份农民”,实现分配收益。

(二)加快农村内部产业深度融合

拉伸农业生产链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让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农业集中育种育秧、机械化喷药防虫及收割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向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产地批发销售,延伸农业产业链条,让农户分享农产品增值收益。同时,突出品牌农业、绿色农业优势,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和产地直销平台,按市场需求发展订单农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收入。

(三)促进农业向外与工业融合发展

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引进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以质量、效率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向外延伸,由产量导向转向质量导向,立足农村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农业发展输送工业发展思维理念,用现代化物质技术武装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四)深入释放农业的多重功能

以农业传统生产功能为基础,深入挖掘“农业+”的价值和创造潜力,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引导乡村产业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发展活力。做精乡村旅游业,大力开发生态型景区、特色产业支撑、高山避暑纳凉、科普观光、民俗风情等特色乡村旅游,培育一批农业产业景点、特色村镇。

二、发挥供销社作用,促进农业生产产供销一体,提升供应链

(一)发展资金互助,解决产业发展缺资金

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吸纳社员入股,搭建资金互助服务平台。探索组建区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乡镇农合分会,在联合会下搭建资金互助平台,发展供销社会员股东,筹集股本金开展资金互助。开展村级农村金融服务组织试点,由村民自愿组建非营利性基层社会团体组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产权流转、风险补偿承诺和不良贷款资产处置等服务。

(二)发展生产服务,解决农业生产缺劳力

重点鼓励支持供销社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尝试建立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既可以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又可以直接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培训、优质农资推广、代耕代种代收、运输销售等生产性服务。这既解决劳动力外出“无人种地”,又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让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其他社会组织为供销社打工。

(三)发展经纪服务,解决农产品销售缺渠道

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先导性作用,推动农业生产围绕市场需求,发展壮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开展农超对接、商标富农行动,建设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物流仓储设施,加快村级电子商务网点建设。联合相关物流配送公司成立区县供销集团公司,采取全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形成集商贸流通、物流配送、农产品购销于一体的经营体系,建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四)发展技术服务,解决农民增收缺技术

发挥各地庄稼医院、区镇村三级农资配送中心以及农资连锁店的作用,紧贴农民培训需求和市场导向,大力培养一批致富能人、“田秀才”“土专家”,采取结对帮扶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引导带头发展,形成示范效应。

(五)发展新兴服务业态,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资源

发挥供销社长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健全、服务功能完备的优势,承担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环境保洁等新兴服务业态。结合精准扶贫,开展贫困群众资金互助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农村带去城市资源,带去人文活力,填补农村公共服务缺资源短板。

三、发挥信用社作用,促进生产农业向投资农业转变,提升价值链

(一)开展金融创新,发展农村合作金融

针对农户、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及上下游客户需求,设计“支农惠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在融资、支付结算、工资代发等方面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方案,力争实现产业链全流程融资。对供销系统和专业合作社开展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合作金融,提供互助资金账户监管服务,在资金融资、结算、托管及信贷、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协助供销系统实现“财务集中”管理。

(二)创新投入模式,促进三农三变融合

创新财政投入,变财政资金均摊投入为集中投送和重点扶持,放大财政资金扶持效果,壮大产业规模和新型主体,增强盈利和带动能力。创新金融支持,完善金融支农贷款担保体系,增设金融支农贷款担保基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用金融资本撬动社会资本。创新社会投入,深化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在农业园区、乡村旅游等开发项目上,探索新型PPP融资模式,降低企业参与“三农”门槛,减少农民投入负担,实现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

(三)完善服务担保,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探索“三社”融合基金、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等新业务,加大“三农”发展风险保障力度。探索建立供销系统担保公司,按“合作社+供销社担保公司+信用社”“农户+供销社担保公司+信用社”“农户+合作社+信用社”等模式发放担保贷款。同时,采集农户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信息监测大数据平台,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作  者: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责任编辑:张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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