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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逢禄《尚书》文体观管窥

2019-04-28□孙

关键词:文质刘勰尚书

□孙 娟

[内容提要]刘逢禄在“千古不易”的“文源五经”说的影响下,结合魏晋“文笔之辨”的观念,提出“文源《诗》《书》说”。他在《八代文苑叙录》中分析了文体源流与《尚书》之间的关系,罗列了十三种“不用韵之文”,其中九种直言、四种婉言与《尚书》的渊源。论述中涉及“文质之争”这一经典而重要的论题,他主张以“质”矫“文”的文质中和之道。这有着深远的思想渊源和浓重的现实影响,体现了经学与政治、文学间互渗融通的学术价值取向,是一种带有鲜明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新说。

刘逢禄的《尚书》学是其所建立的今文经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板块。《尚书》是先秦典籍中对后世文体产生了深远影响的一部上古历史资料汇编。谈及《尚书》文体影响,多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尚书本身的“六体”与“十体”的相关论争,二是《尚书》对后世文体的影响。历代学者关于《尚书》对后世文体影响的论断层出不穷。刘逢禄在《八代文苑叙录》中也提出了带有他个人特色与时代特色的《尚书》文体观念。研究其《书》学与文体学,可以管窥经典论题中——如《尚书》对后世文体的影响及“文质之争”——刘氏此说的思想渊源和现实要求,可以发掘时代思潮的论争。

一、刘逢禄论《尚书》与“不用韵之文”的渊源

刘逢禄在《八代文苑叙录》中将发源于《尚书》的“不用韵之文”罗列为十三种,依次为:制诰、对策、对问、奏议、谢启、檄移、约、论、设论、书、序、志、行状。按其表述,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明确表示源出于《尚书》,此类有九

种文体,所占比重较大;一类为间接源出于《尚书》,有四种文体,其影响亦不容忽视。其论断中有些关联合乎史实,也有些关联还有待甄别。

(一)直言源出《尚书》者九

刘逢禄所述十三种“不用韵之文”中,有九种是直接发源于《尚书》的,分别为制诰、对策、奏议、书、序、志、对问、谢启、檄移。前六种是有明确的相关表述的,后三种则作为附属物而被判断归为此直接发源一类。今以书、序为例,略加疏释:

刘逢禄认为“书者出于《尚书》,臣下各以其意相往复,禹、皋、周、召之谟,此其端也。”[1]174他将书体的源头明确定位至《尚书》,并举夏禹与皋陶间、周公与召公间的《皋陶谟》《君奭》等篇,说明书体“臣僚敷奏、朋旧往复”之用义。刘逢禄的文体论有一个重要的观念来源,即刘勰《文心雕龙》:

大舜云:书用识哉!所以记时事也。盖圣贤言辞,总为《尚书》,《尚书》之为体,主言者也。扬雄曰: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可见矣。故书者,舒也;舒布其言,陈之简牍,取象乎夬,贵在明决而已。[2]455

刘勰所引“大舜云:书用识哉!”,即《尚书·益稷》篇的“帝曰:书用识哉”,孔安国作《传》释之为“书识其非”[3]167,即上述刘勰所谓“君子小人可见矣”。因为“声发成言,画纸为书,书有文质,言有史野。二者之来,皆由于心”,所以“察言观书,断可识也”(《扬子法言·问神篇》李轨注)。刘勰所谓“取象乎夬”,源自《易·系辞下》的“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4]248,夬可释为决,故而书体之义在于决断万事。刘勰在推溯书体源流时还说“三代政暇,文翰颇疏。春秋聘繁,书介弥盛:绕朝赠士会以策,子家与赵宣以书,巫臣之遗子反,子产之谏范宣,详观四书,辞若对面。”[2]455-456这也被刘逢禄吸纳入《八代文苑叙录》中,他简述为“春秋以降,文翰尤盛”。综上可知,刘逢禄将书体源头定位于《尚书》,不仅是承袭自刘勰的观念,也是有史实根据的。

序之为体,在刘逢禄看来,其源头是“出于夫子序《易》《诗》《书》,推论作者之义”。[1]174他将《易》《诗》《书》并提,一同作为序体的起源,规避了孰先孰后这一难以辨明的千古疑案。关于序体起源,历来便颇受学者重视,可大致分为三类:其一,将序体发源地定位于《诗经》。如吴讷,认为“序之体,始于《诗》之《大序》,首言六义,次言风雅之变,又次言二南王化之自”[5]164;又如王应麟《辞学指南》“序者,序典籍之所以作也。《文选》始于《诗序》,而《书序》、《左传序》次之”。其二,将序体的源头定位于《易经》。以张相《古今文综评文》为代表,认为“孔子赞《易》,爰有《序卦》,其序之权舆乎?序其作意,次弟为言。古人命篇,多在简末,如《史记序》、《说文解字序》是也。后世徒观夫《诗》、《书》小序冠于篇前,往往有所著述,则导言之作,褎然居首,已稍稍失古谊矣”。其三,定位较为含混。如东莱“夫序,由《诗》、《书》、《左传》有序,故说者谓序典籍之所以作”;卢挚《文章宗旨》“夫序者,次序其语。前之说勿施于后,后之说勿施于前。其语次第不可颠倒,故次序其语曰序。《尚书序》、《毛诗序》,古今作序大格样。《书序》首言画卦书契之始,次言皇墳帝典三代之书,及夫子定《书》之由,又次言秦亡汉兴求书之事。《诗序》首言六义之始,次言变风、变雅之作,又次言二南王化之自”;姚鼐《古文辞类篹序》“序跋类者:昔前圣作《易》,孔子为作《系辞》、《说卦》、《文言》、《序卦》、《杂卦》之传,以推论本原,广其大义。《诗》、《书》皆有《序》,而《仪礼》篇后有《记》,皆儒者所为。其余诸子,或自序其意,或弟子作之,《庄子·天下篇》、《荀子》末篇皆是也。余撰次《古文辞》,不载史传,以不可胜录也。惟载太史公、欧阳永叔表、志、序、论数首,序之最工者也。向、歆奏校书各有序,世不尽传,传者或伪;今存子政《战国策序》一篇著其概。其后目录之序,子固独优已”。[5]163-167;《史通》云“《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序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6]79-80等等,皆无关于序体源头的明确定位。可见,刘逢禄的序体源头的此种定位涵括了序体典范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三部经典,集前人成果于一体,是前代论述的综合表达。

除上述已辨析过的书、序外,志的起源,也被刘逢禄追溯至《尚书》,认为“志者出于《禹贡》”,而檄移被认为“出于三代文告之辞、威让之令,与制诰同原”,故也源于《尚书》。其余制诰、对策、对问、奏议、谢启在《八代文苑叙录》中皆被言明“出于《尚书》”[1]173-174。此类文体可归为直接发源于《尚书》的一类公文,有些言之有据,如制诰、对策、奏议等,有些尚待甄别,如檄移等(吴讷将“檄”之本始,断为“春秋时,祭公谋父称文告之辞”[5]155,与刘氏断为《尚书》的说法存有出入)。刘逢禄此说与前人的语焉不详相比,更为大胆,且颇具参考价值。

(二)婉言源出《尚书》者四

除上述九种散文属直接发源类外,还有四种文体是间接发源于《尚书》,分别为约、论、设论、行状。其中设论是作为论的衍生体而归属此类的。

刘逢禄认为“约者,出于古之契券,子渊髯奴游戏之文也”[1]174,将约的起源回溯至上古契约性质的文书。《文章缘起》说“约,约束之也。如沛公入关,以法三章约父老之约”,“按《字书》‘约,束也’。言语要结戒令检束,皆是也。乡约之类,亦当倣褒为之,庶不失古意”[7]229。此类文体的典范之作,刘逢禄首推“子渊髯奴”,即汉代王褒的《僮约》。

“论者,出于《论语》,孔门之道与文,至矣”[1]174。刘逢禄此言,明确地将论体的源头定为《论语》。这种观念,渊源有自。刘勰《文心雕龙·论说》“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昔仲尼微言,门人追记,故仰其经目,称为《论语》,盖群论立名,始于兹矣。自《论语》以前,经无论字;《六韬》二论,后人追题乎!”[2]326刘勰阐明“群论立名”,始于《论语》。可见刘逢禄“论者,出于《论语》”是承袭自刘勰的观念。而刘逢禄所谓“才士自言其志之作”的设论,作为“论之细条”,也自然被归入间接发源一类。行状,《文章缘起》认为,始自“汉丞相仓曹传胡干作《杨原伯行状》”,而刘逢禄说“出于唐虞三代考绩之法”,将源头上溯的更为古远,亦为间接发源自《尚书》。

细味刘逢禄对上述十三类散文源流的表述,发现刘氏关于《尚书》文体影响的认识可按浅深轻重粗分为两类:影响较大的归入直接影响类,有制诰、对策、奏议、书、序、志、对问、谢启、檄移九种文体;影响较弱的归入间接影响类,有约、论、设论、行状四种文体。

概而言之,刘逢禄在《八代文苑叙录》中将文体起源归为“主于用韵者,从古诗发源者也”及“不用韵之文,从《尚书》发源者也”,大刀阔斧地划为“文”“笔”两大类,并将“不用韵”之“笔”的源头皆定为《尚书》,虽然不无存疑与疏失之处,但呈现出一幅清晰明了的文体源流图,并提供了文章风格的矫治方案,即文质中和之道。

二、刘逢禄论文质中和之道:以“质”矫“文”

《尚书》对后世文体的影响深远,不仅体现在文章辨体上,也表现在文章风格层面,尤以“文质之争”最为关键。刘逢禄在《八代文苑叙录》中论及了这一重要问题,认为在理想建构中要追求“文质兼美”的静态平衡,但厚重的历史事实表明在现实游移下去追求“文质相救”的动态平衡更为重要。他在论述源自《尚书》的散文时,主张以“质”矫“文”的文质中和之道。

(一)“文质兼美”的理想建构

刘逢禄在《八代文苑叙录》中论述“主于用韵之文,从古诗发源”的论题时,将源于《诗经》的十二种韵文按一定的内在逻辑进行排序,并在条述过程中体现出“温柔敦厚”的《诗》教影响。刘氏将《诗》教传统具体表现在文章评价标准上,即辞气上的纯雅和性情上的守本等价值准则。可以说,辞气为“文”而性情为“质”,故而,刘逢禄在韵文文体的论述中体现了他“文质并重”的文论观。赋、乐府、诗、颂等韵文尚且有如此“文质兼美”的要求,更遑论对策、奏议、檄移等散文。此外,在公文论中,由于对“质胜文”的不满,刘逢禄一再强调“文胜其质”的不可取,此种表述也暗示“文质并重”的观念潜藏在刘氏的文体论中。可见,“文质兼美”是刘逢禄文体论中的一种理想化地建构。这并非他的独创,南朝的刘勰、钟嵘都主张以“文质兼备”作为作品优劣的评判标准;萧统等人虽更为侧重文采,但也将“文质彬彬”作为批评原则;初盛唐的史家与文人继续提倡这一任务,经由盛唐诗人完成,才渐渐从文论的热点话题中淡出。刘逢禄在清中叶再次谈及“文质”,是引人深思的,有其思想渊源和现实要求。

而说起《诗》教,就不得不提及“疏通知远”的《书》教观。《礼记集说》阐明“书之纪述治乱,要使人考古验今而已,智之事也”。故其教则疏通知远。[8]510刘逢禄《书》教观念影响下的“文质”观,便积极吸取中华民族千年文化积淀下的历史经验,并转而更加注重现实层面中“文质相救”的动态平衡。

(二)“文质相救”的现实游移

刘逢禄在建构“文质兼美”的理想模式时,更加注重“文质相救”的现实游移。今略疏释一二,以为例证:

制、诰之原出于《尚书》,两汉之初炳焉大雅,过此以往,文胜其质,后嗣何观焉。叙诏策第一,曰诏、曰策文、曰教,诸侯之言也,凡三品。[1]173-174

此外,在论及对问一体时,刘逢禄再次将这一问题旧事重提:“对问者亦对策之属,而文胜其质矣,次对策”,而“对策者亦出于《尚书》敷奏,温城之学与文通天人、贯古今,至矣,晁公孙以下不足则也,次制诏。”[1]174结合对策、对问两体,可知晁错以下不足取法的原因在于“文胜其质”,刘逢禄举董仲舒作为典范来强调对策、对问应像“温城之学与文”一样,要力求通达天人、贯穿古今。“汉文中年,始策贤良,其后有司亦以策试士,盖欲观其博古之学,通今之才,与夫剸剧解纷之职也。然对策存乎士子,而策问发于上人,尤必通达古今,善为疑难者而后能之,不然,其不反为士子所笑者几希矣”[5]128-129。对策之体的主要用途是测试士人学子是否有真才实学,是否能肩负起解决纠纷的职责,故而刘逢禄认为,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可以作为供后人效法的典范,而“文胜其质”的文风实不可取。

除制诰、对问外,刘逢禄在论述谢启和书时,也提及“文质”问题。刘氏认为谢启“即汉之章,厥风近古,遗文寡存。酒肉拜赐,多称文辞,陋矣,故附章表之末”[1]174,《文章缘起》说“谢恩亦表章之类。”[7]212而章表被刘逢禄归入奏议类,这是接受了刘勰的主张:“章者,明也。《诗》云为章于天,谓文明也;其在文物,赤白曰章。表者,标也。《礼》有《表记》,谓德见于仪;其在器式,揆景曰表。章表之目,盖取诸此也。”[2]406刘逢禄接受了《文心雕龙·章表》的说法,并融入了自己的观点与立场。他将“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王,皆称上书”浓缩为“战国称上书”;将“秦初定制,改书曰奏”转述为“秦以御史主文法,改名曰奏”;将“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简述为“汉立四品,章以谢恩、奏议按劾、书以陈情、议以驳异。几密则曰封事。”虽有字词的不同,但大义无改,这些属于历史事实层面的叙述。而章、表、奏、议,乃“经国之枢机”,而“前汉表谢,遗篇寡存”,刘勰强调:

章以造阙,风矩应明;表以致禁,骨采宜耀:循名课实,以章为本者也。是以章式炳贲,志在典谟;使要而非略,明而不浅。表体多包,情伪屡迁,必雅义以扇其风,清文以驰其丽。然恳恻者辞为心使,浮侈者情为文使,繁约得正,华实相胜,唇吻不滞,则中律矣。[2]408

总而言之,章表由于“对扬王庭,昭明心曲。既其身文,且亦国华”,应“言必贞明,义则弘伟。肃恭节文,条理首尾。君子秉文,辞令有斐。”[2]408刘逢禄继承这一思想,提出“两汉渊海同符三代”,认为惟两汉之奏议章表能与三代之古制相合,“今以详文学之旨,别政事之材,存要略于专科,表文采于斯集”[1]174,旨在恢复章表“敷奏以言”的大义,同时也提倡以“质”矫“文”的文质中和之道。

三、刘逢禄的价值取向:经学与文学相融通

“文源五经”说的经典化与经学的长盛不衰分不开,它将经学与文学紧密联系起来,在互渗融通中寻求平衡,并成为带有民族特色与时代特征的一种重要学说,对文学创作产生了不可磨灭的深远影响。在清代“家家许、郑,人人贾、马”的“学者型社会”中,刘逢禄深受此说影响,将后世文体源头由五收缩为二,提出“文源《诗》《书》”说,突出了《诗经》与《尚书》对后世文体源流的关键影响。除文章辨体外,刘氏还借“文质”问题强调了《诗》《书》对文章风格的重要影响。在经学思想的观照下,刘逢禄的文体论呈现出了独特色彩。以“文质”观为切入点,探究刘氏文体论的思想渊源和现实要求,可以发掘其经学与文学融通的价值取向,并管窥以之为代表人物的清代常州今文经学的学术旨趣。

刘逢禄所论之“文”“质”说,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是一种独具东方特色的文化思想,是在儒、道两大文化交融互渗的宏大背景下,一种文化思想从(经学)伦理学——史学——文哲的演进。[7]从孔子提出伦理学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8]86,到董仲舒提出历史观的“王者之制,一商一夏,一质一文”,至刘勰《文心雕龙》成为文质相副的文学思想的集大成者。[9]此外,傅玄也曾用文质兼美的思想品论《诗》《书》:“《诗》之雅颂,《书》之典谟,文质足以相副”。综上所述,可见刘逢禄的“文源《诗》《书》说”中的文质观是有着深远历史渊源的。

刘逢禄在清代中叶重提本在唐代后已渐渐从文学理论舞台的聚光灯下销声匿迹的文质说,与其时的思潮背景相关。公文作为述政事为主的“贯道之器”,应体现实用、质朴的文质观,但由于不同朝代推行不同的文化政策等原因而略有区别。春秋战国,以质为主;秦,“尚质而不文”;西汉,以朴实简明、宽博深厚为主流;西汉中期至唐代初期,受大赋、骈文等影响,出现侈丽、浮华倾向。[10]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文章骈体化倾向的进一步加剧,导致了重文轻质的形式主义的泛滥。这一严重问题,经过有识之士,如隋朝的李谔、唐初的陈子昂、李华,尤其是唐代古文运动的领袖韩愈、柳宗元的努力,公文又回到了追求文质兼备的正轨上,并达到了整个封建时代的巅峰。北宋时期可以政治家王安石、文学家苏轼为代表:王安石文辞质朴;苏轼文质双美。南宋时期的公文充溢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元代公文较为特殊,由于权力核心为蒙古族人,所以以蒙古口语为代表的俗语大量侵入,呈现出雅俗杂糅的特点,“而公文语言的通俗化,是公文从文质兼备嬗变为以质为主的主要标志”。明清两代,公文又恢复使用文言,而随着八股取士的施行,公文的繁冗弊端也进一步加剧。[11]而除刘逢禄外,清代蔡世远等人也注意到文质问题,编《古文雅正》时“选文以理为根柢,而体杂语录者不登。以词为羽翼,而语伤浮艳者不录。力矫《昭明文选》之徒重华藻,及真德秀《文章正宗》、金履祥《濂洛风雅》之但崇理道,期于文质相辅”。[12]95可见,刘逢禄重提“文质相辅”,与当时徒重华藻的繁冗之弊有关。

《书》教“疏通知远”,要教人“考古验今”,刘逢禄立足于这一思想,为矫治繁琐的不良八股文风,提出“文源《诗》《书》说”,将文质兼美的《诗经》《尚书》作为后世取法的范本。在文质兼备的文化传统下,面对“文胜其质”的不良文风,刘逢禄对源于《尚书》的“不用韵之文”即公文,强调以“质”矫“文”的文质中和之道,体现出其经学与文学交融的学术价值取向,由此可窥探出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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