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研究
——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
2019-03-21邝艳华
财政监督 2019年14期
●邝艳华
一、问题的提出
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新中国成立70年来,积累了丰厚家底,据摸查,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共183.5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共241万亿元,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共30万亿元①,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正在深化推进,体制还不完全顺畅②,所有权主体的缺位以及由此形成的“内部人”控制等,使得如此庞大的国有资产如同唐僧肉,在不同的系统遭到侵蚀,每年审计部门都发现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③。
为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化建设,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2018年10月,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④。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明确部署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在此推动下,地方人大也按照部署逐步开展了相关工作。那么,地方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的进展如何,面临哪些挑战?如何应对这些挑战?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领域的改革以及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有必要对上述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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