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EPC项目税收管控探讨
2019-03-13徐落平
财会学习 2019年5期
关键词:建筑
徐落平
摘要:“营改增”后,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政策都面临着比较复杂的情况。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论述了“营改增”对建筑企业EPC项目税负的影响,并针对性的提出一些税收管控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EPC;税收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增值税全面取代营业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建筑企业EPC项目应顺应“营改增”政策变化,实现减轻税负,增加盈利的目的。
一、“营改增”对EPC项目税负影响的理论分析
建筑企业税负包括流转税(营业税和增值税)、附加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和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在实行营业税时,EPC项目税负属于营业税,税率为3%,各环节都要纳税,但外购材料和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实行增值税后,每个流通环节都要向购销抵税以后的增值额进行交税,外购材料时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只针对增值额缴税,也就是说,企业的税负主要由税率和抵扣项金额决定。虽然增值税的税率较高,但因为只针对增值额缴税,理论上企业税负比缴纳营业税要低,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进项不能抵扣,引起企業实际税负增加。
(一)流转税税负变化
实行营业税:EPC项目流转税税负=营业收入×3%;
实行增值税:EPC项目流转税税负=销项税额-购买货物或劳务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由公式可知,企业购买货物、劳务、固定资产所占资金比重对流转税税负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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