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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视阈下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构建

2019-03-12睢党臣曹英琪

长白学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闲置城乡养老

睢党臣,曹英琪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为了应对老龄化社会,我国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体系,但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过程中,家庭结构却日趋小型化、核心化,养老机构受资源限制而供给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完善等致使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难以满足。另外,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城市交通拥挤、邻居关系生疏、城里人对大自然十分向往等原因,导致逃离城市回归自然的生活方式成为一种时尚,下乡养老成为城市老年人中的一种潮流。下乡养老实质上是一种城乡互助养老,城市老年人进驻农村帮助解决了农村房屋闲置问题,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闲置资源解决了城市养老空间不足的问题,为城市释放了更多可用空间。因此,在现行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鼓励倡导和积极推进城乡互助养老服务发展不失为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一种有益尝试。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十分严峻。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41 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3%。[1]《“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 亿,老龄化程度为17.8%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而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深。[2]在人口老龄化压力如此严峻的大背景下,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也比较明显。社区居家养老是以社区为平台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但现有的居家养老模式主要以生活照料为主,往往忽视老年人精神层面的需求,容易让老年人产生孤独感,社区中的老年活动设施数量较少,有些场所是因陋就简。养老机构是居家养老的有效补充,但我国养老机构目前数量相对较少,而且很多机构规模较小,设施陈旧,娱乐及医疗服务不健全,价格相对较高,难以符合老年人需求。因此,探索现存养老体制之外的低成本高效用的新型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已成必然。

在城市养老机构、社区照料中心等服务场所因土地、人员等资源受限而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农村住房却出现大量闲置,出现大批剩余劳动力。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农村经济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民成为“半城市化人”。处于“半城市化”的农民工,他们虽然在城市工作,却生活在边缘的经济领域中,被排斥在城市主流生活、交往圈和文化活动之外,他们不仅从城市能够获得资源,从农村也能够获得部分资源。[3]例如,有些农民从事一些季节规律比较明显的工作(绿化、农活类)以获得收入,这会造成农村住房出现季节性闲置现象;有些农民则在城市购买住房后常年居住城市,但户口仍留在农村,其农村房屋也会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二是农村的房屋虽是私人财产,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国家规定农村房产只能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村民本来就按一户一宅进行分配,导致购买需求不足,并且农民的购买能力又有限,所以农村闲置房屋交易较少。三是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和剩余劳动力现象严峻。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导致农村“独居空巢老人”“夫妻空巢老人”现象比较普遍,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而农村社区的养老服务发展严重滞后,农村老年人在物质和精神上都不能得到满足。

在如此严峻的现实背景下,充分利用社会中的各项闲置资源解决好现实存在的各项问题则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提出城乡互助养老模式,通过将农村大量闲置资源(包括劳动力、房屋、农田等)与城市养老群体相结合,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村闲置资源以及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另一方面能满足城市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解决城市养老服务供需紧张问题,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共享经济视阈下城乡互助养老的内涵

随着共享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都发生了重大改变,对以购买所有权为主的传统商业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在不改变物品所有权的情况下与他人共享资源,以实现使用权的共享而获得受益。共享经济的核心是资源整合,改变因闲置资源的私有化而得不到充分利用的问题。这打破了人们长久以来以所有权为主的经济思想,产生出一种共享共赢的思维方式。这种新的经济模式在化解产能过剩和扩大供给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城乡互助养老能够帮助整合农村闲置资源,完全符合共享经济所倡导的“闲置即浪费”,是契合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的有效措施。

那么,什么是城乡互助养老?城乡互助养老是共享经济理念在养老业、服务业等领域中的运用,是以农村闲置资源为载体,为城市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住、休、养、娱等服务内容,实现农村闲置性的非经营资源与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高效对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养老群体生活品质的一种模式。城乡互助养老通过对“供给侧”和“需求侧”进行改革能够对养老产业形式、农民就业途径、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产生重要影响。在“供给侧”,将农村大量闲置房屋、土地、劳动力进行有效供给,解决资源紧张和大量闲置问题;在“需求侧”,通过相关平台快速有效地为消费者提供信息资源,帮助老年人节省找寻成本,有助于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城乡互助养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服务载体是农村闲置资源,不同于养老机构与社区,农村具有天然禀赋优势,绿色、休闲、健康、娱乐等田园特色对老人来说更具吸引力。第二,其服务内容更加综合、全面,能够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健康、精神、休闲等需要。老年人可以在村里居住,瓜果蔬菜家禽都可以自己种植或饲养,体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原生态生活。由于农村的空气质量和环境都优于城市,能减少患病的风险,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和修身养性,并且老年人在农村生活中会与养老服务者、养老同伴以及当地居民进行社会交往,无形之中能改善老年人的精神状态。第三,其服务成本相对较低。目前城市退休老年人以现有养老金水平生活在城市并不富余,而在农村生活则具有价格优势。

综上,城乡互助养老的核心理念在于将农村闲置资源、养老服务、绿色生活与养老保障进行有效的结合,最终实现老年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

三、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优势

(一)城乡互助养老模式对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

在商业层面,城乡互助养老形成了一种新的供给模式和交易关系。该服务模式的生产要素包括提供养老服务的农村劳动力、农村闲置资源、资本、养老产业企业家才能、信息等,将看似互不相干的资源与养老产业联系在一起,能够让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最大化,老年群体养老需求得到满足。

在社会发展层面,城乡互助养老能够帮助解决政府管理难题。养老资源供需紧张、三农问题形势严峻、城市住房供需紧张、农村人口文化素质低等都是当前社会发展面临的难题。在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运行下,通过共享农村闲置资源,能够吸引城市老年群体走向农村养老,缓解城市养老资源紧张问题;老年群体离开城市又能够扩大城市住房的供给,同时,城市老年群体来到农村养老会带动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就会,拉动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情感层面,城乡互助养老能够扩大老年群体可选择空间并满足其精神需求。城乡互助养老模式整合农村的闲置资源,打破了空间的限制,为老年群体地域选择上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因为城市生活节奏快,邻里之间缺乏交流,环境污染问题和交通拥挤等问题使老年人外出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此老年人基本上只能在室内以及距离较近的广场上活动,而农村的自然优势给老年人生活方式选择上带来更大的选择空间,可以随意散步、钓鱼、种菜、养花等。

(二)城乡互助养老模式顺应社会需求

1.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人口老龄化也为银发经济创造着不可估量的产业效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已不把“养儿防老”“家庭养老”等传统的养老方式当作是唯一的选择,而是拥有较为独立、积极、多元化的养老观念,对休闲养生、文化活动、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在不断增加。《2013年中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餐饮、休闲旅游、娱乐、健身等正成为老年消费群体的新增需求点。[4]李伟对天津公共空间为期一年的实地调研发现,老年人对交流活动场地与设施的满意度仅为60%,40%的老年人认为公共空间中没有他们所需的服务。[5]可以预见,老年人的需求正在不断细化、多元化。而北京市民政局对北京居家养老相关服务设施摸底普查中发现,北京无任何室外活动场地的社区占全部登记社区的11.8%,只有一块场地的社区占全部社区的28.5%;只有两块场地的社区占到23.6%;这三种情况累计已经占到63.9%,几乎达到北京市全部社区的三分之二。[6]由此可以推断,绝大多数地区的公共服务场地及设施都不完善,很难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要。养老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将有效推动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开展与完善。

2.消费环境日趋成熟。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三部门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2014年我国城镇老年人年人均收入达到23930 元,城乡老年人人均消费支出14764 元,[7]表明老年群体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较高。 根据《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4.8 亿,2014-2050年间,我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 万亿增长到106 万亿元左右,占GDP 的比例将从8%左右增长至33%左右,“十二五”之后特别是2022年之后将开始迎来老年人口消费潜力增长的高峰。[8]204-207由此可见,未来中国老年人口消费潜力巨大,消费环境日趋成熟,老龄产业前景不可限量。

3.国家政策支持。在共享经济发展层面,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开幕式上提出中国正在发展分享经济,并全力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众生活。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大力支持以共享的方式促进新业态的发展。在互助养老层面,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中提出,倡议农村地区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2016年《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提出,鼓励开展自主互助养老活动,统筹建设互助性养老服务。可见,互助养老的探索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措施。在优惠政策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的文件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开展,比如《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中提出,凡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均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

4.部分地区的成功探索。鉴于城乡资源的重新整合能够为养老服务、农村发展带来诸多机遇,我国不少省市都在积极探索这种新型的互助养老服务模式。2015年,南京江宁区湖熟街道与江苏省老年医院运营管理的江宁沐春园护理院护理团队合作,建立了集居家式养老、寄宿式养老和公寓租赁式养老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农户们根据养老产业标准,将自家房屋改造成养老公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而日常医疗护理服务除了护士进行每日巡诊外,沐春园护理院的全科医生进行每周巡诊,省老年医院的专家进行每月巡诊。2017年,青岛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创新利用城市资源盘活农村养老资源,做好“市民下乡,服务进村”的养老模式。城市中的退休老人通过到青岛崂山风景区租住周围的空闲宅院,体验种菜养花、爬山远足的田园生活。目前景区内的宅院已是供不应求。

四、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构建

(一)城乡互助养老模式构建的原则

1.因“需”制宜。城乡互助养老所面向的对象主要是有自理能力的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应该以这类老年群体的多元化需求为导向,充分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医疗需求、精神需求、文化娱乐需求等,坚持以需求带动供给发展,由供给引导需求发展,注重中老年人理性和求实的消费特点,建设符合老年群体生活需要及购买力水平的养老产品,而不能单纯地以开发农村剩余资源为目的进行养老村的建设开发。

2.因“村”制宜。在城乡互助养老建设中应该充分利用农村天然禀赋的优势,每个村子的地理位置、气候、文化、历史等都各具特色,应该对这些特色民居进行分区归类,不同地区的建筑造型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文化和风俗习惯,在保留原有特色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避免出现房屋风格单一、无地方特色问题。

3.可持续发展。城乡养老问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涉及到社会、政府、个人等多元的利益,应该立足于整个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视角进行探究。[9]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构建既要充分尊重现有养老服务体系的合理性,也要接受养老服务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发展规律;既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下老年人的消费水平,也要保证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得到满足;既要对农村的不可再生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也要开发农村特色传统文化。在构建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过程中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城乡互助养老的产业运作模式

共享经济视角下的商业范式主要有五种,即个体与个体作为供需方进行交易的C2C 模式、先消费者需求后企业生产的C2B 模式、先企业生产后消费者购买的B2C 模式、商家与商家之间进行商业贸易的B2B 模式、线上消费线下体验的O2O 模式。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实施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村集体,其关注的主体主要是城乡老年人。针对以上五种模式,依据参与主体可以将城乡互助养老模式划分成以下三种产业运作方式(如图1)。

图1 城乡互助养老模式运行模式图

1.企业主导的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方式主要是由第三方企业与村集体签订合约,获得大量闲置住房的使用权,对其开发建设成为有特色的民居,提供具备相应功能的养老设施,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建成适宜老年群体居住养老的居所。这种运作模式下,老年人只需缴纳相应的费用就可享受到专业化的服务,包括吃、住、医疗、娱乐等。

2.村民主导的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方式主要是由村民个体与消费者个体进行交易。村民自发地改造自己家的住宅,通过网络平台将相关信息进行发布,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或长期的养老住所。这种运作模式下,养老服务供需双方签订居住协议后,由村民提供基本生活设施,老年人自行承担所用衣食住行等物品。

3.政府主导的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方式主要是由政府进行资金扶持,由村集体将农村的闲置场地建设成提供养老服务的场所,接纳城市养老群体和本村的老年人。这种运作模式下,主办方是村集体,所以管理相对比较规范,入住人员会有一定的标准,接纳本村老年人数量会比较多。

三种运作模式各有优势,目的都是通过整合城市老年人的需求和农村闲置房屋所有者的利益,完成养老服务供给,带动农村产业发展,促进扶贫攻坚目标的实现,其具体发展路径如图2。

图2 城乡互助养老模式发展路径图

(三)城乡互助养老服务系统的构成

城乡互助养老以农村所特有的居住环境、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农业种植为基础进行“居、医、乐、为”四个方面的养老服务系统构建,系统内的各个模块之间相互支撑。

在居住方面,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地理环境、安全卫生、交通等因素,建筑要符合老年人的需求,卧室、厨房、卫生间等保证老年人方便使用,居住环境不存在水污染、环境脏乱差等卫生问题,交通要比较便利,应选择城市附近路程相对较短的郊区。

在医疗方面,居住的农村应配备养老服务站,养老服务站应具备三个功能,一是收集老年人相关的信息,便于了解老年人具体信息并与老人的子女、家人进行沟通;二是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服务;三是提供医疗诊治服务、紧急救护服务,即定期组织医护人员为老年人进行体检并将具体信息告知老年人及子女,配备相应的医疗服务人员及救援车辆,在老年人身体出现小问题时可以到养老服务站进行诊治,而当身体出现突发状况时,养老服务站的救援车辆能及时将老年人送到大医院救治。

在娱乐方面,城乡互助养老必须包括满足老年人需要的活动场地及设施,保证老年人能够有宽敞的活动空间及多样性的文化娱乐活动,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住得好、吃得好、玩得好。

在老有所为方面,引导老年群体可以按照自己的身体条件及意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可以种菜养花、登山远足,还可以参与到农村教育、农业发展、公益事业、文艺团体当中,充实自己的老年生活。

(四)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保障措施

1.基础设施保障。 城乡互助养老服务是在农村展开,因此可以把城乡互助养老的发展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布局中。加快发展城乡互助养老村镇的农村道路、污水处理、村容村貌、农村沼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引导和教育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健康、便利、卫生的生活环境。

2.资金保障。构建城乡互助养老模式所需要的资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是政府财政投入。政府将养老村建设所需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专项投入。二是第三方企业和个人投资者进行投资。政府可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农村建设,鼓励多方参与解决养老问题和农村问题,弥补政府资金不足问题。三是家庭独立投资。农村居民中有空闲房屋的家庭,如果自愿将自有房屋进行修缮并作为养老房进行出租的,政府可以给相关家庭提供房屋修缮补贴,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3.政策保障。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实现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投入,还需要培育农民的现代经营理念。对政府来说,一方面,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来扶持这种养老模式的运行,对相关的标准进行规范。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养老者下乡养老,在身体出现问题会去居住地的医院进行治疗,因此,应该完善我国当前的异地医保结算制度。另外,中国农村经济、政治与社会制度以及地方政府行为模式是影响养老模式发展的关键变量,[10]在完善农村社会福利制度的基础上,政府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促进城乡互助养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4.管理制度保障。城乡互助养老模式是利用农村集体闲置的资源或是农户个人闲置的房产进行建设,因此,应建立村级管理制度,由村委会充当管理者和组织者的角色。选择到村民民宅居住的老年人需要与村民和村委会共同签订协议后方可入住,到当地养老院或养老公寓居住需要与居住机构签订协议后入住,机构运营则由村委会进行监督。同时,应建立以地缘为基础的农村互助制度,充分利用当地低龄老人自身的资源优势,鼓励老人之间提供互助服务。

五、结语

在共享经济浪潮下,通过引入城乡互助理念,将养老问题和农民问题进行深度融合,既是破解养老服务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养老产业在农村剩余资源最大化利用方面作用的有效探索。本文通过构建城乡互助养老模式,建立已有闲置资源与老年群体养老需求的关联,从而激活产能,重构价值,为农村发展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仅需要多方的合作,还需要从制度上进行完善。但是值得肯定的是,城乡互助养老模式为解决我国养老问题和农民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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