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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下舆论监督的问题与对策

2019-03-08潘宁周阿根

今传媒 2019年1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自媒体问题

潘宁 周阿根

摘要:在如今“万众皆媒”的自媒体时代,伴随着信息传播自由度的提升,舆论监督中的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本文首先从主体分散性、主体非理性、监督界限模糊三方面分析了自媒体的舆论监督主要存在着问题;接着从信息数量剧增、高额利益驱使、监督主体非专业化等方面阐述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文章从公民、媒体和政府三个层面来论述解决策略,具体从提高公民媒介素养、专业媒体及时介入和提升法治监管力度三个方面来论证。

关键词:自媒体;舆论监督;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KG2.5mm]文章编号:1672-8122(2019)01-0029-03

在当下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信息传播者的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自由度显著提高,传媒生态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自媒体的出现给予了我们一个更开阔、更便捷的舆论表达空间,其优势也是显而易见:信息传播的速度变得更快且范围更广、人们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实时互动、舆情的聚集效应更加明显、信息的选择更加多元等等。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就提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是,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1]由此可以看出,自媒体时代的舆论监督工作也尤为重要,我们在享受传播自由的同时,也面临着舆论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

一、自媒体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Web2.0时代开启了“个人门户”网络传播模式,即网络上的每一个节点都是一个传播中心,每一个节点同时扮演着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与接收者的角色。因而,自媒体舆论监督的主客体、模式、功能等都发生了改变,每个人既是信息的传播者,又是舆论的监督者,这也为舆论监督带来了管理上的一些问题与困境。

(一)舆论监督主体的分散性

近年来,移动终端的飞速发展,也带动了自媒体的进步。自媒体又被称为“草根媒体”,其准入门槛低很低。你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实现与全民互动。鉴于自媒体的时代特性,每个人既是传播者又是监督者,舆论监督的主体即社会大众。但是社会大众都是分散的个体,在面对海量的信息时,每个人接收的信息量都是有限的,并且判断言论是非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時代,若没有及时有效的舆论监测与管制,很容易引起社会恐慌与社会秩序的混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专业的舆论监督员、没有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来保障舆论的传播,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舆论监督主体的非理性

在微信、微博、论坛、快手等自媒体平台,都是实行“台前匿名,台后实名”的认证制度,也就是说人们在发表言论或是进行舆论监督时都是匿名的。匿名的制度使舆论监督更加真实、全面的同时,还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社会上时常会出现一些言论过激、人身攻击等行为,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甚至出现“媒介审判”“舆论狂欢”的现象,对当事人造成极大地伤害,引起较为严重的后果。

一些“网络大V”还不惜以犯法为代价,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向群众和政府官员进行敲诈勒索。例如在2018年的7月份,湖南省公安机关对陈杰人涉嫌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陈杰人曾先后在当地政府和知名媒体任职,后成为自媒体人,也就是我们熟知的“网络大V”。他与其团伙打着“法律和舆论监督”名义和公平正义的幌子,以网络为犯罪平台,大肆敲诈勒索、疯狂敛财,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多种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网络管理秩序、破坏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稳定[2]。这些非理性的舆论监督给他人与社会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三)舆论监督界限的模糊性

在自媒体大环境下,网络兼具着“公”“私”双重特性,因此就导致了公共话语空间与私人话语空间之间的界限不明显。现在的很多网络现象如人肉搜索、曝光公众人物的私人生活、雇佣水军等,法律上都没有明确规定这些监督事件的违法界限,这就导致了舆论监督界限的模糊。若舆论监督越界,这些现象不仅很容易演变为网络暴力,对当事人造成伤害,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机关和相关工作人员造成干扰。如在2018年暑假的热播电视剧《延禧攻略》中,演员王茂蕾在剧中饰演反派袁春望,一些看完电视剧的观众将对剧中人物的不满上升到演员本身,纷纷到王茂蕾的微博评论下对其大肆辱骂,言语不堪入目,他只好被迫关闭其微博的评论功能。

二、自媒体舆论监督问题产生的原因

在“万众皆媒”的自媒体时代,产生舆论监督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要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分析这个问题,避免单一、片面地去看待。

(一)信息碎片化:信息数量急剧增加

智能手机的普及,让我们处在一个信息碎片化时代下。由于手机的便捷性,使得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发布、获取信息;但是智能手机也让我们原本整段整段的时间变得零碎,因而信息也都以一种碎片化的形式展现,且其特点是短、平、快。碎片化的信息大量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常常无法筛选出自己所要获取的那部分信息,并且每个人的阅读量都有限,因而公众能够进行舆论监督的信息范围也是极为有限的。所以当一些舆论信息没有得到及时监督处理时,就会在网上演变发酵成热点事件,甚至出现失控状态。

(二)利益驱使化:金钱使得监督变质

在网络普及的今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络炒作与网络谣言。这些网络推手利用散布的谣言来博取关注度,从而获取高额的商业利益;一些网络大V还假借舆论监督的名义行敲诈勒索之实,巨额的金钱蒙蔽了他们的双眼,如上文提到的陈杰人就是靠这种手段,挣得了亿万身家。这些大V本该履行自媒体舆论监督的职责,但却禁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监守自盗的道路。这种行为不但欺骗了广大网民的感情,还严重扰乱了社会网络秩序。

(三)“后真相”时代:监督主体非专业化

自从英国《牛津字典》于2016年将“后真相”选入年度热词,这个词条就一直是近年来新传界热议的话题。“后真相”最大的特征是公众对事件真相的认知和判断会忽视事件的真实状况,受到情感、情绪的影响,并倾向于表达对事件的情绪化立场和观点[3]。从一开始的“英国脱欧”“美国大选”新闻事件,再到我国近年的罗一笑事件、江歌案,以及最近发生的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等,这些反转事件将“后真相”推向了高潮。层出不穷的反转事件,有部分原因是因为自媒体用户大多是普通公众,所以在监督方面缺失了一定的专业性。舆论监督者开始从专业向非专业扩张,未受过专业训练的公众在繁杂的信息面前,真相让位与情感,促成了许多事件的持续发酵与反转。

2018年10月28日上午的重庆公交坠江案中,“女司机驾私家车逆行导致事故发生”“女司机穿高跟鞋开车”等说法先是在社交媒体上广为流传,在没有舆论监督、理性分析的情况下,演变成了一场愤怒的谩骂。但随着现场视频和照片的陆续曝光,真相才展现在人们眼前:女司机并没有任何责任。这就是在“后真相”时代下,自媒体用户专业素质不高,没有做好舆论监督的典型事例之一。

三、自媒体舆论监督的引导策略

若完善自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则需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公众层面,要提高人们的媒介素养,从而能够进行合理的舆论监督;在专业媒体层面,要坚持新闻专业主义,及时有效地介入自媒体舆论监督;在政府层面,要完善法律法规,并且严格依法执行。

(一)提高公众媒介素养,进行合理监督

首先,面对海量的信息,信息的传播与监督的主体,即广大公众,要培养自身基本的理性判断能力,这是进行合理舆论监督的前提。看到一则报道,首先要能够判断信源的可靠性与真实性,而不是盲目跟风转发,更不是凭一时激愤就对此事件妄下定论,并进行所谓的“舆论监督”。

其次,公众在行驶舆论监督的权力时,要分清公共与私人的界限。随着互联网、智能手机的发展,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的兴起,人们的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尤其是一些公众人物的私生活,也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下。这个就要求监督者把握好适度原则,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侵犯个人的隐私权。

(二)专业媒体及时介入,重塑专业主义

在过去的大众传播时代,专业媒体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與作用;而在如今“万众皆媒”的自媒体时代,专业媒体的地位却明显被抑制。但是专业媒体不会就此消逝,因为它有着传递社会公共信息与公共价值、成为个体间连接的纽带、成为整合社会的重要力量等重要作用[4]。 “万众皆媒”并不意味着社会对媒体的专业性要求降低,相反,海量碎片化的信息需要更专业的眼光来筛选与监督。在全民参与的传播时代,仅仅靠自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在舆论失控或是存在非法活动时,专业媒体要及时站出来,将舆论方向往正确方向引导。

自媒体舆论监督下出现的种种问题都有悖于新闻的专业性。新闻专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其核心是客观性。自媒体下的舆论监督都很难达到真实与客观,很大程度上都掺入了主观因素,缺乏理性判断。这种情况下就要求专业媒体能够重塑专业主义,我国学者吴飞就自媒体时代提出了“专业主义2.0”的概念,他认为新闻专业主义永远不会消失,只不过将内化成个体交往的基本原则,每个个体这是一规则的立法参与者,也同时是阐释者和监督者[5]。

(三)提升法治监管力度,明确法律界限

自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的管理与完善,需要信息监管部门审时度势,制定一套相应完整的法律法规和行之有效的执行机制,让舆论监督发挥出其最大的效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7年5月2日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指出,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这一规定的制定表明了以后越来越多的自媒体平台都会被纳入法律监管之下,虽然我国现在关于自媒体的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但是通过政府、人民、媒体的共同努力,逐步整治不规范现象,就能够不断填补我国网络自媒体舆论监督在法律上的漏洞。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在我国的社会结构与网络发展的现状下,我国自媒体舆论监督体系仍然存在着主体分散、非理性、边界模糊等问题,所以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大环境下,我们在利用自媒体平台行使舆论监督权力的时候,要避免冲动、盲从等非理性行为,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媒介素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舆论监督产生的乱象与不合法行为。

参考文献:

[1]顾若言,周阿根.网络时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发展新路径——从“群众办报”到“人民传播”[J].东南传播,2018(8):27-29.

[2]从“网络大V”到“网络害虫”——陈杰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罪案件透视[EB/OL].新华网,http://www.hn.xinhuanet.com/2018-08/16/c_1123281020.htm.

[3]王松林.“后真相”时代的舆论引导策略研究[J].传媒,2018(5):87-89.

[4]彭兰.无边界时代的专业性重塑[J].现代传播,2018(5):7-14.

[5]吴飞,田野.新闻专业主义2.0:理念重构[J].国际新闻界,2015(7):6-25.

[6]慕雨桐.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论监督及引导[J].传播力研究,2017(11):242.

[责任编辑:武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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