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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两利政策在上海解放初期的实践及其启示
——兼论统一战线在经济治理中的作用

2019-02-19顾行超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潘汉年工商界劳资

顾行超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上海200237)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了。中国共产党开始执政上海,但其执政环境却异常恶劣。当时的上海,天上有国民党飞机的轰炸 (1950年2月6日,台湾国民党派遣十七架飞机对上海,特别对上海的电力设施进行狂轰滥炸),地上是畸形的 “十里洋场”,再加上长期战争的摧残蹂躏而导致的工人失业、物资匮乏、通货膨胀、社会混乱……在当时百乱待理、百废待兴的历史条件下,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了党的 “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及时处理了尖锐对立的劳资矛盾,妥善理顺了错综复杂的劳资关系,加强了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联盟,为扭转恶劣的执政环境、恢复和发展上海的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些对于发展新时代和谐的劳资关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劳资两利政策的由来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 《共同纲领》向世人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动、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这一方针是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处理私营企业劳资关系正确政策的延续,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劳资关系问题长期探索的硕果。

(一)劳资两利政策在苏维埃政权向抗日民主政权转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

往前追溯,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维埃政权把民族资产阶级也作为打击对象,其结果是把民族资产阶级推向了敌人方面,缩小了苏维埃共和国的阶级基础。只要工农联盟,拒绝和反对同资产阶级结成联盟的严重 “左”倾错误,使工农民主共和国难以为继。

吸取苏维埃共和国政权时期关门主义把 “千千万万”和 “浩浩荡荡”都赶到敌人那一边去的教训,抗日民主政权把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土纳入统一战线内部。1940年3月6日,在总结陕甘宁边区及敌后各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发布了名为 《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首次明确提出了政权的 “三三制”原则,即 “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中间分子占三分之一”[1]。3月11日,毛泽东在延安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重申了党中央的这一指示,他强调,“在政权的人员分配上,应该是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土”。中共中央的这一指导原则,在各边区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以陕甘宁边区为例,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选出的18名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占6名;9名参议会常驻议员中,共产党员占3名。“三三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中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开端,也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雏形。在经济上,它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工商政策。“三三制”政权内涵的经济的、政治的、多党合作的政策交融在一起,争取了民族资产阶级、开明人士和其他中间力量,团结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组织了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了浩浩荡荡的革命军,不断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从而战胜了国民党顽固派的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劳资两利政策随着共产党人关于国家学说的探索臻于完善

简而言之,中国共产党人在国家学说上的探索和实践,经历了工农民主共和国 (苏维埃共和国)——民主共和国(抗日民主政权)——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新三民主义共和国”的政治主张,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理论和纲领,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思想)——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演进。

选择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受列宁 《在全俄东部各民族共产党组织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的启示。他曾表达过这样一个思想:东方共产主义者面临的是全世界共产主义者没有遇到过的任务。在那里,农民是劳动群众中的大多数,要反对的首先和主要的不是资本,而是中世纪的残余。解决这种任务的方法,无论哪一本共产主义书本里都找不到,必须根据欧美各国所没有的特殊情况来运用一般的共产主义理论和共产主义措施,并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解决这个任务[2]。根据列宁的这一思想,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意识到,“中国现阶段的革命所要造成的民主共和国……即是一个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其他一切反帝反封建分子的革命联盟的民主共和国”[3]。又经过了九年多的探索,到1948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为新华社写的新年献词 《将革命进行到底》中,明确提出中国人民要在 “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与之相对应,中共中央在1948年4月30日发布的 《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第八条这样宣布:“解放区的职工和经济工作者坚定不移地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工运政策和工业政策”。一年多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进一步把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动、内外交流的政策确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

二、劳资两利政策在上海解放初期的实践

返观历史,劳资两利政策在上海解放初期的实践是成功的。探析成功的因素中,统一战线功德无量,它使执行这个政策的过程和结果臻于完美。

(一)上海解放初期劳资双方的基本状况

1949年5月,上海的私营工商业者有10万多人,私营企业职工有70多万人。上海刚解放时,对于一些上层工商业者来说,即使得到中共 “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承诺,私下里仍然半信半疑,惶惶不安。“他们还完全不相信我们的保护工商业政策,他们还怕我们 ‘只说不做’,怕贸易自由没有保障,怕工资加得太重,怕工人斗争,怕雇佣不自由,怕税收没有底,怕手续麻烦,怕支前差事影响私人运输,怕农村的反霸斗争牵连到他们身上,怕公营企业把他们 ‘吞并’‘排挤’。此外,还怕将来共产,怕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不如我们所说那样长久。”[4]在恐惧心理支配下,少数人则抱着 “吃光、用光、蚀光”,散厂了事的态度。有的趁市场混乱,进行套购抢购,投机倒把。极少数人进而抽逃资金、设备,以至逃亡海外。再加上当时的舆论、报纸天天宣传工人如何如何好,资本家如何如何不好等,使得工商业者越来越恐慌。在上海,就有资本家向毛泽东说:“你们一讲资本家,剥削者,我们就浑身发抖”[5]。相比较,私营企业的广大职工没有那么多的担忧和不安。一些人用少拿工资、奖金的方式来帮助厂方维持和恢复生产。以上状况,特别是一些私营工商业主因疑虑、恐慌而采取停工、停产的方法,从而引发出新的劳资纠纷,加上国民党政府留下的复工、复业等许多劳资悬案,再加上 “二六”轰炸 (农历乙丑年十二月二十,正临阴历年关)造成的诸多困难,使解放初期的劳资关系异常错综复杂,大量的劳资纠纷成为威胁当时社会生活的不安定因素。

(二)市主要领导娴熟地把统一战线运用于劳资两利政策

1949年6月1日,中共中央华东局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部,兼管上海市的统一战线工作。陈毅市长兼任部长,潘汉年副市长兼任副部长。办公地点设在百老汇大厦 (现在的上海大厦)11楼和12楼。1950年3月,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成立,它与华东局统战部合署办公,潘汉年任部长。华东局统战部和上海市委统战部的成立,为切实贯彻劳资两利政策、解决好错综复杂的劳资纠纷,产生了直接的推动作用。上海解放初期,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饶漱石,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三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市长陈毅,副市长潘汉年等上海市主要领导,自觉地把统一战线运用于经济治理中,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下面以陈毅市长和潘汉年副市长为例作展开分析。

作为市长兼华东局统战部长的陈毅,对形势的认识一直比较清醒。这种清醒,不但表现在公众场合运用毛泽东的话语说 “有困难、有办法、有希望”,而且表现在恢复和发展经济中如何切实执行劳资两利政策、怎样对待资产阶级、怎样发挥上海资产阶级在迅速恢复经济中的作用等诸多问题上。在中共中央华东局统战部成立的第二天 (6月2日),在上海中国银行四楼的会议厅里,陈毅就主持召开了上海首次工商界代表座谈会。他以 “工商界的朋友们”这句称呼作为开场白,立刻使300多位工商界的与会代表感受到一种温情暖意,使他们觉得共产党没有把他们当作外人。他在讲话中,既充分肯定上海产业界在旧中国建立民族工业时的奋斗精神,又耐心细致地向与会的工商界人士讲解了党和政府关于 “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政策。最后,他恳切地告诉与会人员:“人民政府愿与产业界共同协商,帮助你们解决困难,你们有话,尽可找我谈,让我们共同努力,尽快把生产恢复起来。”[6]陈毅市长讲话后,潘汉年副市长作了阐述解放、建设大上海的伟大意义的讲话。他着重解释了党的 “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要求工商界人士把惶恐的情绪安定下来,积极配合人民政府,发展生产、恢复市场。陈毅、潘汉年在这个座谈会上的讲话,开始稳定了许多工商业者的情绪,使他们开始放弃 “跑路”,转变观望的态度,产生了对恢复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

解除上海工商业人士的疑虑,尤其是工商大佬们的疑虑,不是开一次会议就能够解决的,而是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许多工商界人士对中国共产党的劳资两利政策不甚了解、疑虑重重。有的虽然人在上海,但早在上海解放前就把资金抽调到国外和香港,并随时准备 “席卷而走”;有的则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上海坐观等待,以选择最后的去向。针对上述情况,陈毅和潘汉年多次组织召开工商界人士座谈会,向他们阐明党的工商经济政策、劳资两利政策。陈毅经常邀请工商界人士促膝谈心,坦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潘汉年经常亲自家访、个别交换意见,广泛结交工商界朋友,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及时解除他们的思想疑虑。上海纺织业巨头、永安纱厂创始人郭棣活曾这样回忆:解放初期,我对党的劳资两利政策 “半信半疑,虽留在上海,但抱着看一看再说的观望态度。这时,潘汉年同志……找我谈话,反复交代党的政策,帮助我提高政治思想觉悟。……鼓励我大胆地积极地搞好棉纺生产,并帮助解决原材料和交通运输方面的具体困难,使我开办的永安纱厂迅速恢复了生产。”[7]棉纺面粉业巨头、后来担任国家副主席的荣毅仁,在当时也有类似的思想转变过程。他在 《他把我们凝聚在党的周围》一文中写道,“我心里思忖:虽然听过陈市长和潘副市长的讲话,但对共产党的经济政策到底如何具体化,他们到底会怎样对待工商界,还不是很放心,能有机会当面谈谈再好不过。特别是得知汉年同志把约见的地点安排在盛康年岳家周府,心里很高兴,因为对我来说这样的环境是适宜的。……席间,汉年同志像和熟人谈家常一样,随和而又实事求是地讲了国家的困难,上海的困难,鼓励工商界尽快消除疑虑,恢复生产,恢复经营,为建设新上海多起作用。和汉年同志的初次深入接触、交谈,使我相信共产党决不会像谣言传闻那样对待工商界,也使我体会到,汉年同志以一个共产党副市长的身份,能用促膝谈心的方式,和我们这些工商界人士坐在一起,宣传政策、倾听意见,这在旧中国是无法想象的。从汉年同志身上我看到了共产党员的胸怀和品质,看到了共产党建设新中国的抱负,我的心向党靠近了一步。”[8]

在与工商界人士交朋友、向他们进行宣传和教育的同时,潘汉年还十分重视为工商界人士排忧解难,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支持他们事业的发展,用行动来体现党的统战政策。郭棣活的永安纱厂一度因原材料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困难,被迫停产。郭向政府求援,潘汉年同他一起设法采取积极措施,使永安度过了难关。此事促使郭棣活加深了对共产党的认识,于是,他将解放前永安纱厂向国外订购的包括瑞士制造的7000千瓦汽轮发电机,1万锭纺纱机器和成套设备,以及6000多包美国棉花等在内的价值250万美元的一批纺织机械和原料运回上海,发展棉纺生产。

荣毅仁的申新系统纱厂由于开工不足,银根吃紧,一度连工人的工资也发不出,劳资间发生了严重的纠纷,纠纷发展到工人到荣家坐着不走,形成僵持局面。潘汉年闻讯后,立即嘱咐有关部门去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同时邀请各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和棉纺同业公会负责人一起开会研究,“从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到原料供应,成品收购,以及银行贷款等等,作了综合部署,终于使事态平息了下来,恢复了正常生产”[9]。

早在1948年,为了解决大批民主人士北上参加新政协的交通问题,为了给当时华北解放区运去极缺乏的西药和一些生活用品,潘汉年在香港找到了银行家周作民,希望协助解决。结果,周的金城银行出资40万港元,租 “华中号”轮船,挂上外国旗号,圆满地完成了潘汉年交给的任务。上海解放后,周从香港回到上海。周的金城银行在解放前由于受通货膨胀的影响,生意难做,月月亏损。1948年改用金圆券,周被迫把银行外汇调换成金圆券后,损失惨重。这个后遗症延续到解放初,仍无法弥补巨大的赤字。周不得已将纱厂出售给政府,以抵银行亏损。潘汉年就派市财政局长顾准解决此事,他嘱咐顾说,周在香港时,曾对我们党做过有益的工作,我们不能忘记。尤其是一个创业的人要变卖他的产业,这种难过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因此你与周洽谈时请周提出纱厂的要价,你不要还价,照数接受。顾将潘的意见转达于周后,周十分感激。但他坚持不能自己要价,后由纺织部门定出了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陈毅的虚怀若谷、坦荡直率,潘汉年的满腔热忱、急人之困,让许多工商业者深受感动。每当市政府邀请工商界人士召开座谈会时,大家都畅所欲言,对恢复、发展生产,支援解放全中国,建设工业化的新中国,提出了许多建议。对工商业者提出的意见、建议,只要是合理且可行的,陈毅、潘汉年等市领导总是爽快地采纳。其从谏如流、从善若流,使工商业者都愿意与他们交心谈心。

1949年7月至8月间,上海港口遭到敌人封锁,一些私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困难重重,停工,关厂,致使劳资纠纷迭起。面对这一情况,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及时作出反应,制定了上海反封锁的六条方针,经毛泽东批准后,作为上海市第一个施政报告,并于上海市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提出。落实这 “六条方针”,陈毅提出了面向国内、面向广大人民,用国内原料、国内销售市场来改造和发展上海工业的思路。对于叠起的劳资纠纷,陈毅要求按照劳资两利政策进行处理。1949年8月5日,他在 《上海市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闭幕词》中提出 “厂方的困难,工人要照顾;工人的困难,厂方要照顾;资方劳方的困难,我们人民政府要统一照顾。”

1949年8月,市军管会发布 《关于复业、复工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关于私营企业劳资争议调处程序暂行办法》等文件,帮助妥善解决企业开工不足、劳资纠纷等问题。并成立了市劳资协商委员会,处理具体劳资纠纷。至1949年底,国家银行对私营企业发放贷款500余万元,66%的私营纺织印染厂、70%的面粉厂、部分其他轻工业和各类重工业工厂都得到了收购产品或加工订货的扶助,从而帮助一大批私营企业恢复了生产。年底,全市68个主要工业行业10078家私营工业企业的开工率,由刚解放时的25%上升到67%,其中,钢铁、棉纺、染织、毛纺、冶炼、机器制造等行业超过80%,造船、碾米、医疗器械等行业全部开工。

(三)市工商联、市协商委员会在 “劳资纠纷”中的贡献

在中共上海市委、中共中央华东统一战线工作部的领导下,1949年8月26日,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了。盛丕华任主任,副主任由胡厥文、荣毅仁等著名企业家担任。筹委会刚成立3个月,就公开出版了由陈毅题写刊名的 《上海工商》杂志。杂志除了宣传党对工商业的方针政策、报道工商动态外,还刊登领导的讲话、文章,以此来指导工商业者的工作和调解劳资纠纷。1951年2月18日,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盛丕华任主任,刘鸿生、荣毅仁、项淑翔等任副主任。在市工商联筹委会第一次常委会上,成立了调解、法规研究等6个专门委员会,设立辅导、调研等4个专业处室,就指导、调解劳资关系和处理劳资纠纷做了大量工作。1949年12月,市协商委员会 (市政协前身)成立后,刘靖基担任劳资关系委员会主任,市劳动局局长马纯古,全总执委、上总常委汤桂芬担任副主任,著名企业家郭棣活、郭琳爽、唐志尧等担任委员。市工商联筹备会成立后,当年协助调解劳资纠纷20余件。1950年1月至7月,协助调解260余件。市工商联成立后,参与调解的劳资纠纷案则更多。从1951年10月至1953年2月,直接调解的有2000余件。它们中,相当多的是较为复杂的纠纷案件。譬如,发生在1950年12月的瑞有天食品店劳资纠纷案,自通过新闻媒体公之于报端后越发复杂。该纠纷案经行业劳资协商会议多次协商、市劳动局数度调解未果。市工商联对此案给予极大关注,其劳资关系委员会推举吴铭珊等专门了解、研究此案,并及时向工商联及有关方面汇报。1951年 “五一”劳动节前,中央财政部长薄一波来沪考察上海的工商业状况。5月3日,在市府为薄一波考察而召集的工商界人士座谈会上,胡子婴、刘靖基谈到了瑞有天食品店的劳资争议事件,引起高层领导重视。此案移至市协商委员会处理,并成立了由胡子婴、刘靖基、荣毅仁、马纯古、汤桂芬、韩武成等9人组成的专门小组,经多次协商调解,6月25日,在市协商委员会第4次常委会听取了九人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之后,刘少奇也指示上海市委,为了搞好对资产阶级的统战工作,应尽快解决瑞有天事件。这指示使市委更紧锣密鼓地开展协商调解工作。7月19日,市协商委员会第5次会议专门就此事进行调解。先是潘汉年、刘长胜、盛丕华等领导讲话,后有事件的当事人及食品工会、茶食业同业工会的代表作自我批评,会议从下午2点开到晚上10点半,历时8个月的纠纷才终于解决。

上海刚解放时,由于党在上海的基层党组织尚未公开,市委和市府贯彻党的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许多劳资纠纷通过工会来解决。工会在党和政府执行劳资两利政策、解决劳资纠纷中功不可没。

三、构建新时代和谐劳资关系

劳资两利政策的创建和劳资两利政策在上海解放初期的实践启示我们,构建新时代和谐劳资关系,依然是统一战线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一)当下劳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在新时代,无论是民营、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劳资纠纷问题。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主要是裁员、关停等情况而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发生在大量的民营中小企业的劳资纠纷,主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压低工价引发的劳动争议。其中,部分建筑企业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用工不规范,工程层层转包,导致最后一棒接包者侵吞工人工资后携款外逃,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有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不景气、亏损而时常拖欠职工工资。还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单位无故辞退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劳动者擅自 “跳槽”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

(二)劳动与资本权利的不均衡是劳资纠纷的深层次原因

劳动权利和资本权利的均衡是指劳资双方各自的权利都能得到比较充分的实现,双方满意、劳资两利,两者共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透过前面论列,我们发现当下劳动与资本权利的不均衡突出表现为 “弱劳动、强资本”。它使劳动者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仰视资本、俯视劳动者是当下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在有些地方政府的指导思想中,资本就是一切,发展似乎就是赚钱和单纯的资本扩张,由此而导致劳动者权益被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地方,少部分人利用手中的资本让自己直接或间接地掌握权力,最终与少数官员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权力寻租、催生腐败土壤,滋生腐败事件……

(三)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可借鉴解放初期上海在执行劳资两利政策中创造的许多经验。这些经验,一是主要负责人能够炉火纯青地把统一战线运用于经济工作之中。二是市委、市府注重发挥工商联、工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让他们的代表参与咨询、协商和决策等。三是及时制定法律、法规或有关文件,从法律、法规入手处理劳资关系及纠纷。上海解放初期在全国率先制订有关处理复工及劳资争议的办法,1949年8月新华社报道向全国推荐。四是在组织建设上,建立较完善的政府有关部门、市协商委员会、工商联、工会等参加的条块结合的组织网络和协调机构等。

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要努力构建劳动权利与资本权利的均衡机制。一是要构建并不断完善一个有利于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法治环境。要构建并完善一个劳资双方的权利由相应的法律来界定的法治体系,严格执法,透明信息,以保障劳资双方的权益。二是不断完善和充分利用劳资协商机制。从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方协商促进我国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到2007年颁布 《劳动合同法》和之后颁布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举措表明,我国市场化劳动关系朝着与国际惯例衔接方向发展,已经开始建立由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雇主组织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以及劳动仲裁、劳动司法、劳动诉讼制度等。当下,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充分利用这些协商机制,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三是构建资本正常自由流动的平台和劳动权利至上的评价机制。前者要求党和政府有责任为资本正常自由流动提供平台和机制。后者要求在价值排序中把人的基本权利置于物的财产之上。逐渐形成人的全面发展高于物质资本积累速度这样一个评价准则。

“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特别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普通劳动者根本利益。”[10]在这方面,统一战线工作应该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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