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向离异父母追索抚养费问题探析
2019-02-19陈泉宇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陈泉宇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
据有关部门调查,父母离婚给未成年子女身心造成的伤害仅次于死亡。随着物价上涨,生活消费指数提高,父母离异时约定或法院判决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子女抚养费远远不能满足子女学习和生活的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感受到明显的压力,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近年来,各地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请求增加抚养费案件的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然而,我国法律虽然有增加抚养费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规定的不够细致明确,导致法官在判决时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造成同一性质的案件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既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对子女追索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有利于保护父母离异后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子女追索抚养费案件的司法现状
司法实践中,父母离异子女追索抚养费案件存在诸多问题。下面围绕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
小丽今年15岁。在其2岁时,父母协议离婚,小丽随母亲生活,父亲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每月支付小丽抚养费50元。随着小丽的成长以及物价上涨每月5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她正常生活和学习。2010年,已超过15岁的小丽想上好一点的高中并需支付高额的择校费用,因母亲无法负担,多次找小丽父亲要求其支付择校费,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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