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使用中的“先发制敌”探析
2019-02-19王明明曾欣欣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郭 林,王明明,曾欣欣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社会转型期,各种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反暴恐斗争已进入比以往更加复杂、更加尖锐、更加激烈的新阶段,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尤其是涉枪、涉爆、涉黑犯罪日趋突出,警务执法行动中武器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客观上增加了警察执法风险。在此背景下,在法律规则指引和警务实战行动中反复形成的警察使用武器的行为规范和行为习惯,就犹显举足轻重。现代国家莫不将最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赋予警察,以便警察在应对暴恐刑事犯罪时,能够依法、主动、果断使用武器。这也是世界警务改革的大趋势之一。
两军相争勇者胜,两勇相争智者胜,两智相争先发者胜。在警察执法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当下,如何以反暴恐犯罪斗争和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任务为制高点,以理性正视武器使用存在的困难、困惑和困境为切入点,以准确把握武器使用与法律法规有效对接为关节点,以全面提升警察武器使用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主动契合合法、规范、安全、有效要求,逐步根除警察武器使用中存在的不愿用、不敢用、不会用、不善用武器等突出问题,实现期望效果最大化、附带伤害最小化,避免和减少错用、滥用武器情形发生,减少和规避执法风险,实现武器使用实质公平的法治价值诉求,达成运用标准与法律要求同步化?这些问题是警务执法公正性、合理性、合法性研究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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