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关怀与社会主义学院的发展
2019-02-19张瑞琨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张瑞琨
中共中央颁发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第一部由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是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条例》的颁发,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凝结着老一代革命家对社会主义学院的深厚感情和殷切期望。一代代社院人牢记重托,坚持“社院姓社”,不断砥砺前行。
一、社会主义学院的创办凝结着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革命家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发挥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的作用上,毛泽东指出,要用积极的态度去组织民主人士、民主党派,教育他们,使他们参加斗争,带领他们共同前进;对于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采取“包下来”的方针,“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1]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协助下,民主党派得到了比较快的发展。民主党派中占主体的是知识分子,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帮助广大知识分子进一步适应新中国各方面建设的需要,在知识分子中进行了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1951年9月,周恩来在京津地区高校教师学习会上,作了《关于知识分子改造问题》的报告,使知识分子深受启发、教育和鼓舞。毛泽东关于“思想改造,首先是各种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是我国在各方面彻底实现民主改革和逐步实行工业化的重要条件之一”[2]论断的提出,为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也为各民主党派参加这一运动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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