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社区治理与社会融合
——中山市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个案分析
2019-02-18陈亚辉
社科纵横 2019年2期
陈亚辉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广东 中山 52840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区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使得社区本地人员与异地务工人员的利益协商和社会融合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命题。而传统村民自治或居民自治对社区内的非户籍人口或企业都有制度性排斥,难以整合和协调社区辖区内的全部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山市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在社区建设“2+8+N”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了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的组织形态和功能。中山市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是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有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社会组织、异地务工人员代表、居民代表等共同组成,按照共驻、共事、共享的原则参与社区建设的群众性组织。中山市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由社区“两委”或居民代表推荐产生。
中山市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的成功运行,在社区内搭建了一个公共领域的议事空间。这个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进行调节的一个领域,这种公共性使得公众能对国家活动实施民主控制。”通过构建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以基层协商民主为基本手段,达到协调社区利益、整合社区资源、凝聚社区人心、促进社区融合的目的。
一、中山市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的功能
(一)推动社区建设
中山市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大力整合社区各种资源,搭建社区各种力量合作平台,服务于社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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