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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礼”的伦理实践研究

2019-02-17张栋华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9年1期
关键词:周礼伦理孔子

张栋华

内容摘要:“礼”、“纲常”等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已经不常使用了,它们往往代表着传统,且常伴有某些消极负面的意义被使用。甚至于在传统文化被炒得火热的今天,人们似乎也不愿过多地提及孔子的“礼”的思想,更不要说探讨孔子“礼”的实践。在这种背景下,为什么还要再次提“礼”以及“礼”之伦理实践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要从“礼”的伦理意蕴说起。

关键词:“仁” “礼” 伦理

一.孔子“礼”的发生

“礼”在孔子的整個思想体系中占核心地位。就现有的关于礼的考古发现而言,“礼”字最早出现在商朝的卜辞中。而在《说文解字·示部》中:“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1]将“礼”解释为“履”。而“履”经常伴有“行”的含义,进而,可引申为实践的意思。直到今天,“履行”这一词仍被使用,不难看出,礼具有实践性,需要身体力行,付诸实践。当然,抛去“示”字旁从字形学和考古学来看,“豊”从“豆”,象形。“豆”是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的器皿,常常被当作祭祀礼器使用。所以,“礼”最开始是指祭祀之物,随着时间的发展,“礼”也被用来指代祭祀的内容。而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呈现多元化趋势,某些祭祀活动也逐渐逐渐被应用于人类其他活动中,进而发展成规制个人行为的规范,而不再仅仅局限于祭祀活动。而根据史学的研究发现,周公将当时的一些祭祀规范与礼仪要求加以整合并使之成为制度化的内容,也就形成了孔子在《论语》中一直强调的礼的内容。李泽厚的概述应该是准确的:“一般公认,它是在周初确定的一整套的典章、制度、规矩、仪节。本文认为,它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原始巫术礼仪基础上的晚期氏族统治体系的规范化和系统化。”[2]孔子的礼不仅包含个人必须遵循的社会规则和行为习惯,而且还应该包括礼的执行者所应有的虔诚心态。

原始社会对宗教崇拜比较盛行,因而,周礼对“礼”的解释是具有神秘性。但是,孔子顺应社会需要,在对周礼的学习、批判、吸收和改造的过程中,周礼的神秘性转换成世俗性,天人关系转向人伦关系,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礼学思想。从《左传》内容来看,与礼分不开的乐(礼所规制的内容之一,也是礼本身得以展示的和表现礼的重要内容)在孔子生活的年代有所变化,正所谓“礼崩乐坏”。正是这种变化,礼失去了个体的道德实践者内在的理性自觉和感官与情感愉悦的条件。因此,礼不仅不能为社会和个人提供行为规范,还有助于社会和谐,相反,由于个体缺乏对礼践行的认知,并没有起到有效的影响作用。

因为后人对孔子“礼”认识的不够,导致对礼的批判。对礼之的批判通常被认为始于中国近代,然而,这一事件其实远在明末清初便已开始发端,我们可以在黄宗羲等人对当时政治的批判看出。自康乾盛世之后,以儒学思想为根基的儒家文化(社会主流文化)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而在近代以后,特别是新文化运动以来,许多的思想者对传统文化作了持久而广泛的批判,而这一批评,则到今天仍然没有停息。人们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当我们说起孔子时,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位温文尔雅的夫子。但是,当我们谈论孔子的思想时,大部分人都会提起“三纲”“五常”,这也就很明显的流露出你的态度和立场了,这也说明你对孔子思想理解的欠缺。

二.孔子“礼”的伦理意蕴

在孔子生活的时代,社会正处于大变革时期,周公的礼乐制度的作用开始受到两方面力量的削弱,一是对礼的绝对化、泛化的解释,一是对礼之实践的目的性解释。孔子基于对礼的实践困境与合理解释,又重新对礼作出解释。但他所说的礼仍是基于周公所制之礼。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3](《论语·八佾》以下凡引该书,只注篇名)即使是当孔子在匡处境危急时,他所说的说人是:“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其礼之规制乃是对周公之礼的重述。但值得注意注意的是,即使孔子强调他所言之礼乃是对周礼的沿袭,但由于孔子早年的遭遇以及他对礼进行的某些更正都使得他对礼的阐述不仅仅是复述,而且还有其创制的内容。“人而不仁,如礼何?”(《八佾》)“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同上)这些都表明了孔子对周礼所导致的问题的感慨。所以,他一方面要沿袭周礼的礼制,另一方面也要解决周制之礼存在的问题。

由于孔子所处时代的影响,孔子提出的礼更加注重实践价值和可操作性。首先来说,礼是人伦关系的规定。孔子所制之礼以现实生活的内容为基,把周礼神秘的内容转为世俗性的,人伦性质的关系。周礼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祭祀的。“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脂,戎有受服,神之大节也。”[4](《左传》成公十三年)之所以周人注重祭祀,并不仅仅是因为祭祀本身是一件神圣的事件,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祭祀神圣连接主宰事物的神以说明统治的合法性。

其次,礼是伦理情感“仁”的建构。孔子反思礼的正真目的是要解决礼的合法性问题。孔子意识到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规正人心,而仁便成是他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孔子意识到礼的崩溃不仅由于人性的弱点,更是由于周礼制度日趋绝对化和形式化。因为践行礼的人们缺乏对礼的意义之所在的理解,只关切于礼的外在规范解释。也就是说,对礼的践行不应将之视为对某种行为的重复,而是应该理解其行为的背后有着更深层的原因,即作为论道德活动主体的情感“仁”。礼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礼不是仪,虽然礼和仪有重要的联系,但仪决不能完全确定礼的本质;另一方面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必须是以某种人性为基础的。孔子所说的人性是以人的心理情感为机制的。仁和礼的不同之处在于,仁更多是处理人与人以及社会的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人格与价值追求。礼则是处理这些关系的规范和准则。因此,仁作为主体的人格与价值追求,主要表现为道德境界上一种自觉行为,这也是道德自觉的人的使命和责任。

最后,礼之实践在不同的伦理场域中具有不同的实践形式。孔子将礼从祭祀的神秘要素转为世俗性的,人伦性质的规定,不仅是看到神圣不能拯救衰落的周王朝,而且也是基于礼之实践的考量。如上所提,由于周礼主要是关于国之大事的规定,所以注定周礼不能广泛被实践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中。然而,在春秋时期,诸侯争霸,周王朝的统治势力日趋削弱。但是由于诸侯势力的相互制衡,他们一方面表现出对周礼的尊崇,另一方面也不断地挑战周皇朝的权威。在此过程中,礼更多的是诸侯争夺权力地位以及说明这种地位合法性的工具,成为形式化而无实在内容的空壳。在孔子的发展影响下,他把仁作为礼的本质内容,礼成为优先考虑的因素,以仁来对抗诸侯乱礼(不仁)的行为。仁是道德主体的自觉活动。“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道德主体选择仁,“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所以,对于孔子而言,礼之实践首先必须要致之于仁,而仁的实现是道德主体的选择,并不是仅仅体现对礼的形式的重复。

三.孔子“礼”的伦理实践

孔子虽然倡导礼,但他所说的礼已不仅仅是原本意义上的周礼了。在礼的实践上,孔子也有了不同的看法。对个人而言,礼是道德主体道德实践的规范和准则;对于社会而言,礼是道德主体实践和谐有序的家庭、社会结构;对道德的主体的实践域(伦理场或道德域)而言,禮是推动道德主体境界、伦理整体的发展的工具和纽带。

(一)个体道德之实践

从孔子“礼”的发生机制来看,礼必须具有能指导主体实践的功能。前文提到,孔子之“礼”是在周礼实践基础上之改造再实践。礼的核心内容包含了对人伦关系的规定。孔子强调,仁是礼的核心内涵,所以礼的内容主要着眼于仁的约制规范和实践。孔子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对于礼的规制的:其一是处于特殊的身份、地位的道德实践主体拥有不同的道德实践义务与原则,其一是作为一般普遍意义上而言的道德实践主体又必须必须具有共同的行为准则。

从孔子“礼”的实践层面来看,礼的实践途径主要依靠“克己”与“为仁”来实现。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前文提出,孔子以仁释礼并将“为仁”作为实践礼的核心内容。孔子的克已和复礼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因为欲要达到仁的境地,必须克制心中不符合礼的目的与欲望,此外,内心中情感表达也需要通过礼的形式合宜地表现出来,也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仁。

就二者关系而言,“克己”的目的是复礼,而要“克己”又指向“为仁”。然而,孔子的“仁”是具有丰富的内涵的。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仁爱为基础产生的道德感,以仁爱为特质的内在气质,以仁爱为内容的精神境界。所以,孔子认为,主体要成己就必须成人,而成人也就是成己,两者相互影响。

(二)社会道德体系之建构

从社会层面来看,礼之实践乃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伦理情感的推演和扩充,亦即以仁者爱人过程在社会体制中得以发生的显现。它在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地位,它不仅维护了家庭伦理伦理秩序,也维护社会伦理秩序,更维护的国家的伦理秩序,是维系家庭、社会和国家安定和谐的重要纽带。

在孔子看来,孝在整个礼制秩序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孔子把孝这一原则推向极端,主张“子为父隐”。子孝最基本的内容乃是子对父的伦理情感的显现,而仁心不能仅仅是对伦理情感的应激式显发,还应该主动培养与扩充之过程。另外,孝是仁的核心,并不是有了孝就可以,还必须把仁实际的落实到具体的行为规范中,把仁与礼相互结合起来,在两者中相互发掘各自的内涵并吸收利用。所以,礼之实践,乃是血缘为基础的仁的情感对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建构。

(三)伦理场之建设实践

孔子所主张的礼是由主体道德自我的实践到社会道德体系建构的发展,不仅是对仁的培养与扩充的过程,也是由伦理到政治的转换。基于对社会的稳定性的考虑,需要各行其是,进而形成彼此协调的社会生活整体。因而,礼的内容已经不仅仅包括对个人行为的规范,而且还包括对社会结构的构建。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仁对每个人有统一的和共同的内容要求,所以社会的建设具有统一性;二.仁在外化或培养与扩充这一过程中又会因人而异,所以又具有差异性,而这差异性的方面,主要体现于孔子对社会等级的划分。

孔子复礼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安定,为规范社会寻求路径,即使孔子对礼的强调在当时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但在后来的历史实践却将孔子礼内容一一实践,并在这种实践中证明了礼之可能性与有用性。诚然,孔子礼的作用在封建社会中更多体现在于维护和巩固了贵族阶级的统治地位,但谋求社会有序运行乃至揭示社会结构基本法则方面的意义亦是相当明确的。孔子欲谋求社会的有序运行,则必须借助礼这一推动道德主体境界、伦理整体的发展的工具和纽带。所以,孔子礼的实践,不仅包含主体的道德实践范畴,还包括道德实践主体的境界,这是从整体上而言。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7.

[2]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

[3]《论语》.

[4]左丘明.左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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