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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农民和政府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2019-02-14代晓雨刘萍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24期
关键词:政府职能乡村振兴

代晓雨 刘萍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紧接着,2018年党中央出台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关系到“三农”问题这块“短板”能否及时补齐,关系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梦想成真。然而,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民这个主体,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关键词]农民主体;乡村振兴;政府职能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1 发挥农民和政府作用的相关理论依据

1.1 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不可缺少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在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政策扶持、引领和推动等作用的发挥是外因,农民的主动参与和创造是内因。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1.2 市场失灵需要发挥政府作用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农村贫困化和农业经济的弱质性。随着城乡差距逐渐拉大,与现代工业和城市相比,农业和农村并不具备竞争优势。而以效率和利益为导向的市场机制不会主动把资源优先配置到农村这个薄弱环节中去。那么,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引导资源向农村倾斜,缩小城乡差距。

1.3 人民中心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在古代民本思想基础之上的理论创新。十九大报告将这一思想确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它强调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实施乡村振兴,必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要依靠农民,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政府亦不能“无为而治”,要发挥好服务和支撑作用。

2 影响农民和政府发挥作用的制约因素

(1)一些农民对自身主体地位的认识不清,存在“等靠要”思想。虽然农民对乡村振兴战略是拥护和支持的,但是一些农民对于自己在乡村振兴中“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发挥作用”的认识不足。例如,少數贫困农民,吃惯了“救济粮”,失去了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 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贫穷和甘于落后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阻碍,更没有真正领会党中央希望“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让农民过上好日子”的初衷,也不想着怎么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奔小康,而是将脱贫希望寄托于各级政府部门给钱给物。

(2)一些基层政府不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越位现象严重。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农民在强大的政府面前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则处于强势地位。一些基层政府习惯于替农民做决定,“代办”“包办”一切,违反了农民的主观意愿,也限制了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例如,对于国家扶持资金的流向、对于农村重点建设哪些项目、这些项目建在哪儿,以及典型村、示范村的选取等方面,政府在决定权上无疑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而农民的参与权、自主权和决定权等发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积极性。

(3)文化技术水平低限制了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在我国偏远农村,一些农民文化素养低,接受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差,对先进的科学技术难以掌握,致使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生产和管理效率低下。对市场信息缺乏准确判断力导致其盲目种植,甚至,农产品丰收了也找不到销售渠道,因为不懂电脑,不会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销售。因此,无论是搞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养殖 ,还是进城务工,其收入水平都难以提高。文化技术水平的落后限制了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距离“新型职业农民”还有较大的差距。

3 农民主体作用与政府主导作用间相互关系

(1)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需要政府财政投入的支持。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国农村在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保等许多方面都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公平、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最重要的是,长期牺牲农村、农民的利益,会导致农民对政府丧失信心,不利于国家发展稳定。进入新时代,政府已经具备了相应的财力,在解决农村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上,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完善政府资金支持机制,在财力投入上向农村倾斜,投入力度上加大。

(2)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需要政府各项制度机制的保障。由于农民阶级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在农村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农民将个人利益凌驾集体之上,钻政策空子、不配合政策施行等现象,为乡村振兴增添额外困难。这就需要政府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对农民进行积极教育和引导。并不断完善对农民的利益保障机制,防止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

(3)政府作用的发挥需要农民主体性的实践为依托。在乡村振兴伟大战役中,农民处于战斗一线,农民对自己的家乡最熟悉,什么样的农村是农民需要的,什么样的乡村关系对农民来说是最好的,农民心里最清楚。政府需要依靠广大农民,充分发挥建设自己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农民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建设实践中,承担起“主人翁”应当承担的责任,制定并贯彻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进而保证美丽乡村目标的顺利实现。

(4)政府作用的发挥需要以农民主体的监督为保证。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民群众参与监督基层政府职能的发挥以及领导干部的行为,有助于增强基层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防止政府官员的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减少“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国家支农惠农资金的流失。相比较而言,农民对于农村的现实情况的掌握更客观、更全面,政府只有依靠农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提高工作的效率,更好地发挥其引导和服务、推动作用。

4 推动乡村振兴如何发挥农民和政府二者作用

4.1 构建二者之间的新型关系,加强政府引导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建立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新型关系,政府要尊重农民、引导农民,而不能过度干预、包办一切。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要强化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围绕着农民“想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来制定出符合农民意愿的、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农民排忧解难。

4.2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

推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主体地位的实现,就要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没有农民的民主权利,也就谈不上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乡村振兴战略也就不可能顺利进行。政府部门要完善涉农立法,加强农村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用法制保障農民民主权利。

4.3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村民自治就是由村民自己决定属于本村内部的事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推行村民自治,对于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提高农民政治参与热情,提高参政能力,巩固农民的主体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重要意义。农民组织是保障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的有力载体,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关键。

4.4 加强农民自身建设,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农民,要实现农民的主体地位,需要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培育新型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而农民无疑应该是这支人才队伍的主体。因此,政府要做的是强化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加大对农民的教育扶持,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为造就新型农民提供发展的平台,使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参考文献]

[1] 庄晓琳.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和政府作用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9.

[2]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93.

[3] 沈鑫.新农村建设中实现农民主体地位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乌鲁木齐:新疆师范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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