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与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
2019-02-13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9年1期

“让祖国的下一代喝上好奶粉,我一直很重视!”2017年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张家口旗帜婴儿乳品股份有限公司考察时这样说。
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监管一直是国家、省、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的监管形式有:食品生产许可、配方注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其中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是现阶段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有的监管形式。
一、食品生产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1]《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2]
对食品生产实行行政许可,是《食品安全法》的明确规定,也是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
婴幼儿配方乳粉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产品配方注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生产许可,可以看出国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重视程度[3]。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名单,结合总局发布的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统计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共110家。各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数量见表1。
二、产品配方注册

表1 各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数量统计表
2016年6月8日,原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确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并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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