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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禁碑研究的知识图谱分析

2019-02-10唐晓岚陈庆张晶晶

关键词:知识图谱生态文明环境保护

唐晓岚 陈庆 张晶晶

摘要:当下,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禁碑是探寻我国农耕时期生态文明的重要历史资料,对历史禁碑的研究可以为我们当今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本文运用文献计量分析的方法,从研究历程、作者与机构及共现关键词三个角度,对禁碑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分析。研究历程大致可分为两個阶段:1985-1997年的低关注期;1997年至今的关注渐热期,部分作者与研究机构表现突出,对研究的贡献较大。通过对关键词共现分析可以发现,在时空分布上,研究文献涉及的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明清时期贵州省的清水江流域和安徽省的徽州地区;禁碑的内容分为禁止规定和违禁罚则两部分,内容因其主体属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禁碑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生态教育功能、官方法律的延伸和补充、强化早期生态安全意识以及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四个方面。当前相关研究不足主要表现在研究区域过于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和沿海地区及徽州地区,针对当地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背景的研究成果较少,以及对于禁碑的价值的挖掘大多集中在探寻禁碑对古代社会的影响等方面。针对这些不足,本文提出进一步扩展禁碑的研究区域,将研究内容与当时的历史地理环境相结合,深入挖掘禁碑对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等建议。

关键词:禁碑;护林碑;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知识图谱

D01:10.16397/j.cnki.1671-1165.20190653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禁碑是我国一种特殊的碑刻形式,也是一项重要的林业文化遗产。我国拥有悠久的生态资源保护的传统和意识,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墨子的论述中,就出现了众多有关生态保护的主张。随着当今对生态文明建设关注度的日益提高,我国学者以生态为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相关研究。研究表明,禁碑作为我国农耕时期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在很多地区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关于禁碑,学者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是鲜有关于相关研究文献的总结和评述。传统的文献评述方法有赖于学者自身判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导致对研究文献的评述容易带有局限性与表面性。相比之下,运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则可以弥补传统文献评述的弊端,让研究者不仅能在整体上掌握研究领域内的文献,而且能精准梳理文献之间的关系。科学知识图谱集文献计量学、统计学以及数据挖掘的功能于一体,通过对相关文献信息的聚类分析,用于展现研究领域、专家、机构、期刊、关键词以及这些信息之间的关系,进而揭示该领域的研究进程、知识脉络以及学术合作关系等[1],实现对文献的统计分析并绘制科学知识图谱。本文借助Citespace 5.3,选取中国知网中有关禁碑的研究文献进行分析,梳理禁碑的研究历程、文献作者、研究机构和关键词共现图谱,进而探究禁碑研究概况、禁碑价值及对当下的启示。

一、禁碑概述与研究方法

在我国古代,刻碑示禁拥有非常久远的历史。一个形制完备的禁碑,应该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明确的禁止规定,二是违禁罚则。据《后汉书》记载,汉代王景迁任庐江太守之后,“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遂铭石刻誓,令民知常禁。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庐江传其文辞”[2]。由此可见,在汉代已经有禁碑出现,只是在唐代之前,关于禁碑的记载并不多见,直到唐代以后,随着刻碑示禁的风气慢慢兴起,出现了以碑文石刻的方式呈现的诏书、法规、公文等,如诏书碑、公文碑、敕牒碑、公据碑等。至明清时期,出现了一种新的形式——护林碑,不仅在民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3],而且迅速发展成为禁碑体系中的主流。禁碑以碑刻的形式,在我国古代的生态教育、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禁碑”及其相关的词汇,选取“涉林碑”“乡规民约”“禁采碑”等作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检索,得到文献935篇,经过人工筛选,得到相关的文献427篇。再利用Endnote对文献发表时间、作者及研究机构等信息进行分类统计,然后将筛选后的相关信息以Refworks的格式导人Citespace,进行数据的预处理,预处理之后分别对文献的作者、机构、关键词等进行共现分析和科学知识图谱的可视化。在关键词共现分析部分,同时计算关键词的中心度,能更为准确地体现关键词的共现知识图谱。

一、文献计量分析

(一)禁碑研究历程

通过对禁碑相关文献的发表时间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看出,从1985年至今,关于禁碑的研究总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85年到1997年低关注期,相关的研究文献成果一直保持在每年1—2篇,研究内容也仅局限于禁碑的考古发现及文字记载,学界对禁碑的关注更多地体现在其考古价值上。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7年至今关注渐热期,这一时期生态环境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着对生态学研究的逐渐深入,有学者开始关注禁碑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价值,研究视角也扩展为习惯法、古代生态智慧以及生态伦理等领域,尤其是对贵州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禁碑研究以及安徽古徽州禁碑研究热度迅速攀升,发表的研究成果总体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最为明显的是从2012年至2017年期间,由于生态保护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我国古代的生态伦理、生态智慧以及生态保护措施,禁碑所体现的生态保护价值受到了进一步的关注,研究文献数量也从2012年的18篇增长到2017年的45篇。

(二)作者与研究机构分析

从禁碑研究的成果来看,部分作者和研究机构表现突出,对研究的贡献较大。据统计,本文所研究的文献总共涉及583名作者。其中,仅发表一篇论文的作者有519人,占总人数的89.02%,远高于洛特卡定律(Lotka's Law)中的60.79%,这说明研究禁碑的学术成果比较分散,换而言之,即仅有部分学者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4]。根据普赖斯定律(Price's Law)[5],该领域的核心作者共有11人,位居前三的分别是李雪梅(15篇)、关传友(8篇)、陈琪(7篇)。最高产的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的李雪梅,总共发表了15篇与禁碑相关的论文。作为研究机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对黔东南地区少数民族禁碑进行了深入研究,共发表了39篇相关的论文,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中心发表了15篇,凯里学院发表了14篇,分别占该领域发表论文总量的9.13%、3.5%、3.2%,可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作为研究机构在该研究领域贡献突出。

在Citespace绘制的共现知识图谱中有三个规律:其一,节点的大小代表对象出现的频数,节点越大,频数越大;其二,节点色圈的颜色及薄厚度表示对象在不同时间段的出现频次;其三,节点之间连线的粗细,表示共现或者共引的强度。关于禁碑研究的作者和研究机构的共现知识图谱见图2与图3,作者之间的合作主要以中国政法大学的李雪梅团队为主。研究机构的合作主要以贵州师范学院的政治与经济学院为中心,涉及了贵州师范学院山地民族研究中心、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贵州民族学与人类学高等研究中心等。此外凯里学院人文学院与厦门大学历史系、安庆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与复旦大学地理历史研究中心等机构之间也存在合作。就主要研究机构知识图谱反映的状况来看,研究机构之间的联系较少,且联系强度较弱,说明在该研究领域的学术机构之间合作不够广泛和深入。综合图2和图3的图示可以看出,关于禁碑的研究,主要的学术合作大多局限于同一研究机构内师生或同事之间,虽然已经出现了研究机构的合作,但合作关系并不紧密。因此,也不难推断出,到目前为止,还未出现跨地区、跨学科的学术合作关系。

(三)关键词共现分析

高频关键词代表着研究热点,多个关键词同时出现被称为关键词共现。对关键词共现产生的中心度进行计算,利用关键词的中心度分值进行排序,可以筛选出该领域中较重要的关键词,进而对研究热点进行判读。

图4显示关于禁碑的高频关键词具有较高的分散度,相互之间联系紧密且复杂。本文选取了中心度排名前20的高频关键词如表1所示。其中的关键词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是“碑刻”“石刻”“禁约碑”“禁碑”等,这些词汇中心度大都在0.8以上,频次也较高,可作为研究领域划分的依据,不仅对研究起统领作用,而且也是该领域研究的重点。第二类是“清代”“明清”“徽州”“清水江流域”“黔东南”“灵水”等表示时间与地点的词汇,这些词汇展示了禁碑在时间、空间方面的分布状况。不同的朝代拥有不同的政策,不同的地点具有不同的生态环境,可见时间与地点是研究禁碑的主要内容。第三类是以“乡规民约”“传统村落”“环保意识”“习惯法”为代表的关键词,这些词汇代表了禁碑研究的主要方向,不仅是研究分析的动力,而且也是禁碑的研究意义所在,更是有关禁碑内容及其价值所在。

在关键词共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围绕禁碑的时空分布、禁碑的内容以及禁碑的价值三个方面进一步对文献进行分析,分析表明禁碑研究在时空观察、内容组成及价值取向呈现出一定的规律(图5)。

(一)禁碑的时空分布

通过对所选文献中禁碑的时空分布统计,结果表明:在时间方面,除极少数文献涉及了明清之前的碑刻,990/0以上的研究中涉及的碑刻的刻立时间都集中在明、清、民国时期。随着人们生态安全意识的增强以及资本主义的萌芽,加之刻碑风气的兴起,这期间,涌现了大量与保护环境、规范农林经济市场秩序的相关碑刻,其中仅贵州省清水江流域的涉林碑刻就有98通[6]。人们普遍追求订立的规矩可以千年不变、万世不变,希望子孙后代世世代代都能遵守,故而刻碑之风由此兴起。禁碑所反映的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这两大主题仍值得我们遵循。

根据统计分析可知,学者研究的禁碑主要集中在我国的东部以及南北地区,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宁夏、辽宁、吉林等西部和北部的省级行政区均没有研究涉及。其中贵州是在研究文献中出现频次最高的省份,研究区域在贵州省内的文献有100篇;安徽位居第二,有52篇。可见贵州和安徽的禁碑是学界的重点研究对象,二者研究价值较高。

根据文献材料发现,贵州省主要的研究区域集中在清水江流域。《清水江文书》是记录清水流域苗族与侗族活动的重要文献遗产,于2012年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其中有大量关于当地少数民族发展和经营人工林的记录,反映了明清、民国时期该区域各族人民对于林业保护的认知,以及对这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所做的重大贡献[7]。禁碑作为清水江文书的重要载体之一,自然也就具有较高的研究意义。安徽省的主要研究区域集中在徽州地区,徽州在我国文化史上拥有特别的意义,与敦煌文化、藏文化并称我国的“三大地域文化”[8]。徽州文化特別注重人居环境的营造和保护[9],这一特色也在禁碑中得以充分体现,在该地区出现了大量与生态环保、森林保护相关的碑刻[10]。徽州的禁碑以石刻的形式,记录了民间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宗族条规、山民喜好,如封山、修路、教育、风水等活动[11],可以作为探索徽州文化的重要研究资料。

(二)禁碑的内容

如前文所言,禁碑的内容主要分为禁止规定和违禁责罚两部分,在内容上因禁碑主体属性的不同则有较大的差别。

诸多学者的研究进一步证明,在禁止规定方面所涉及的碑刻主题有:保护古树、禁伐林木、禁止盗木、保护林业生产、封山育林[12]、确保木材运输[13]、保护水源[14]、保护渔业资源[15]、禁止采矿[16]、稳定社会秩序[17]、维护农林市场秩序[18]等,其中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主题占绝大多数。

官方所立的禁碑大多是当地官方颁布的政策或者法规以及官府对于民间纠纷的判决。主要针对保护环境、维护当地市场和社会秩序等问题。这些禁碑的规定往往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处罚措施以官方的处罚手段为主,比如杖刑、关押、罚款等。

民间所立的禁碑是禁碑的主体,与前者相比,其内容更加丰富,涉及农田买卖、环境保护、经济社会秩序等方方面面。在清水江流域,有许多民间刊刻的涉林禁碑。此地的侗、苗等民族制定规约进行自治之习俗,侗族称为“款”,苗族称为“议榔”。侗、苗民族制定的规约早期主要通过口头传诵,并埋石作为标志物,明清时期汉文在清水江流域传播之后,那些口头传颂的规约便被编成条文刻于石碑[19]。这些规约都具有非常浓重的侗族和苗族色彩,涉及的内容主要有生态保护、区域农林经济等[20]。值得注意的是,在二三百年前的清水江流域,就已经出现了为保护环境而设立的禁伐区。

在违禁责罚部分,民间刊刻的禁碑除了罚款和送官之外,更加具有地方特色。清水江流域有让违禁者举行龙谢土仪式的要求;而在古徽州,则有众多的罚戏碑刻,这些碑刻要求违反碑刻规定的人出资请街坊看戏[21]。这种方式,既对违反禁碑内容的人进行了惩罚,又促进了当地戏曲文化的繁荣。在湖南绥宁县的禁碑中对于违禁人员还有“遇到全村公益之事,必须积极参与,不得推卸闪躲”的要求。违禁责罚部分则更加体现了禁碑作为民间习惯法对于社会健康运行的积极作用。

可见,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禁碑以一种特殊的形式,通过各种不同的禁止规定,以及灵活多变的违禁责罚,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禁碑的价值

对于禁碑的研究最终还是落脚在禁碑所折射出的各种价值,禁碑的价值又体现在功能与作用上。通过对文献的阅读与分析,可以发现禁碑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担了生态教育与生态警示功能

我国农耕社会时期的风水哲学给予了山水林木非常崇高的地位,这也使得人们更加敬畏和信奉自然[22]。从禁碑的“公议”“公立”“公罚”等程序可见①,这种哲学理念又在立禁碑的程序中一次次地被当作重要的内容对公众进行警示和教育[23]。这种生态教育的内容虽然有别于当今的生态文明理论,但是这种通过具体行为不断强化生态理念的宣传教育方式非常值得借鉴。

2.对官方法律进行了延伸和补充

禁碑涉及古代社会生态环境的保护、社会公益的维护、利益纷争的调解、社会稳定的管理等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是国家法律的延伸和补充[24]。这种由官府刊刻或者由民间自发刊刻碑文的形式,是民间习惯法的重要载体之一,通过这种形式,不断地完善已有法律体系,根据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因地制宜地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习惯法体系。这些刻在石碑上的习惯法,对于我们现今的基层民主自治,特别是国家保护地内部的村落,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3.明示了早期生態安全意识

生态安全意识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教育的基础。禁碑为探寻生态安全意识的萌芽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将生态安全的认知作为制定相关生态保护条款的前提。通过禁碑可以发现我国古代许多有关生态安全的自然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朝,如明万历年间的福建厦门同安区新圩镇金柄村的摩崖石刻,就有“林木有阻风、储温、固壤之奇功,宝也”的记载l251。说明了当地村民已经意识到林木在调节小气候以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作用。

4.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农耕社会背景下,环境污染远不及现在污染严重,却已经有了众多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禁碑的出现,这些碑刻通过禁伐、禁采、禁渔等手段[26],保护森林、山体、水体的生态环境,碑刻本身具有生态警示的功能,加上村民之间的互相监督,以及合理的处罚措施,往往都取得了较好的环保效果。例如明清时期,徽州27座护林碑刻在棚民大量涌入的情况下,通过刻碑示禁,提出了一系列禁止乱砍滥伐的规定和相关惩罚措施,有效遏制了涌人的外来人口对于山中林木的采伐,从而保护了当地的原始森林[27]。

三、研究评述及总结

随着禁碑研究的逐渐加深,当前关于禁碑的研究成果日益增多,总体表现为:(1)在研究区域方面,目前学界的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沿海地区以及徽州地区,所代表的仅仅是少数民族的意识形态以及徽州地区的文化意识形态,缺乏更加代表当时主流文化意识形态的禁碑研究。在明清时期,中原地区、江南地区是文化最为繁盛的地区,这些区域的禁碑才是影响范围最广、最具有代表价值的研究对象。(2)在禁碑的内容方面,大多研究都只停留在对碑刻内容的分析上,很少有结合当地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背景的研究。禁碑的产生和发展是基于当时的自然、社会和历史条件。如果忽略这些因素,单独来对碑文进行讨论所能得到的结论是有限的。(3)此外对于禁碑价值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探寻禁碑对于古代社会的影响,能够在此进一步挖掘禁碑对于现代社会借鉴意义的文章仍属少数。禁碑作为重要的历史资料,必然有其历史研究价值,但是禁碑中所包含的古人对于生态伦理的阐述、对于生态保护的探索,都是基于中国古代人民最朴素的风水观念,在如今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当予以融合和运用。

在今后的研究中应当进一步扩展禁碑的研究区域,加大对中原、江南等地区的禁碑研究;应当结合当时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以及自然地理背景,探寻禁碑内容背后的深层内涵;在分析禁碑对于古代社会意义的同时,深入挖掘其对于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禁碑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一脉相承,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对于与生态文明相关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扬愈发重要。只有不断地增加研究的深度,创新研究视角,才能在保护古代林业文化遗产的同时,增加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维度,让我们自古就有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得到更好的发扬和落实。

本文作为文献综述研究,运用科学计量的方法对我国关于禁碑研究的成果进行了总结,但是限于篇幅,对于禁碑的价值、内容与空间的内在关系研究和阐述还不够深入,今后将继续进行相关的研究,进一步探索历史遗产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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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古东)

Knowledge Mapping Analysis of Domestic Research on Stone Injunctions

Tang Xiaolan'.2,Chen Qingl,Zhang Jingjingi

(1. Colleg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2. Academy of Chinese Ecological Progress and Forestry Studies,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importance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s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stone injunctionis an important historical data for exploring the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Chinese farming period. The study ofthe historical injunctions can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current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This paperemploys the method of bibliometric analysis to analyze the research literature related to the stone injunctions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research process, authors,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key worcls co-occurrence. Theresearch process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periods, one is the period of low attention from 1985 t0 1997, theother is the period of increasing attention and research results since 1997 to present. Some of the authors andresearch institutions have made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 to the stud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key words co-occurrence, it can be found that in the spatial and temporal distribution, the research areas involved in theresearch lilerature are mainly concenLrated in the Qingshui River Basin of Guizhou Province and Huizhouregion of Anhui Province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he contents ofinjunctions can be divided intoprohibition provisions and penalty rules with differences based on subject attribute. The value of injunctions ismainly reflected in the ecological education, the extension and supplement of official laws, the strengthening ofpreliminary ecological security awareness and the clarifica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measures.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research are mainly that the research are only restricted withinethnic minority areas, coastal areas and Huizhou areas, there are only few researches on the local naturalenvironment and historical humanities background, and most of the researches on the value of injunctions areto explore their impact on ancient society. In view of these shortcomings, this paper proposes to further expandthe study of injunctions, combine the study with the historical and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at that time, anddeeply explore the references of injunctions to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 stone injunction; forest protection table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knowledge mapping

收稿日期:2019-07-05

基金項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3S技术的太湖风景名胜区中村落景观特色研究”(31270746);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学科工作委员会2019年研究生教育管理课题“林业院校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研究方向的研究生知识结构与专业课程设置探索”(2019-NLZX-ZD15);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国家公园体制下风景名胜区规划分析案例”(2018AL07);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环境教育理念在林学类高校环境景观设计课程群中渗透力及其提升路径研究(2018822)

作者简介:唐晓岚,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风景资源及自然保护地研究;陈庆,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张晶晶,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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