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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具体保护研究

2019-01-21张琴

西部论丛 2019年3期
关键词:民商法

张琴

摘 要: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贸易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商品贸易进入了空前的繁荣时期。但是在繁荣的商品贸易背后,仍然存在着部分交易安全问题,给交易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我国商品贸易的正常发展,更严重的是这类交易安全问题还容易带来无法挽回的财产和信用损失。为了有效加强对商品交易安全的保护,我国制定了民商法对交易安全进行保护。本文将探讨民商法在商品交易安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阐述民商法交易安全的具体保护形式,希望能够为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具体保护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民商法;交易安全;具体保护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脚步的不断推进,我国的法制体系会愈加完善。民商法作为我国法制体系中重要的分支,在商品交易安全保护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民商法对正常的商品交易提供法律保护,有效维护着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从民商法颁布以来,已经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了无数宗商品交易过程的安全,今后民商法肯定能在商品交易安全保护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一、民商法在商品交易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民商法作为我国法制体系的重要分支,在保护商品交易安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交易双方利益

民商法中对交易双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具有的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交易过程的安全进行全方位保护,有效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如果商品交易双方某方出现欺诈、拒绝履约的情况,民商法中有详细的条款对欺诈方、违约方进行惩罚,从而有效维护了被欺诈方、违约方的正当权益,保证了市场的公平公正,确保交易双方不出现财产损失。

(二)实现交易风险的分担

民商法中对买卖方的权利进行了规定,买方享有询问和质疑權,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有权要求查验商品,确保商品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买卖双方应该确保本次交易具有法律效果。但是即使买方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未履行商品检查流程而接受了货物,卖方在交易达成后仍需要承担相应的交易风险,民商法实现了买卖方的交易风险分担,确保交易双方都承担交易风险。

(三)维护交易的公平公正

在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的同时,民商法对于公平交易的发展也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民商法中为了维护交易的公平公正,规定了交易主体人的利益,并通过相关规定有效维护了交易利益的平衡。具体表现在每次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交易某方超过商品本身价值获取了更多的金钱的行为,则会被视为对交易另一方的不公平,该次交易过程中相应的责任人应该受到处罚,最终达到交易双方主体利益平衡的目的,从而维护了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另外,考虑到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风险。民商法对于此方面也有一些明确的规定,对风险的承担方案和解决方法的基础都作出一定的要求,可以有效避免交易风险的产生。

二、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具体保护形式

在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状态下,我国商品贸易种类愈加多样,商品交易笔数也不断增加,导致商品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被放大开来,极易给交易主体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针对这样的情况,民商法主要从以下几个形式对我国商品交易提供具体的法律保护。

(一)强制主义形式

法律区别于其他条文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法律具有强制性,民商法作为法律也具有强制性,对公民的行为具有强制约束力。民商法的细则对公民商业、贸易、财产等方面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公民具有的权利和违反规定的惩罚都有具体规定,公民的行为一旦逾越了民商法的底线,必然会受到民商法的制裁。另外,民商法的强制性还体现在在部分交易过程中,国家与政府会进行适度干预,例如在证券以及保险交易方面,政府设立了相关监管部门对证券交易和保险交易进行监管,并进行适度干预,加强了此类虚拟产品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控制力度。

(二)公示主义形式

公示形式是民商法所具有的重要特征,公示主义要求以民商事为主体的涉及到利害关系的营业单位对外有公示的法律义务,即民商事单位应该对自身的必要信息进行公示,让外界对民商事单位有基本了解。因此,民商法的完善就要对公示主义的要求进行改进。首先,要求民商事单位在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登记事项的所有公告规定进行,保证民事登记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其次,民商法应该对民商事主体的注册、注销、变更等流程进行完善,加强对民商事主体的保护力度。最后,民商法应该重视公示工作的重要性,保证公告的效力,将公示和登记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确保民商法对民商事交易之间的安全保护。

(三)责任主义形式

民商法中对交易安全的保护还明确涉及了责任主义的相关内容,即在民商法条款中明确对交易双方的责任做出了规定。交易双方之间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的责任归属和所具备的民事责任在民商法中都有据可依,同时,交易双方内部的组成成员责任在民商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法》中也有详细规定,包括公司董事、法人、监事等的责任。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明确的责任规定,才让交易过程更加具有安全性,增强了民商法对整个商品交易的安全保护,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三、结语

总而言之,为了有效避免和解决商品交易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我国制定了民商法对我国的商品交易安全进行保护。事实证明,民商法在商品交易安全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主要是以强制主义、公示主义、责任主义等形式实现的。相信今后民商法在商品交易保护方面肯定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思凝.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具体保护研究[J].法制博览,2018(28):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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