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满12分机动车驾驶员的不当驾驶行为研究*
2019-01-21彭丹丹郭艳丽
交通信息与安全 2018年6期
关键词:驾驶员
石 京 彭丹丹 郭艳丽
(清华大学交通工程与地球空间信息研究所 北京 100084)
0 引 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1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驾驶员必须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但目前笼统地从交通法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方面进行再教育和培训,并没有考虑到这个群体可能存在的不同于一般驾驶员的特征。对存在不当驾驶行为的驾驶员缺乏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培训效果差强人意。笔者利用量表从记满12分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态度、技术和人格4个方面进行分析,寻找这类群体具有的不同于一般驾驶员的驾驶特点,探索其不当驾驶行为成因,据此有针对性地对不当驾驶行为进行矫正,有效减少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机动车驾驶员的不当驾驶行为已经引起国内外多个相关领域的学者关注[1-10]。Reason等[11]为了研究不当驾驶行为结构,制作了著名的曼彻斯特驾驶行为问卷(Manchester DBQ),通过自陈式问卷调查对Manchester DBQ进行研究分析,得到了不当驾驶行为的3个因子:故意违规、危险的错误和无害的失误。为了探索异于西方国家的东方文化对驾驶员驾驶行为的影响,Xie等[12]在使用传统的DBQ时考虑到中国人的驾车特性和习惯,设计了更加适合中国驾驶员的中国驾驶行为问卷(CDQ),对北京和承德2城市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了调查统计和研究分析,得到了4个驾驶行为因子,分别是:社会等级感、潜在的道路安全对策、对人际网络的信任以及对法律权威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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