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司法的利弊分析及完善路径
2019-01-21李贺巾
探求 2019年1期
关键词:法律
□ 李贺巾
一直以来,舆论监督司法都是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的重要课题,一方面,及时有效的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纠正司法不公,另一方面,过分的监督甚至是舆论绑架也有可能干扰司法独立,妨碍司法公正。在法治传统相对悠长的西方社会,随着报刊、电视等大众传媒的勃兴而带来的舆论力量的增长,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关系,仍需在经历了长期的磨合以及对诸多案例的反思,才逐渐形成了相对健全的平衡机制和运作模式。以发生于1954年美国“谢波德案”为例,谢波德因涉嫌杀害已有身孕之妻,在谢波德被捕前、庭审以及陪审员的选择过程中,媒体紧追不放、施加影响,直到法院对他做出有罪判决方才停息。10年之后,随着司法机关应对传媒舆论压力经验的日益丰富,最高法院才反思了当时舆论压力所导致的司法不公,进而推翻了原判,宣告谢波德无罪释放。正是由于诸多类似案例中呈现出的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之间的张力甚至是冲突,才促成了《媒体与司法独立关系的马德里准则》在经过了来自23个国家39名杰出法学家和媒体代表讨论后于1994年的确立,提出以法制协商、媒体联合会和媒体监管等方式来平衡二者关系。这一准则虽然不可能一劳永逸地破解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张力或冲突,但至少为这些国家在相对健全的司法体制下,较为妥当地处置舆论监督司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原则和较具操作性的实施策略,进而助推二者关系的缓和与良性互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