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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来社会主义平等观之变及其启示

2019-01-18

探索 2019年5期
关键词:正义价值发展

秦 慧

(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了解中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发展的真实意义,既在于真正了解中国平等观念本身,又在于正确认识中国道路的伦理底蕴与价值使命。在深刻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平等观念流变的基础上,审思如何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理论和实践,以及如何在“共同价值”视域下看待平等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以回击西方“普世价值”之下的虚假平等,并基于此构建中国的平等话语体系,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1 1949—1978年:中国社会主义均平思想的创立与探索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人民外有“三座大山”之有形压迫,内有“纲常伦理”之无形束缚,呈现为国家不独立、制度不合理、观念不科学境况之下平等的阙如。新中国成立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创立社会主义平等提供了制度性前提,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权利范畴意义上的平等。

1.1 社会主义权利平等格局的初步形成

权利平等与民主政治之间有着不可剥离的本质联系,民主是权利平等内在体现与实现手段的统一,它保证了人民群众平等地参政、议政和享有各项权利的主体性。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强调“民主意味着平等”,指明实现权利平等的前提条件是人民民主专政。新中国成立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毛泽东力求将权利平等原则贯穿于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政治管理之中,用政治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的民主保障的是人民的地位平等、表达平等、参与平等,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大的民主”[1]207,社会主义权利平等格局初步显现。首先,1954年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归属人民,同时强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既体现人民地位平等,也表达出“权力”是人民群众平等生存权利、平等发展权利的体现和保证。其次,从政体来看,自1954年,中国正式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让群众讲话”“让人讲话”[2]307,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诉求。再次,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毛泽东认为,民主监督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监督少数代表人民意志办事的代表,在“代表”违背人民意志、损害人民利益时予以撤换,以此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进而在根本层面上保证人民群众的平等权利。

1.2 追求经济平等的“辩证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政治的解放并不意味着人的解放,真正人的解放是国家领域、社会领域和经济领域解放的统一。对此,毛泽东指出,真正的人的解放“以求人类真正的平等自由”,必须基于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实现了所有制的变革,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铲除了不平等的制度性根源。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在“彻底的平分土地,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农民”[3]23的基础上,中国推行人民公社制度,即提高公有化程度(“更具集体导向”),使人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份额上不断趋同(“更加平等”),促进经济收入分配均等化(“更加公正”),逐步实现人们物质财富占有的平等,以防止两极分化(减少“牢骚满腹和社会分裂的源泉”)[4]413。当时中国的物资分配被罗斯·特里尔称为“世界上最为平等的分配方式之一”。

此间,从思想原则上来说,中国力求经济平等的辩证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2]130。确实,当时中国主张民主管理、生产资料公有、利益分配均等、消除社会分工、社会地位平等,都赋予平等以社会正义的意蕴。但受计划经济和“一旦纯粹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起来,人与人在生产中就会形成平等的关系”[5]233这一思想惯性的影响,中国在推进平等的实践中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共产风”,推行“一平二调”,以及“供给+工资”的分配制度,以逐步缩小阶层、区域、能力三大差别和避免两极分化。此番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均平化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停滞不前,呈现出为规避“两极分化”而置于“共同贫穷”境遇,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平等在原则与实践、理想与现实之间出现严重偏离。

1.3 探寻平等的双重价值意义

在此时期,社会主义平等在中国一度被推为首要价值,并呈现出关于平等的“人”和“制度”双重价值特征和意义。一是从人的价值向度来看,中国界定了社会主义平等的价值立场、价值原则和价值联系。在价值立场方面,毛泽东强调要消除人民所受的政治压迫和经济不公,“一切为了人民”,处处“向人民负责”,是中国社会主义平等的价值立场;在价值原则方面,平等被理解为“人的相同性”——对共同生产、公平分配的“人民公社”的施行;在价值联系方面,在凸显“平等”价值的同时,提出应保障人民“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6]1058,一定程度上承认社会主义平等与自由之间的价值关联。二是从制度的价值向度来看,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其本质价值指向的人民性、合理性。新中国成立,中国确立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民主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无疑是指向正义和平等的,由此凸显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内在价值意义。

概言之,这一时期中国的平等价值承认“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7]109,并在人的价值指向和制度的价值要求中得以彰显。但同时,平等内在价值的“人际相异性”要求、正义制度的有效施行等一定程度地被忽略与出现探索偏差,使得中国社会陷入低水平的平等乃至平等的绝对化即均平化的境遇之中,而诸如竭力铲除资产阶级“自由风”“资本主义的苗”的现象则反映当时中国对平等与自由、平等与效率之间价值联系的认知尚不够全面。

究其原因,从根本上来说在于当时中国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关系存在认识误区。马克思早已强调,“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8]435。秉持生产关系优先论[2]131,则造成平等理想与具体实践的脱节,进而致使更高水平的平等目标无法实现。从思维方法上来看,当时的中国对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认识陷入简单的对立,基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商品制度、工资制度和按劳分配制度被直接等同于资本主义,由此衍生废工资施供给、“大跃进”甚至“文化大革命”的实践结果,从而跨越了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现存阶段,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分配原则。随着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界定和改革开放的实践,这种认识误区和思维方法的偏离得以廓清和纠正,中国的平等之路踏上新的历史阶段。

2 1978—201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思想的确立与推进

改革开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扫除思想障碍,开启了对社会主义平等问题的深刻反思与重构,特别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使平等范围和实质得以纵深推展。这种平等反思与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紧密相连;他对社会主义平等在政治与经济领域的重构,亦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密切相关;同时,这种平等推展与中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过程相伴,中国的现代化是要在规范化、法制化、合理化过程中逐步完成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并迎接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挑战,而其最大的挑战恰在于,“现在每一个人都要求被作为平等的个体来对待”[9]。这一阶段,中国确定平等应是价值理念、现实诉求与实践生成相统一的概念。

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基调的奠立

中国社会对平等认识和实践的转折从廓清社会主义平等与平均主义的基本界限开始,并基于此,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高度阐发了社会主义平等的实质与核心问题,从理论与理想的层面论述了社会主义平等的价值旨归,由此奠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的基调。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要实现发展生产力和形成良好生产关系的统一。一方面,社会主义平等的实质在于实现共同富裕,其核心问题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是一个被赋予崇高价值理想的社会,但如果不能正确认知和实践,就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平均主义、“大锅饭”既不能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也不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10]157。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出发,这是实现社会主义平等的根本要求。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是实现“人民共同富裕”[10]265,这是社会主义平等的实质,它体现社会主义平等的基本价值立场和价值目标是对人的主体性和实质平等的强调。从“共同富裕”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再到“以人为本”,无不彰显社会主义平等强调人的主体性和全体人的实质平等,这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所秉持的基本理念。

不难看出,上述两点遵循了马克思“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历史性统一、效率与平等的历史性统一的角度去理解社会平等,将平等这一范畴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系中把握的”[11]。两个“统一”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的主体性与主旨性的统一,描绘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的基本面貌。从主体性与主旨性的统一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的推进是依靠全体人民并惠及全体人民的统一;从基本面貌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至少囊括和回答以下三个基本问题:一是谁之平等(全体人民),二是怎样的平等(共同富裕的平等,也就是实质平等),三是平等何以实现(发展生产力是根本)。

2.2 在操纵层面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的实现进路

一是在强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界定了我国当前要实现的平等归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时间阈,为我国社会主义平等提供了理论根据和客观依据,实质上道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起步之时,生产发展效率与动力的带动与活力作用。提高生产发展效率的“先富”即要将“蛋糕”做大,共同富裕即要分好“蛋糕”,先富在前,共同富裕在后,如此才能彻底避免“大锅饭”的均平主义。遵循先富带动后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基本进路的同时,对于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也要有一些限制,通过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支持形式缩小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差距。

二是从制度上保证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民主与平等[12]527。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指向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的平等。这一阶段,中国加强法制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和国家治理法治化。针对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存在的诸多弊端,通过逐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主集中制、废除国家领导干部的终身制、消灭家长制的作风、党员在党章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等措施加以规制,切实做到“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12]523。

三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现代市场经济关系基础上,保证每个人发展的起点平等,进而力求实现经济、政治、法律平等的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就是为社会成员提供一个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平等发展的机会。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注重社会经济发展效率和活力的出发点上,致力于为社会主义更高层次平等目标的实现夯实物质基础。

四是在维护社会平等中彰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平等是正义的表现,正义是实现平等的依托。经济社会领域中的平等并未随政治领域权利平等的广泛实现而自动实现,经济社会领域中的不平等问题日渐凸显——各方利益关系不协调(包括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各种社会矛盾,各种对立与差别(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等)。解决这些不平等问题就是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方面,“平均主义反对拉开差距,这是分配不公的一种表现”[13]48,中国在渐进消除“经济发展阶段”“新体制发育程度”和“社会传统观念与习惯”三重制约因素中开启了分配制度改革,即效率提高为前提、社会公平为次之[14]32(十三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5]22(十五大)——“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6]37(十七大)。另一方面,中国强调以多元方式和渠道,依法逐步建立包括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在内的“四个公平”的平等原则;同时,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破除体制障碍、推行国家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等举措,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全体人民平等的生存权、参与权、发展权,形成积极性公平与实质性公平的统一。

2.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语境下平等的要求与期待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语境下的平等,既具有权利范畴下一视同仁的要求,又具有发展视域中追求超越的要求,也就是在人的相同性视域中对平等的强调和在人际相异性视域中对自由的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观念上唤起人思考其存在方式,从现实中塑造出平等交换和自由理念,掀起了人们对自由价值的发扬——自由交换、自由选择、自主生活,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被极大调动,在此背后是人对自身价值的自觉和人的主体性凸显,蕴含“权利”“生存”和“发展”诉求的人的现代意义被彰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先富提供条件和机会,但同时,“过分强调机会平等必然会摧毁某种意义上的共同人性”[17],诸如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生态环境等社会不平等问题日渐突出,强烈的平等权利意识与现实发展不平衡之间形成冲突,这呈现出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平等而造成现实诸多不平等现象。

如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语境下平等与自由两个价值似乎呈现出一定的对峙状——对自由的强调意味着对平等的戕害,对平等的关切意味着对自由的妨碍。因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彰显人的现代意义、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现代性的反思——如何形成平等与自由兼顾的良好社会关系? 也就是,如何在平等的主体性构建中不断化解不平等之危机。事实上,对此问题的反思与破解,也就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规范性论证(人人应当平等——人人能够平等——人人平等三个进程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和树立规范性目标(推进“复数的平等”,实现允许差异性存在的全体人民共同发展、共同享有),即在合理分配下,为更大自由提供可能,实现平等和自由统一性发展。进而言之,以平等为价值指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人的能力与需求不平等追问共享的(或正义的)平等、自由的平等何以可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开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全面深化改革,并将平等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实上是在政府职能和个体公共理性两个方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向更高境界迈进。

3 党的十八大以来:平等张力的呈现与新时代平等图景的生成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直面中国突出的不平等问题,将平等置于理念表达、现实推进与价值培育等多维面向中,为平等注入“正义”“自由”“法治”等理念依据和营造体制机制、政策支持、法律规范等现实依托,在理论、实践和价值三维视域中呈现了平等的张力,为人类实现平等这一“抗议性理想”迈出了一大步。

3.1 平等的三重理论视野

蕴含自然、社会和人类三重视野的平等理念,包括这样四重含义。其一,以“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表达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正义关系。十八大以来,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日加凸显,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生态问题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美丽中国”成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的核心目标之一。习近平提出环境民生论,认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18]107,应竭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新鲜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的食物、宜居的环境的热切期盼,使人人平等地共享环境效益与生态福祉,确保人民平等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其二,真正的人际平等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平等,它基于生产力发展,物质生活富裕,个体有效创造价值与全体共享价值的统一,如此,充分和广泛的自由才成为可能[19]327。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平等并非要求劫富济贫或制度和法律向贫者完全倾斜,而是十分强调生产、交换和分配必须实现实质正义和社会平等,在兼顾人的平等、自由和正义三个价值理念中,切实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其三,在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拓展了中国平等观的视野。马克思认为,仅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待社会平等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平等表明人的“类意识和类行为”的同一[20]264。习近平紧紧抓住“人民立场”和“人类自由解放”两个核心主题,认为每个国家都享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实现充分的发展权。他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行“一带一路”倡议,这是中国推进全球正义、致力人类文明发展的最好印证。

3.2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平等实践

十八大以来中国突出的不平等问题,既源自发展难题,又源自制度困境。从发展难题看,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人均GDP 水平等发展不充分和地区、领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从制度困境来看,既面临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面临新自由主义思潮攻击的理论挑战,又面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体制如何相融等现实挑战。中国在化解这些难题和挑战过程中,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以发展实践化解发展难题、破除制度困境,为解决不平等问题创造更多现实基础和可能性。

全面深化改革以破解不平等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马克思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角度思考,认为平等具有现实性、历史性和具体性,也即首先从经济上的平等来理解平等,因为“既存的社会对立的解决依赖于经济物质条件的解决标准”[21]135。对此,习近平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尽全力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哪里有不符合促进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22]97,要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切实的平等权利;强调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调整收入分配格局”[23]214,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塑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发展环境,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健全法律制度体系,为每个个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2]141而努力;“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23]362,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农村、弱势群体铺展和倾斜,不断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阶层差距;将生态文明建设同发展共享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结合,致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活方式。这些积小胜为大胜的改革举措,以社会发育取代政治符号和阶级成分,给公民平等分配权利、平等享有公共服务,推进形成人人平等参与竞争、各自施展才能的局面[24]。同时,中国在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带一路”倡议中,以实际行动向世界承诺中国始终致力推进世界和平、贡献全球发展、维护国际秩序、承担全球治理、推动人类文明发展。

3.3 在平等价值的培育与弘扬中塑造个体的公共理性

平等价值具有“抗议性”、相对性特点,在实现平等的过程中亟须避免从平等的此端跌入不平等不自由的彼端。因而,平等的真正实现,离不开个体公共理性的养成,这种公共理性是个体价值理性、政治认同和行为规约的统一,是构成“复数的平等”的要件。十八大对包括平等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及弘扬、培育,是中国以核心价值塑造个体公共理性、形成社会向心力的重要反映。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层次要素之一,为个体赋值、为社会制规、为国家凝神,规定了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实践行动、发展路径和精神取向。

一是个体的平等价值理性应表现为个体平等共享与平等共建的统一、个体平等意识转化为平等德行。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是“平等互助的同志式关系”[25]153。个体公民在生存状态、发展空间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物质、文化、制度等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新的价值观念的主体是: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必须对社会有所作为,有所贡献”[25]153,因为,平等的社会环境,“可以通过人们之间公平的关系获得,至少是平等应得的人之间的内在价值取向”[19]9,这也就是个体平等意识转化为平等德行的进程。

二是将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彰显中国道路、中国制度和中国意识形态的本质,有力推动个体的价值认同、政治认同。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关注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平等享有的有效落实,以强有力的“民生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以说,中国在坚定平等价值立场、贯彻落实平等价值理念中,以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来增强人民的认同感。

三是弘扬和培育平等价值观,为个体的平等实践提供行为规约。弘扬和培育平等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日常生活、社会活动中加强理念宣传、重视国民教育、传播文化产品、构筑理念认同,为个体提供精神指引,最终形成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3.4 “美好生活”意蕴下的平等图景

平等的原理并非僵化而抽象的规范,社会的平等并无固定的样本,社会主义追求的平等也是基于不同的历史条件呈现不同的类型,人们对平等和正义的认识和诉求因发展水平、历史时期、阶层差异、思想认识而异。十八大以来,中国平等事业迎来巨大进步和前景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而产生的不平等问题。一方面,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普遍利益诉求已聚焦于“美好生活”。另一方面,我国的贫富差距居于全球前列,2013年到2017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徘徊在0.46 ~0.47 之间,2018年达0.474,行业、城乡、地区之间收入不平等现象已非常严峻[26],权利不平等、机会不平等与规则不平等现象时有发生,包括以权压法、亵法枉法等司法不公正现象常有。这恰恰反映“平等观念和平等实践的辩证性”——人们总是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获得平等的新条件,而同样是历史进程让这些新条件成为“实现更高平等的桎梏”[27]。

新时代中国平等的未来图景,在于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美好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这构成新时代中国平等问题的核心。平等关涉“个人是否过上了充足的美好生活”,“是否拥有足够多的东西而蓬勃发展”,以及“自我生活的价值”[28],这一点早被关注。在新时代中国,人们期盼有更美好的教育、工作、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居住条件、环境、精神文化生活[23]61。满足人们美好生活的需求,就要求每个人的需要都应被平等地承认和满足,使每个个体平等发展、自由生活和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包括物质文化生活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在此,平等并非仅仅表现为对个体存在及权利的承认(关注人的相同性),更是包括个体自我表达和社会归属感在内的更高层次的平等诉求,也即“使每个人都有社会空间来展示他的重要的生命表现”[20]335(关照人际相异性)。质言之,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个体存在及权利、自我表达、社会归属感等,构成新时代中国平等的未来图景。

4 反思与展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发展的三个向度

纵观可知,70年来新中国的公平正义之路历经了启程与探索并行、进展与反思并立、张力与图景共推三个历史发展阶段,此中蕴含着深刻的内在逻辑:一是从时间之维来看,平等是历史性、相对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二是从价值之维来看,平等的真谛在于超越自身单一价值的认定,实现与自由、正义的统一;三是从实践之维来看,中国平等之路的进展呈现出强烈的问题意识,这种问题意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则始终保持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平等、怎样推进社会主义平等的追问,二则始终立于时代前沿抓人民群众的平等之需和平等之感。新时代,依据全体人民美好生活的新平等需求,在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指导下,审思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的接续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项重大的实践议题,同时也关涉中国价值、中国话语的世界意义,应在此三个面向上做出努力。

4.1 坚定理论立场,推进21 世纪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发展

马克思视平等为“共产主义的政治的论据”[20]231,他以人类社会为逻辑出发点,对资本主义虚假权利平等进行揭示和批判,指出制度正义、分配正义和生产正义是实现平等的条件。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这一正义制度使得“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29]482最终实现,基于正义的制度,生产正义和分配正义才成可能,进而实质平等才能实现。在马克思看来,撇开生产力发展的乌托邦式抽象平等理想是荒谬的,必须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发展生产力,立足生产正义分阶段地实现分配正义,完善社会保障。不仅如此,马克思以人类解放为落脚点,构建以“自由人联合体”为最高祈向的超越性平等图景,以实现自由与平等相平衡的“真正的平等”为终极价值目标。

自新中国成立,党的历代领导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平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紧紧围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平等与正义、平等与自由之间关系,在强调人的权利平等的同时,更加注重在实践中推进全体人民实质平等的进程。新时代,必须继续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价值立场,正确看待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下社会平等问题的本质、历史、现实和未来,并由此审视我国社会基本制度的正义性、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社会的公平正义、个体社会行为的理性化等,进而推进21 世纪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发展。

4.2 坚持实践推进,致力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统一

人类朝平等迈进“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30]248,于中国而言,应在现实的进步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满足全体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就是实现实质平等。“实质平等对形式平等的超越,奠定了人类自由解放的基础。”[31]对于实质平等的实现,马克思认为,人类向来只提出自身能够解决的任务,所谓“能够解决”主要是指解决这一任务的物质条件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同时,这一任务得以解决的方式,也会随着任务的阶段完成和物质条件的改变而发生转变。因此,马克思高瞻远瞩地指出,我们应认识“这一历史运动”的局限性和目的,并将超越它“看作是现实的进步”[20]232。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则是这一“现实的进步”本身。现代市场经济法则并不能自动确保减少经济不平等,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是一个极大的特例”——中国“公共资本”的雄厚及其合理分配,将使中国形成“结构上更加平等、面对私人利益更加注重保护公共福利的模式”[32]Ⅶ,也如托马斯·皮凯蒂所言,“我认为中国完全有可能实现做大蛋糕和分蛋糕同时进行。中国还处在经济转型期,未来十分有可能成为全世界最平等的市场经济国家”[33]。

雄厚的“公共资本”必须依托于中国经济的稳健发展,对于“公共资本”的合理分配则需要国家治理、政府职能以及个体公民的积极作为与相互配合。新时代中国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民生水平,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主义价值观培育,在权利保障、生产正义、分配正义的实践中推进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统一。

4.3 坚守话语优势,构建新时代中国平等话语体系

平等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所宣扬的“普世价值”之一,其背后深深镌刻着文化专制、价值渗透和意识形态意图,其本质上是西方文明一元论。中国提出包括自由、公平、正义等在内的“共同价值”,旨在强调文明多元、推进人类文明进步。中国对平等的界定,不仅仅限于一定时空内的“人与人”之视域,也体现于超时空的“人与自然”和“人类社会”之视域,这种超越既是平等视域的打开,也是人类文明可持续、多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与当代西方立足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具有理论抽象、实践难成特征的平等理论和囿于资本主义话语体系的价值优越论,有着视域之差、本质之别。

当前,以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平等价值为中介,连接中国价值传播和中国话语构建,既是对中国平等事业已有成就的表达,也是对中国未来平等价值追求的承诺。构建新时代中国平等话语,要契合、切近和开启社会现实维度——以现实平等问题为中心、以国情为依据、以事实为支撑、以时代为参照、以包容为策略、以大众化为取向,阐发我们做了什么、我们正在做什么,并基于此思考如何呈现和表达我们所做和将做之事,进而追问和探询理想性维度——提醒我们要追求什么样的平等、要关照什么以及要兼顾什么的平等。质言之,新时代中国平等话语的构建,意在“敷文化以柔远”,在高度的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下,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的理论和实践优势真正转化为价值和话语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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