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居民用燃气收入确认方法的思考
2019-01-13陈伟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34期
陈伟
摘 要:随着我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燃气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过去燃气企业销售收入核算主要包括整体抽样法核算收入、倒推法核算收入和日均耗用量法核算收入三种方法,但都存在弊端。因此,建议居民用燃气收入核算采用分层抽样法,财务部门根据信息档案,通过计算机技术确定分层标准、选择分层样本,根据分层样本安排相关人员实地抄表。
关键词:燃气企业;销售收入;传统方法;弊端;分层抽样法
中图分类号:F42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4-0121-02
随着我国大力發展清洁能源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燃气企业为了快速发展,通过IPO上市途径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上市的燃气企业收入大多来源于城市居民用燃气,由于城市居民用燃气具有客户数量大、单体用气量少和收入核算比较复杂的特点,导致财务人员在核算居民用燃气收入时采用的方法不尽相同,使投资者无法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对比分析了解不同燃气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本文通过分析已上市企业“居民用燃气收入核算方法”存在的弊端,以及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浅谈对居民用燃气收入正确核算方法的思考。
一、城市居民用燃气收入核算方法
燃气企业居民用燃气销售收入核算概括有整体抽样法核算收入、倒推法核算收入和日均耗用量法核算收入三种方法。
1.整体抽样法核算收入。整体抽样方法确认收入也就是将公司所有居民用燃气客户作为一个总体进行抽样,对抽样样本进行实地抄表,根据抄表量和政府核定的价格计算样本收入,样本收入除以抽样比例核算居民用燃气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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