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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风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2019-01-06白军锋徐长根

中国医药科学 2019年18期
关键词:医疗机构药品报告

白军锋 张 智 孙 辉 徐长根 张 莉

1.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61;2.陕西省中医医院,陕西西安 710060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齐二药”“欣弗”“刺五加注射剂”“黄体酮注射剂”等重大药害事件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岗哨预警作用。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是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不良反应监测能发现药品上市前研究的不足,为修正已审批上市药品的固有风险和缺陷提供重要依据,是我国目前控制、发现药品上市后风险的主要手段[2]。

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主要由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体系、评价体系、服务体系三部分构成[3]。其中报告体系主要负责不良反应报告数据的收集,评价体系主要负责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加工、分析、处理;服务体系即通过行政监管网络平台对不良反应与不良事件信息实施发布、反馈、共享和利用[4]。本文主要分析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存在的一些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供药品工作者参考。

1 风险因素

1.1 数据收集中的风险

风险数据的收集是基础[1]。我国目前运行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报告单位能否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准确上报不良反应信息,是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最重要的环节[5];其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仅直接关系到监测部门对数据后续的核实、分析、评价,也为国家决策提供最关键的依据,同时也避免了相同事件的重复发生[6]。现实中大部分单位监测意识不强,甄别能力不强,经常出现监测信息的漏报、瞒报及延迟上报等风险[7]。

1.2 数据挖掘中的风险

在日常监测工作中,监测人员对上报数据能否准确研判及评价,挖掘其中的风险信号,及时上报监管部门是整个监测的重要环节,而这些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积累[8]。目前,全国监测人员数量偏少、兼职人员偏多,普遍专业性不强、学历不高,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仍然存在;文献报道[9-10],检测机构职能职责定位不清,全国设立的34 个省级机构中仅有27 个是独立法人机构,地市级绝大部分是非独立法人,挂靠其他单位;导致经费紧缺、监测装备配置不足,使得监测管理及工作程序很难落实;而且近期机构改革对地市级ADR 监测队伍的稳定性有很大影响。监测队伍不稳定使得风险信号挖掘能力不足,给药品正常使用带来风险[10]。

1.3 数据沟通中的风险

药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反馈、共享和利用是影响产品安全监管最重要的风险因素[4]。信息沟通衔接是实现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步骤,风险信息能否及时有效地沟通和传输,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风险管理的最终效果。目前运营体系中,监管部门、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等合作与协调中,存在沟通不畅、衔接不紧密、不能精准上报,还存在一个部门一个数据的现象,致使产品可能出现大量的安全风险或潜在的产品隐患缺陷[11],相同不良事件在不同人体、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之间重复发生[12],引起公众恐慌。

1.4 数据利用中的风险

药品生产企业对不良反应监测的忽视及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缺失是影响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风险因素[13]。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企业对监测部门反馈的数据重视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分析利用。探究原因:一是重视度不够,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认为产品经过国家注册审批,大量专家层层审核把关不应存在不良反应,因而不够重视;二是能力欠缺,企业有健全的生产营销人员,一般没有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专业人员,导致不能主动搜集数据,不具备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的能力,特别是绝大多数企业没有专家级人员与医疗机构沟通分析共享不良反应信息。三是思想上有顾虑。由于对不良反应认识不到位,担心影响产品销售和企业的信誉,甚至会引发诉讼与赔偿,不愿意收集和上报不良反应,有些企业还存在隐瞒不报的问题。四是处罚措施不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明确企了业职责,企业法制意识不强,监管部门也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和处罚措施,不能引起企业重视度[14-15]。

1.5 监测网络系统风险

我国不良反应监测主要采用全国统一的在线呈报网络平台系统进行。目前运行系统是上世纪所建,在ADR 监测工作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10],出现监测系统功能单一、不完善,缺乏应急预警、统计分析、病例讨论分析、药物相互作用检测等现在常用的功能;而且系统不能同时容纳较大数量用户,造成网络堵塞现象十分严重,用户经常无法登陆系统,还有不少偏远基层地区未被监测网络覆盖到;制约了ADR 报告的积极性和专业监测机构对数据的处理利用效率。

1.6 缺乏救济制度导致的风险

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造成损害的赔偿缺少救济制度。药品不良反应造成损害的赔偿[15],一般由药品经营者、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者要求药品生产者承担,这些因素导致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有意淡化不良反应上报,报告的积极性不高,出现漏报的风险。

2 预防控制措施

2.1 加强宣传与培训

加强宣传培训是不良反应工作的重要手段。宣传能提升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面向公众科普宣传,是公众认识到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发生了如何处理等常识,只有全民意识和认知提升,才能更好的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二是要做到对监测报告单位的培训,创新培训手段,加大培训力度,普及医疗机构、企业工作人员不良反应知识,增强不良反应监测的主动性[16]。

2.2 加强监测队伍能力建设

强化国家到基层ADR 监测机构体系的垂直管理,保持人员完整性和稳定性,完善并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法律法规与技术指南体系,细化技术要求和工作规范,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18]。加强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基层监测机构调查、分析和评价能力,加强研判预警风险管理能力培养[9]。

2.3 持续推进报告质量建设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直接关系到ADR 信号的识别、挖掘,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环节。一是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估指导意见》《药品不良反应术语使用指南》《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评估规定(试行)》等技术规范学习;开展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估工作,促进报告质量的提升。二是加强对报告单位的技术指导,提高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创新监测方法,通过创建国家哨点医院,选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建立省级监测哨点网,以哨点医院为核心,带动医疗机构整体不良反应报告质量的提升,为启动重点监测和上市后再评价研究等打好基础[19]。

2.4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是国家ADR 监测的基础[20-21],我们应该借鉴国外ADR 监测信息系统的经验,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存储和处理的强大系统,并于医疗机构的HIS 系统互联互通,面向公众及时公开国内国外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发布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及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及时公布修改的药品说明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增加安全用药科普资料,引导公众科学合理安全用药。

2.5 落实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不良反应的主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照责任要求对企业加强培训宣传,提高企业对ADR 监测的正确认识和理解。要求设立专门的监测机构和专职人员,建立系统的ADR 监测网络[13,21],加强数据的分析利用,落实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责任,主动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及时研判和处置风险。

总之,药品安全性是药品管理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与生命安全[22]。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安全情况在临床上的现实表现。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结果显示,每年因药品所致不良反应而住院的患者大量增加,由此可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很有必要,因此我们应学习借鉴国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经验,变被动监测为主动监测[23],强化企业法律责任,定期检查管理,确定高风险产品重点监测[23],建立不良反应事件救济制度,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与沟通,全民推动不良反应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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