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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紫江企业的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探讨

2018-12-29朱玉彤章雁

现代企业 2018年10期

朱玉彤 章雁

由于关联方交易具有普遍性、多样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往往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利益输送的主要手段。2016年,紫江企业因利用关联方交易低价转让优质资产,使部分利益相关方遭受巨大损失,这次交易暴露的问题,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如何有效规范交易操作和完善信息披露的思考。

一、 相关文献综述

Shleifer,Johnson等(2000)首次提出“隧道掏空”,该概念是指控股股东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和绝对控制优势,通过非公允交易、转移定价等手段,转移公司的资源,使自己获利侵占外部投资者利益。我国资本市场因为起步较晚,法律法规尚未完善,隧道挖空现象屡见不鲜。我国学者余明桂、夏新平(2004)实证检验发现:由无控股股东控制公司的关联方交易数量显著低于控股股东控制公司,且关联方交易的数量随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和控股股东或其董事会中的席位比例的增加而越多。饶育蕾、贺曦、李湘平(2007)研究指出关联方交易是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方式,其中受让股权是常用方式之一。

二、紫江企业关联方交易案例分析

1.公司简介。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紫江企业”,证券代码600210)成立于1981年,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企业投资领域主要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大领域。在制造业领域,企业主营PET瓶及瓶胚、塑料容器、标签、仪表仪器、BOPA薄膜和工业用塑胶容器等,在沪深两市同类包装材料制造业中成为产品种类最多且营利性最强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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