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和对策
2018-12-29张天敏
现代企业 2018年10期
张天敏
纳税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纳税信用建设有利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务部门的征税成本,同时能够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交易环境。本文梳理我国目前纳税信用建设的现状,结合纳税信用建设存在的立法建设滞后、社会基础较差、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守信激励不足以及纳税信用评价缺乏社会合作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纳税信用体系的政策现状
据统计,我国拥有四千余万企业及个体纳税人,还有数以亿计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这形成了最基础的信用要素,但同时庞大的纳税人群体也给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构建公平、有序的纳税信用体系,对我国而言尤为重要。对于纳税信用体系的建设,我国在20世纪末就展开了初步的探索和实践,200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根据不同标准把纳税人分为四个信用等级,旨在通过信用等级不同的企业获得不同待遇的理念,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但该评级办法较为简单,且大多是人工评定,存在一定主观性。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自动指标评级,排除了人为主观因素。办法中公布了最新的信用评级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政策,并指出了信用评级过程中采用的信息不仅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同时还包括外部信息,也开始强调纳税信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确立税务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的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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