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央地融合发展研究*
2018-12-28
财政经济评论 2018年1期
一、问题的提出
东北地区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历史上为国家的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比较重视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工作。200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正式开启了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工作的篇章,意见中包括许多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的破产重组、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的政策建议。在实施了相关的改革措施后,我国东北地区的振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经济发展状况有所好转,工业发展增速也有所回升。国务院又在2009年提出《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在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建议要做到在稳定之前改革带来的显著性收获的同时,尽快制定并实施其他的措施,以便缓解当前我国东北地区仍然存在的体制机制上的各种矛盾。2015年12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会议上通过《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到2020年,我国东北地区应当在紧要的领域、关键的改革方面获得新的进展,在体制机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获取重大成果,维持经济的中高速增长状态,并同时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想目标。
自东北国企改革以来,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新一轮东北振兴中,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是新一轮东北振兴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其重点非地方国企而是驻地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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