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首次公布四千余家金融机构“信用分”
2018-12-27何玲
中国信用 2018年12期
◎文/本刊记者 何玲
在级别越高表示机构风险越大的10个评级中,420家银行机构因评级在8至10级,将受到更为严格的措施约束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首次公布了金融机构评级结果,多数金融机构评级结果处于较乐观区间,约10%的银行机构评级在8级以上。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法对评级结果为8级(含)以上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政策支持、业务准入、再贷款授信等方面采取严格的约束措施。
根据《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评级对象包括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机构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2018年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完成了对4327家金融机构的首次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评级结果分为1至10级,级别越高表示机构的风险越大。
《报告》显示,3969家银行机构的评级结果分布在1至10级。其中,评级结果为1至2级的76家,占比1.91%;3至7级的3473家,占比87.5%;8至10级的420家,占比10.58%,其中97%均为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358家非银金融机构的评级结果分布在2至9级,包括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评级结果较高处于2至3级的非银机构有35家,占比9.8%;4至6级的236家,占比65.9%;7至9级的86家,占比24.1%。
《报告》指出,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运用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对金融机构进行差别化管理。评级结果是核定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的重要依据,评级结果较差的机构应适用较高费率,并可对其采取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早期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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