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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观点的认识论意蕴

2018-12-21贺来

社会科学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

〔摘要〕以往在探讨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观点时,实践观点的认识论意义这一重要维度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实践观点具有十分重要的认识论意蕴,它开辟了认识论的新视野,推动了认识论范式的重大变革。实践观点的认识论意义首先体现在它实现了对近代认识论“主体自我中心困境”的超越,为认识论奠定了堅实的现实根基。实践观点的认识论意义更进一步体现在它把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内在统一起来,结束了认识论的思辨形态,确立了认识论的崭新的存在样式,即作为人和社会自我认识和自我理解的历史认识论。最后,它使得认识论在理论功能上超越了近代认识论的狭隘性与抽象性,通过对人类认识的前提性批判,马克思哲学的认识论体现出鲜明的人文解放旨趣。

〔关键词〕实践;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主体中心困境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8)03-0001-07

〔作者简介〕贺来,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吉林长春130012。

近年来,人们对于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观点在本体论、历史观、价值论、辩证法等各方面所具有的理论内涵和思想意义进行了不少探讨,这对于推动哲学观念变革、深化对马克思哲学理论性质和内涵的理解产生了重要影响。但与此不相称的是,实践观点在认识论方面的重要意义却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事实上,实践观点在哲学史上的重大变革意义在认识论领域同样有着十分重要的体现,它推动了认识论基本范式的重大转换,开辟了认识论的新视野,对此进行深入探讨,不仅对于推动认识论研究,而且对于深化全部马克思哲学的研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践观点与“主体自我中心困境”的超越

实践观点的认识论意义首先体现在于,它自觉把实践活动理解为人本源性的存在方式,并由此实现了对近代认识论的“主体自我中心困境”的超越。

“主体自我中心困境”是近代认识论的理论前提所必然引发的哲学困境。黑格尔曾对近代认识论的理论前提做过这样的揭示:“近代哲学的原则并不是淳朴的思维,而是面对着思维与自然的对立”〔1〕,近代哲学的“全部兴趣仅仅在于和解这一对立,把握住最高的和解,也就是说,把握住最抽象的两极之间的和解。这种最高的分裂,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一种最抽象的对立;要掌握的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和解”。〔2〕这即是说,近代哲学之超出古代哲学,就在于它不再无反思地来“直接断言”“存在”,而是“意识到了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意识到了“必须通过思维去克服这一对立,这就意味着把握统一”。〔3〕正是在此意义上,哈贝马斯指出,近代认识论实质上是一种把“意识哲学”作为第一哲学的新型形而上学。这一新型形而上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在“意识哲学”的层面上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这一重大矛盾。

以“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为前提,从主观性的“思维”出发,寻求“思维”与“存在”的统一,这必然要求近代哲学回应和解决这样一个重大课题:如何从主观思维和意识出发,证明外部世界的存在?对这一重大课题,海德格尔曾这样表述道:“这个进行认识的主体怎么从他的内在‘范围出来并进入‘一个不同的外在的范围?认识究竟怎么能有一个对象?必须怎样设想这个对象才能使主体最终认识这个对象而且不必冒跃入另一个范围之险?”〔4〕

面对这一课题,近代认识论陷入了无法克服的深刻困境。与古典形而上学不同,近代认识论不再把“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作为不自觉的前提,而是试图实现对古典形而上学的根本性翻转,从人的意识和思维出发把握存在,然而,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那样,当它这样提出问题时,“它的立足点是在主体之中的,是在‘我之内的”〔5〕,以此为出发点,一切“存在”只有被意识所把握,或者说只有被纳入人的意识领域,才能被人所认识,“某物”总是进入人的意识领域为人所认识到的“某物”,认识的对象一开始便是“意识对象”。这意味着,“存在”实质上是“意识”中的“存在”,是人的思维和意识所建构的对象。按照这一逻辑,所谓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不过是思维的自我同一,而不是思维和与之相异的“存在”的统一。当贝克莱说“存在就是被感知”,当康德论证时间和空间是意识的先天直观形式而非“存在”本身的存在形式时,正深刻地体现了这一逻辑。

可见,近代认识论哲学以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的二元对立为前提,把“思维主体”作为“思维”与“存在”统一的根据,由此必然使“存在”成为“主观意识”的“内在”对象。在此条件下,“外部世界”问题是不可能得到切实的证明的。海德格尔把这称为“哲学的耻辱”,并指出:“‘哲学的耻辱不在于至今尚未完成这个证明,而在于人们还一而再再而三地期待着、尝试着这样的证明”。〔6〕这就是近代认识论的“主体自我中心困境”,它充分暴露了近代认识论哲学范式的根本缺陷,表明近代认识论是一种无根的、抽象的认识论。如何超越这一困境,成为哲学史上的重大课题。

马克思实践观点的认识论意义首先就体现于它在一个新的理论基础上,为克服了“主体自我中心困境”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野。

从实践观点出发,近代认识论哲学的“主体自我中心困境”的根源得到了深刻的揭示:把认识活动从构成其本源性根基的实践活动中脱离开来,使之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领域,必然导致这一深层困境。在马克思看来,认识活动是根植和内在于实践活动的内在环节,这不仅是说,实践活动是认识活动的基础,因为当这样表述时,仍然是把“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当成彼此外在、性质不同的两种活动,而是彰显了这样一种深刻的洞见:实践活动作为人本源性的生存活动,对于人的全部生活和活动具有“总体性”和“统率性”的基础性作用,人的认识并非实践之外独立的活动形式,而是内在于实践活动并始终受实践活动所规定的派生性活动,对此,马克思论述道:“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7〕,这即是说,“意识”是人的生命活动,即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定,它与实践活动不是“外在”的关系,而是实践活动这一“总体性”活动须臾不可分离的“内涵性”向度。海德格尔曾从此在的“在世”结构出发,批评以往哲学把认识理解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外在关系,“漏过了认识主体的存在方式问题”,并认为“认识是此在在世的一种样式”〔8〕,当马克思哲学以实践观点为根据理解人的认识活动时,它更加深刻地洞察到:近代认识论的根本错误在于遗忘了实践活动这一人本源性的存在方式,强调只有从实践活动这一基底的“在世”方式入手,认识才能获得自身坚实的根基。

把认识活动把握为实践活动的内在环节,认识论的一系列前提性问题都将发生根本的范式转换,近代认识论的“主体自我中心困境”在这种转换中将得到根本性的超越。

首先,在实践观点的视野里,认识主体不再是近代认识论所理解的抽象的“我思主体”,相反,它强调人只有作为“实践主体”才可能成为现实的“认识主体”,或者说,只有“实践主体”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认识主体”。从实践观点出发,从来不存在先验的“我思主体”,相反,认识主体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中形成和发展的结果。马克思认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连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9〕,因此,认识主体不是先验的、实践活动之外的抽象存在物,而是在实践活动中生成的“现实的人”。现实的认识主体首先具有“历史性”,在我们进行认识之前,实践活动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历史传统、文化习俗、观念积淀等等就已经构成我们认识活动成为可能的基本条件和背景。其次,现实的认识主体是“社会性”,“社会性”是实践活动的根本特性,内在于实践活动的认识活动必然也具有社会性的品格,马克思指出:“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进行直接联系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存在物”。〔10〕在此意义上,近代认识论所悬设的脱离历史和社会的“我思主体”不过是一个非现实的虚构。

同时,从实践观点出发,认识的对象也不再是近代哲学所理解的是非历史的、现成的抽象客体,而是在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历史性的、具体的对象。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一条,马克思说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1〕,而把现实当作感性的实践活动去理解,也就是要自觉地意识到:人的认识对象“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交往才提供给他的”〔12〕,因此,人们的认识活动的对象并非与抽象的“我思主体”相对立的“现成存在者”,而是已经进入社会历史领域的,打上人的实践活动烙印的社会历史性存在。

对“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上述理解,意味着马克思哲学在人与世界关系问题上,完全超越了“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抽象二元对立的理解模式,而是把人与世界理解为在实践活动中的否定性统一性关系,二者处于能动的相互规定和相互作用之中。一方面,实践活动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对象化活动,人的主观目的性通过实践活动在自然界中被对象化,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种“客观向主观”生成的活动,自然界在实践活动中转化为人的“无机身体”,使之成为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的内在环节。这即是说,实践活动扬弃了主观性与客观性各自的片面性,实现了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说道:“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我们看到,理论对立本身的解決,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才是可能的”。〔13〕这即是说,从实践观点出发,“外部世界”的实在性已成为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定,这不是一个理论上进行“论证”的问题,而是一个已经内在地包含在实践活动中并由实践活动所现实地证明了的问题。马克思强调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4〕这意味着,从实践观点的视角看,“主体自我中心困境”是一种由“理论优先”思维方式虚构出来的“经院哲学”问题,是“在想象中脱离生活的性质和根源的哲学意识”。从理论优先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确立“实践优先”的观点,近代认识论深陷其中的“主体自我中心困境”被消解了,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的内在统一成为人的生存实践活动的“题中应有之义”。

可见,把认识把握为人本源性的、现实的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定,使认识论摆脱了抽象性和无根性,克服了“主体自我中心”这一深层理论困境,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点所具有的认识论意义。

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三者一致:认识论的崭新存在样式

实践观点的认识论意义更进一步体现在它把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内在统一起来,结束了认识论的思辨形态,确立了认识论的崭新的存在样式,即作为人和社会自我认识和自我理解的历史认识论。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列宁曾对认识论有过有一段著名的论述:“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而唯物主义则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15〕,在此,列宁指出,马克思哲学的认识论具有特殊的存在样式,它与作为马克思哲学中的其他两个重要维度,即“唯物主义的逻辑”与“辩证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改变了以往的认识论与其他二者相互割裂的弊病,实现了认识论的重要变革。

然而,以往人们在阐发列宁上述论述的时候,常常脱离马克思的实践观点,局限于近代认识论的框架,在抽象认识论的水准上理解上述“三者一致”的原则,结果使得它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被深深掩蔽起来而不能得到充分的显现。

我们认为,列宁所说的“唯物主义的逻辑”应被理解为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所指的应是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认识论”与这二者的一致,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同时就是马克思哲学的认识论,或者说,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本身就具有认识论的意义。

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三者一致”,基于它们共同的主题,即如何理解和把握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对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认识,是传统认识论所忽视和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的困难,源于这一认识对象的特殊性。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及其历史发展所具有的这种特殊性质,而历史辩证法则为把握这种特殊性质提供了与之相应的思维方式,正是在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辩证法的这种内在统一中,马克思哲学的认识论意蕴得到了充分的彰显。

对人特殊的生存和发展方式的自觉揭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大主题,正是在此意义上,恩格斯把历史唯物主义规定为“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16〕在它看来,人与其他存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他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生成自身并形成属于自己的历史,对此,马克思说道:“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7〕,“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跟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怎样生产一致,因此,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8〕,这意味着,人不是如自然物一般的受纯粹的机械因果必然性支配的“现成存在者”,而是禀赋“自由本性”的、自我创造的存在物,他不是如自然物一样被动地接受大自然所规定的一切,而是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世界。正是因为人的这种自由的、自我超越和自我否定的生存特性,人才会具有真正的“历史性”。

历史唯物主义把实践活动理解为人本源性的生存方式及其历史性的基础,彰显了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多重矛盾的否定性统一本质。实践活动作为人的感性对象化活动,既是分化自然,也是统一自然的活动。实践活动这种双重关系和双重性质决定了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的矛盾性质。人的现实世界既不是单纯的自然界,只有通过实践活动,“自然界”才能转化为人的“无机身体”,成为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的现实内容,同样,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也不是单纯的观念世界,观念世界同样只是体现着人的意志、目的和理想的主观世界,只有通过实践活动,它才能摆脱其主观性,获得直接的现实性。因此,人的现实生活世界是一个由人的实践活动所创造的由各种矛盾关系所构成的双重性矛盾世界,自然性与观念性、因果性与目的性、必然性与自由性,等等,这些彼此矛盾的因素和力量否定性地統一在一起,构成人的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和丰富性面貌。

历史唯物主义把实践活动理解为人的本源性存在方式,揭示了人的生存发展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品格。人的实践活动不是“鲁滨逊式的孤独个体”,相反,“在社会中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19〕,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实践性生存在方式的自觉,同时也是对人的社会存在本性的自觉。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物,意味着其生存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制于它所处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断超越和否定旧的社会关系的束缚,创造与人的生存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社会关系,构成人的生存发展的历史性的最集中的表现。

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上述现实的人及其特殊存在和发展方式,实证科学的认识方法是难以把握的。实证科学遵循着形式逻辑的同一律、排中律和不矛盾律,代表着一种非此即彼的知性化思维,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他们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一切都是鬼话”〔20〕;同时,它要把历史发展中的变化和差异消解掉,寻求超时间和超历史的普遍规定性,因而代表着一种“非历史性的思维”;而且,实证科学还代表着一种“肯定性思维”,它把认识对象当成现成的事实接受下来,去寻求对其“如实”的、“客观”的把握。无可否认,实证科学的这种认识方式“在相当广泛的、各依对象性质而大小不同的领域中是合理的”〔21〕,但是,对于上述禀赋自由本性、矛盾本性、社会历史本性等特殊品格的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如果运用实证科学的认识逻辑,就将遇到“惊人的变故”。

正是在此问题上,辩证法体现出其特殊的认识论意义,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三者一致的原则也因此呈现出其完整的内涵。

与实证科学非此即彼的知性化认识逻辑不同,辩证法要求把“矛盾”置于核心地位。在马克思之前,黑格尔把“矛盾”视为精神的本性,认为“自己二元化自己,自己乖离自己,自己发现自己,自己回复自己”〔22〕的这种“对立统一”性质是精神活动的根本品性。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实质是以一种逻辑的、思辨的抽象化方式表达了人的生命活动的矛盾性以及在矛盾运动中自我创造和自我超越性质。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对于“矛盾”原则理解的神秘性,把辩证法思维方式奠基于人本源性的生命存在和活动方式,从而使人生命存在的“矛盾”本性获得了理论自觉。

与实证科学非历史性的认识逻辑不同,辩证法却恰恰是以“巨大的历史感”为根本特征的,它“彻底否定了关于人的思维和行动的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23〕,认为“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无穷进程的暂时阶段”。〔24〕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强调,他只有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原则是辩证思维的重要原则。

与实证科学“肯定性”的认识逻辑不同,辩证思维把“自我否定”视为自身的重要认识原则。马克思明确说道:“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5〕,并认为黑格尔辩证法所留下的最重要的遗产是“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否定性”是辩证法的重要思维特质。

辩证法所体现的上述认识特征,正是与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所呈现的特点相适应的,可以说,辩证法提供了一种符合人的生存发展本性的认识逻辑。列宁曾提出过“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26〕的著名论断,只有从上述辩证法特殊的认识逻辑与人特殊的生存发展逻辑的深层“同构”性这一角度,这一论断才能获得完整和深刻的理解。

从上述讨论我们可以看出,以实践观点为基础,以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为主题,马克思哲学的认识论是奠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的,或者说,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本身就是马克思哲学的认识论,在与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的“三者一致”中,马克思哲学的认识论获得了崭新的存在样式。

三、认识的前提批判与认识论的人文解放旨趣

马克思哲学认识论的特殊存在样式决定了它在理论功能上也必然超越了近代认识论的狭隘性与抽象性,这集中表现于它通过对人类认识的前提性批判,体现出鲜明的人文解放旨趣。

马克思哲学对人类认识的前提批判,特别地指向两个重要方面。第一,指向把某种认识形式夸大为脱离实践活动的、自足自因的绝对的“知识帝国主义”或“学科中心主义”;第二,指向把观念普遍化并统治现实生活的抽象意识形态。

把某种认识形式夸大为脱离实践活动的、自足自因的绝对,这在近代以来最突出的表现是把实证自然科学视为全部知识的典范、标准和尺度,认为它具有衡量和裁判其他知识形式的至上权威性。马克思哲学充分肯定实证自然科学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所起的革命性作用,但它认为,实证自然科学如果脱离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動并被绝对化为一种统治性的知识形式,那么,它就有可能成为阻碍人的自由和解放的抽象力量。

在马克思看来,实证自然科学在根本上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因而其存在和发展均受社会关系的制约和规定。对此,马克思说道:“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进行直接联系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如果没有工业和商业,哪里会有自然科学呢?甚至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只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自己的材料的”〔27〕,因此,它并非独立于社会生活、对其他人类知识形态和现实生活享有支配地位的权威,只有先前澄清人的社会生活及其性质,实证自然科学知识对人的现实生存和发展意义才能得到适当的评估和确定。

正是基于这一立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消极作用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性反思。在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科学及其技术运用并没有给人带来自由和幸福,相反,它们成为了一种损害人、折磨人的力量:“科学、巨大的自然力,社会的群众性劳动都体现在机器体系中,并同机器体系一道构成‘主人的权力”〔28〕,“变得空虚了的单个机器工人的局部技巧,在科学面前,在巨大的自然力面前,在社会的群众性劳动面前,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失了”。〔29〕科学与资本的合作与共谋,使科学成了一种支配和控制劳动者的统治形式,它不仅没有推动人的自由和解放,反而蜕变为“侵呑身体和精神上的一切自由活动”,使工人的劳动成为“毫无内容”的异化力量。因此,科学的正负功能,始终是由它所建基于其上的社会生活本质和社会关系性质所决定的。

因此,哲学认识论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从社会生活的现实根基出发,消解“科学技术决定论”的幻觉,引导人们通过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变革,驯服科学及其技术运用的非理性后果,从而建立人与科学及其技术运用之间的“自由”关系,引导科学及其技术成为推动人走向自我解放的积极力量。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哲学并非流俗所认为的那样是“技术决定论”和“经济决定论”,恰恰相反,马克思以对人的现实生活的理解为依据,通过对实证自然科学的认识前提批判,彰显出自觉的人文解放旨趣。

不仅如此,马克思哲学对人类认识的前提批判进一步体现在它对人的认识和观念的意识形态批判。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认识和观念并不是脱离实践活动的独立王国。然而,在历史发展中,人的认识和观念却总有一种僭越自身界限,颠倒观念与生活关系,产生观念支配世界的幻觉。对此,马克思论述道:“迄今为止人们总是为自己造出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应当成为何物的种种虚假观念。他们按照自己关于神、关于标准人等等观念来建立自己的关系。他们头脑的产物不受他们支配。他们这些创造者屈从于自己的创造物。他们在幻象、观念、教条和臆想的存在物的枷锁下日渐萎靡消沉,我们要把他们从中解放出来。我们要起来反抗这种思想的统治”〔30〕,当虚假观念成为统治人们的抽象力量时,它们就成了马克思所谓的“意识形态”。通过“意识形态批判”,破除其对现实生活的遮蔽和扭曲,这是人类认识前提批判的重大主题。

马克思哲学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首先揭示了抽象观念成为“意识形态”的深层根源,揭穿其独立性和普遍性幻象的秘密。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导致这种幻象的不是“纯粹理性的谬误”,而是现实生活及其社会关系本质。“抽象的观念,无非是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31〕,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总是使自己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进而,这种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把自身与进行统治的个人割裂开来,仿佛它获得了一种脱离物质关系的、并对现实生活具有统治地位的独立性与普遍性。这就是抽象观念成为“意识形态”的深层秘密。

进一步,马克思哲学通过对人的现实生活实践与认识、观念和思想之间基本关系的重新理解,为破除意识形态幻象确立坚实的基点。要破除意识形态的幻象,关键在于确立这样的历史观:“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甚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他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外观,而发展着自己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人们的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32〕立足于这一基本立场,意识形态的幽灵般的独立性将不复存在。不仅如此,马克思从实践观点出发,还为彻底根除意识形态的幻象提供了现实的途径:意识形态不能靠单纯的理论批判来予以克服,而只能“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33〕,通过实际地改造与变革意识形象幻象得以产生的现实土壤,在根本上消解意识形态对现实生活的统治。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到,由于马克思哲学的认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的深层一致,这使得对人类认识的前提批判构成其内在的思想维度。通过对人类认识的前提批判,反思扭曲和遮蔽人的现实生活的抽象观念,揭露其有限性与虚幻性,提升人们对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自我意识,从而为“实际地改变和变革现存事物”,人的自由和解放提供重要的思想力量,这是马克思哲学认识论独特的理论功能,正是在这里,它区别于近代抽象认识论的人文旨趣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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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颜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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