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必要性
2018-12-21贾永霞
现代交际 2018年18期
贾永霞
摘要: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本文从抑制腐败、法治政府、国家的权力性质、群众的制约监督、公共机构运作的效率,以及当前我们所处的全媒体时代的要求六个方面分析,指出了建设一个透明公开的公共权力体系,让权力里在阳光下运行有其深刻的必要性。
关键词:腐败 法治政府 权力性质 监督 效率 全媒体
中图分类号:D922.1 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8-0208-02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就不断重视政务公开,而且在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司法公开上已经迈了一大步。对于政务公开专门制定了行政法规,确定了公共权力运作的一些基本的与透明公开有关的原则。比如说政府工作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即公開是常规,不公开是例外,一般来说,例外就是牵涉到国防重大的核心机密,这是不能随便公开的。但是在常态下都应该公开,所以公开是惯例,公开是原则,公开是统一,而不公开是例外,需要作出说明。
到了2012年,党的十八大又把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个命题郑重地提了出来,而且提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又一次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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