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同理论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研究
2018-12-21古贞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2018年10期
古贞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江苏南京 210003)
2015年,国家颁布《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建立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标志着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正式实施。2017年,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同时强调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创业”,为我国高校实施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
高校作为我国人才教育培养的重要场所,理应担负起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任,这不仅是高校自身职责的要求,也是顺应高等教育改革,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的需要,还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动下,高校不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丰富的研究和实践成果。但是各类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创业教育的评价体系的不完善是急需要问题之一,已成为制约高校进一步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瓶颈。
1 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的意义
1.1 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有利于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健康发展
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结果可以明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情况,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成效。如果评价结果与预期的教育目标相符,表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效果明显,教育方法适当。反之,则需要分析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教育目标是否合适,以及教育方法、方式的有效性,及时针对性地给出调整,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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