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核应急通信系统设计
2018-12-21李翌阳
舰船科学技术 2018年12期
李翌阳,张 浩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64)
0 引 言
自19世纪发现放射性以来,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得到快速发展。核电作为最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最低、事故伤亡人数最低的工业领域之一,已逐渐成为现代社会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建设海洋强国、调整海洋能源结构、维护海洋主权的战略背景下,核电由陆上核电站向海上发展。目前已开展的技术研发有海洋核动力平台、小型核反应堆等。
在发展海上核能的同时,也应逐步建立并完善海上核应急体系。海上核应急通信系统作为海上核应急的基础保障,目前没有适用的通信系统设计规范。国际海上浮动核电站标准规范基本处于空白[1]。《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核应急预案》偏重于陆上核应急工作,对如何做好海上核应急工作没有详细规定[2]。在对海核动力平台安全监督的探讨中,提出需要加快国内相关法规标准的补充建设[3]。构建海上核应急通信系统,对保障应急处置部门、海上浮动核电站及其附近船舶等海上设施应对海上核事故及国内相关法规标准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1 海上核应急通信需求
海上核应急通信作为海上核应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应急处置部门、海上浮动核电站及其附近船舶等海上设施应对海上核事故的而提供的快速响应的通信机制。海上核应急通信需求如表1所示。

表1 海上核应急通信需求Tab.1 Demand for nuclear emergency communication at sea
2 设计参考标准规范分析
目前没有适用的海上核应急通信系统设计规范,需结合船舶和陆上核电站相关规定及设计规范,研究满足海上核应急通信需求的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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