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制度是我国教育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
2018-12-21田帆
中国国情国力 2018年12期
◎田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指我国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考制度实行多年,无数人通过高考改变了命运。它不仅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重要的考试形式,关系到整个社会公平公正的选拔机制,也是教育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
制度变迁
我国现今的高考制度创立于1952年,“文革”期间一度中断,1977年得到恢复。恢复高考后的最初几年,国家基本是在沿用和回归“文革”前的考试办法。1980年代中期后,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教育的指导思想、管理体制等不断调整,与此相适应,高考制度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尝试。
在高考的内容方面,涵盖传统的语文/数学/外语加物理/化学/生物(理工科)或历史/地理/政治(文科)学科,和世界各国大体一致。1990年代后,随着高中会考或等级考试的正规化,部分地区小规模尝试过减少考试内容以减轻考生负担的做法,但这些尝试没有明显优势和推广价值。1985年,上海在全国最先获得自主命题权,实行“3+1”模式(除语数外,再任选一门)[1],随后实行自主命题的省(市、自治区)逐渐增多,最高时达16个。但是地区自主命题是否公平,在社会和管理部门引发了较大的争议,有呼声要求恢复全国统一命题。2002年后,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到2006年,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扩大到53所,这项改革使高校有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人才选拔空间,同时对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某种导向作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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