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健康监管机构沿革与治理体系分析
2018-12-21颜烨
中国国情国力 2018年12期
◎颜烨
当前,我国职业病发病率高,受害者人数增多,发病时间缩短,呈现持续快速发病趋势。职业病危害的行业范围、空间范围和单位范围逐步扩大,受害主体即农民工不但占据主要比重,而且受害人数越来越多。与安全生产(尤其煤矿安全)突发事故死难人数逐年下降相比,职业病发病人数上升趋势不容乐观(见图)。

图 1993年以来全国职业病例与安全事故死难人数对比
职业健康行政监管机构沿革
新中国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变迁大体可以划分五个阶段[1][2],而且这一变迁过程是渐进式的,而不是激进式的。
1.1949-1998年:劳动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管
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 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安全和卫生设备;确立由劳动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同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负责全国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工作。1956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三大规程”,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五项规定”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中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五条规定。1988年,根据全国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劳动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新组建的劳动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1994年,全国人大颁布《劳动法》,开辟“劳动安全卫生”专章,对用人单位、基础设施标准、劳动者安全卫生行为和统计报告制度等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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